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老闆給各種理由,不發我的工資,每天跟著他吃飯去他家睡覺,就是不給工資,這樣算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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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不發你工資,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三八條第二款,未足額支付工資。根據你敘述的事情,有以下建議:

1.以利益最大化,不去跟著老闆,每天按時上下班,並且留有證據,堅持兩個月後,還不發工資,把保留好的證據,送到勞動仲裁。

2.第一條的前提條件是你所在的位置在一二線城市,大城市這方面,確實有獨到之處。

3.如果在大城市,遇到你這樣的情況,可以先去勞動仲裁去諮詢相關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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