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調崗,員工申請勞動仲裁,訴訟請求是要求公司解除合同並支付賠償金,不上班可以嗎?

滿城盡是黃金葉


一、領導(公司)口頭通知你調崗,你不要理會他!他這是準備挖坑給你跳!

二、如果領導一直口頭通知你,你讓他出具書面的調崗通知書。你要一直正常打卡上班。

三、拿到書面的調崗通知書後,告訴他,我不同意,然後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四、怕他個球!要勇敢得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什麼工資、經濟補償金都可以拿回來。


G代碼研究員


這個調崗問題,其實勞動法中沒有直接規定的,很多回答都不是很全面及符合實際,筆者就自身經歷的經驗,說一下:

1,首先,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要明白,調崗是屬於勞動內容的變更或備註條款,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2012版)就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注意,這裡是協商,而不是強制,任何強制的行為都是違法的,當然你得有證據證明單位強制你了,而第四十條也是補充了幾點,即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還不能勝任工作的(即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當然不能勝任的舉證責任在公司,與勞動者無關,現實中這個證據公司一般都不好拿到,不是你說不能勝任就是不能勝任的;

2,其次,任何口頭上的承諾及調動等內容,都不具備證據功能,口說無憑,除非你提前錄音下來,這現實中一般不可能的,所以明白了上面二條,我們就好操作了流程了;

3,公司強制調崗,你不接受,可以在原崗位繼續上班,如果公司領導暴力強制你到新崗位上班,你直接錄音或視頻,再打電話報警,以公司未提供勞動條件為由報案,且要報警回執,以備後用。這裡有個情況,勞動者必須清楚,你當初籤的勞動合同上,有沒有一條,用人單位有權利根據生產需要,隨時調動你的崗位和薪酬,這是關鍵點,如果有這一條,且調的新崗位沒有懲罰性或侮辱性,勞動者必須接受,所以只要涉及到簽名的,勞動者不要亂簽名,出了事,被別人賣了還幫別人數錢;

4,說一下樓主本身問題,你有沒有證據證明,公司無權調動你的崗位,指上面說的幾種情況,如果你本身在書面同意了,那是你勞動者的責任,還有,你為什麼不上班?口頭上的告之,你有沒有證據證明是領導親口說的?不要把別人想的那麼好,公司跟你打起官司來,領導完全可以不承認,你有證據嗎?你提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並支付賠償金,這個邏輯有點亂。跟你上不上班沒有直接關係,也跟你調不調崗也沒直接關係,你應該正常在原崗位上班,先要證明公司調崗,沒經過你協商同意(沒有書面簽名即可),且公司領導強制要你新崗位上班,然後你要拿到證據(第三條內容裡),證明是公司未能提供勞動條件而導致你不能正常上班(勞動法第三十八條),這樣你才能主動解險勞動合同且獲得經濟補償金,公司肯定不支付,所以你再申請勞動仲裁。這才是正規的維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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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天下


用人單位調崗的問題,這個還是要根據客觀情況去認定。

從《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來看,作為崗位屬於勞動合同內容之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所以,用人單位原則上不能單方調崗,更不享有所謂的任意調崗權,即便雙方在合同約定享有任意調崗權,原則上也是侵害勞動者權益的約定而無效。

當然,調崗也並非絕對。實踐中,調崗的理由主要有兩種情況,一個是以企業生產經營調整需要,另一個是以員工不能勝任現在崗位工作而調崗。

對於以企業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工作崗位, 以廣東省《關於審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座談會紀要》為例,基於生產經營需要的調崗需要符合相應的條件:

(一)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是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的需要;

(二)調整工作崗位後勞動者的工資水平與原崗位基本相當;

(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懲罰性。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從該規定來看,對於不能勝任工作,是允許用人單位進行調崗。當然,對於不能勝任工作這個事實需要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如果仲裁中,用人單位不能證明自己調崗的合理性及合法性,那單方調崗屬於違法行為,可以要求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賠償金。


葉律師


《勞動合同法》中涉及調崗的條款僅一條。根據規定,用人單位對於不勝任工作的員工,可以調崗或者培訓,經調崗或者培訓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並且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除了不勝任工作的情況外,如果勞動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比如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不得不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是可以進行調崗的,若不能達成協議,則可按法定程序解除勞動合同。

此外,如果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如果在法律規定的醫療期滿後,勞動者不能夠從事原來的工作,且不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的,企業有權另行安排其他工作。

所以,值得注意的是, 在我們簽署的勞動合同中,一般有條款會註明工作內容。包括勞動者從事勞動的崗位、工作性質、工作範圍以及勞動生產任務所要達到的效果、質量指標等。勞動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出於保護勞動者的需要,用人單位是不得隨意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的。

但現實中,企業由於自身發展需要,確實會出現對員工工作崗位調整的需求。根據上海高院民一庭的意見,若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因勞動合同中約定,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隨時調整勞動者工作內容或崗位,雙方為此發生爭議的,應由用人單位舉證證明其調職具有充分的合理性。

由此看來,實踐中法院並未完全否定用人單位的調崗權,但用人單位應當證明其調崗的合理性,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必須是生產經營的需要,調整工作崗位後勞動者的工資水平應該與原崗位基本相當,更不能具有侮辱性和懲罰性,否則發生勞動糾紛時,法院仍然會認定企業違法。比方說銷售部副經理調至駕駛員,又或者調整為清潔工等,這些情形都容易被認定為具有侮辱性和懲罰性而違反法律。

怎樣防止被“變相調崗”呢?

關於調崗,按照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這也意味著,在之前入職時,簽訂的勞動合同沒有特別規定的情況下,調整崗位作為合同變更的重要內容,須滿足兩個基本前提:1、雙方協商一致;2、採取書面形式。二者缺一不可,用人單位若沒有經過協商一致而單方調崗,員工有權拒絕。勞動合同應當按原約定繼續履行。當然,如果出現(文章一)裡面的特殊情況,企業可以要求員工調崗,除此之外,是不可以隨意要求員工調崗的。

一般來說,調崗的類型主要包括三類,一是調時間,比如從白班變成夜班,或者從三班倒變成兩班倒,二是調地點,這類調整在實踐中比較常見,例如工作地點從北京調到上海,還有一類是調工種,比如從行政助理變成了人事助理等等。

作為勞動者,在入職簽訂勞動合同時,就一定要注意工作地點、崗位、時間,這幾項內容越具體越好,有些用人單位對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都寫的十分模糊。另外,在閱讀規章制度時,也需要留意公司內部關於調崗的相關規定。

員工不服調崗拒不到崗 可否認定為曠工?

調崗往往涉及員工的切身利益,譬如薪酬標準和工作強度等,有時會受到員工的抵制,有的員工會明確表示拒絕,一些職工“以調崗不合理為由拒絕上班”。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可否以“曠工”之名對員工進行紀律處分或者以“嚴重違紀”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首先,以曠工之名行使合同解除權需要基於兩個重要前提:第一,崗位調整是合法合理的,有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假如崗位調整不具備合理性,其紀律處分也就失去了先行的依據。第二,員工的行為屬於“曠工”,曠工一般是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職工無法履行請假手續情況外,職工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又不按時上下班即屬於曠工。

所以,對於員工不服從調崗,首先調崗要是合理合法的,如果調崗不符合法律規定,那麼對員工的曠工處罰也不成立;其次,員工確實存在曠工的情況。

以上都在說被迫調崗,其實在很多大公司,為了滿足公司人才需求和個人發展需要,也有內部調崗晉升的機會,調崗也不都是壞事。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決定要調崗,一定要有三方的同意:原所在部門領導的同意,接收部門領導的同意,HR人力資源部門的同意。也就是說有人願意放你走,有人願意接收你,同時不違反公司HR部門的規定或者原則。

想要調崗成功,一定要有技巧的處理好各方關係,否則很容易被公司或者部門邊緣化,要與領導溝通好調崗的原因以及自己的成長收穫和工作業績等。

拒絕調崗被公司辭退,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補償(三)

可以要求補償,但是需要注意下面兩點:

第一,公司有權對企業內部機構進行調整,並且調動工作,但是須重新簽訂有關工資待遇的合同,第二,如果業績較差,可以重新學習上崗,第三公司解除合同,需要給予補償,按照一年工齡一個月的工資計算,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計算。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變更工作崗位屬勞動合同的變


王大大瑤的職場法則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只要合同內容沒有違反法律規定,一經簽訂,該合同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均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各自的權力義務。

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的,應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取書面的形式。‘’

顯然,用人單位在沒有與你協商一致的情形下,強制調整你的工作崗位是違法的,用人單位應當恢復你的原工作崗位。

如果你不同意調崗而拒絕上班,並要求解除勞動關係,依據相關法律條款

的規定,你的訴求仲裁委不會支持,更不會向你支付經濟補償。

安心去工作吧!


青楊樹A


你說的這個訴求是有問題的。解除勞動關係是你和用人單位要解決的問題,仲裁只判斷解除行為是不是合法,有沒有補償,但不能為你們做解除的決定。


周晨律師


強制調崗,你可以書面形式回覆不同意調崗,但需要繼續上班,不能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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