網絡平臺促進社會進步,我們是否還需要對他們強化監管呢?

網絡平臺促進社會進步,我們是否還需要對他們強化監管呢?

為什麼監管依然重要

我們多次聽到“監管”這個詞(在這一章你應該已經見過十幾遍了),它通常讓人聯想到的是政府機構的辦事效率低下。但重要的是要從整體上去理解,因為有了法律法規,世界才是一個更安全、更可靠的地方。

一般來說,法律法規是實現社會和經濟的政策目標的工具。換句話說,它們是旨在鼓勵經濟活動的一種法律和行政機制。我們為什麼需要這些機制?因為在通常情況下,市場實踐中存在低效、不公或者不足的情況,經濟學家稱之為“市場失靈”。這些法律法規就被用來糾正市場失靈,例如,如果一個公司對市場實現壟斷從而以提高價格的方式傷害消費者的利益,監管措施可以通過支持新的競爭和市場多元化來糾正這種情況。其他更常見的法律法規的動機包括保護消費者避免受到有害的公司行為的損害,以及確保公共安全。

作為一名經濟學家,我將從一個特定的角度來觀察監管的目的,其他人看來可能會覺得視野太窄了。因此本章將不討論豐富的競爭監管理論,這些理論包括實質性和政策性的程序方法、私人利益替代理論和各種制度主義視角。

[64]而我將重點關注監管作為糾正市場失靈的干預手段,同時從這個角度觀察分享經濟帶來的挑戰。

當植根於“企業到消費者”的交互和個人所有權的Airbnb、Lyft、 Getaround、Etsy等平臺不斷破壞舊的經濟體制時,無數監管問題正在湧現出來。這些問題都在我與莫莉·科恩(Molly Cohen)發表於2015年《芝加哥大學法律評論》(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Review)上的論文中進行了討論,包括舊模式下信息不對稱的新解決辦法、外部效應的新老對比,以及交易模式中專業行為和個人行為之間越來越模糊的邊界。

信息不對稱:當一方比另一方知道得多

點對點交易大多數形式的特點是信息不對稱——與意向交易相關的知識只被一個交易方所掌握。例如,乘客進入出租車可能不知道司機的資質或意圖;再比如,酒店對自己短期住宿房間的質量比想要租房的客人知道得更多;同樣,貸款人比出借人更瞭解自己的信用信息。以上所列及其他形式的信息不對稱會導致比社會預期得更低的經濟活動水平。這部分可能由於對質量的不確定,如我不會進入出租車,除非我確定司機是可靠的,也不會多收我錢;或者導致逆向選擇的情況——如果沒有好方法區分低質量和高質量的供應商,那麼普遍來看,顧客可能願意支付與平均服務質量水平相稱的價格。基於這一點,高質量的供應商將不願意經營,因為他們提供更高價值的服務沒有得到一個公平的價格。這降低了市場的平均質量,進一步降低客戶支付的意願,進一步導致交易滯緩等,直到只剩下質量最低的供應商,那麼市場要麼分裂,要麼像線分類網站克雷格列表(Craigslist)那樣處於經濟的邊緣地帶。

此外,信息不對稱也能導致道德風險——因為當事人提供的不完全信息限制了他們履行合同的能力,一個交易方可能表現為不認真仔細(如魯莽駕駛)、不努力(如清潔得不夠乾淨),或風險性更高,超過了另一方願意承受的底線。

在網絡市場出現之前,點對點商業交易保證安全的唯一途徑是將交易嵌入一個當地信任社群中(如一個村莊、一個家庭或一個鄰里社群),或尋求政府或其他第三方認證機構來解決各種形式的信息不對稱。例如,對司機安全以及對距離或成本信息不對稱的擔憂在一定程度上通過出租車司機篩查和計量票價監管機構得到部分緩解。

然而現在,分享經濟平臺僅僅作為調解交易的第三方而存在,意味著我們可能對不同形式的市場失靈有一系列新的解決方案。分享經濟平臺最終商業上的成功受到參與者進行交流的能力的影響。因此,平臺有一種天然動機去試圖減少或阻止人們使用他們服務的信息失靈。例如,正如第2章所討論的,Airbnb的許多在線信用基礎設施讓客人通過以往客人的評價來了解房主的品質,通過鏈接到Facebook和LinkedIn等平臺的用戶配置文件以及查看房主的政府數字身份驗證信息,從而獲得房主大量的“社會資本”信息。最後這種干預手段不僅僅止步於使用數字信用系統。Lyft在沒有任何監管要求的情況下,還對司機進行面對面的檢查,還包括刑事背景調查和駕駛記錄評估。同樣,截至2013年7月,Airbnb在其客服部門僱用了300人,其中50人致力於促進信任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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