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你說個事,我差點被法拍房坑死...”

說到法拍房,很多人立刻聯想到“撿漏”。

動不動就七八折,如果100萬的房子,能便宜20-30萬,簡直讓人無法抗拒。可這是“真便宜”還是“假便宜”呢?

一般人看不透,更猜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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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法拍房?


“和你說個事,我差點被法拍房坑死...”

法拍房,全稱法院拍賣房產,指的是遭法院強制執行拍賣的房屋。當債務人(業主)無力履行按揭合約或無法清償債務時,而被債權人經由各種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將債務人名下房屋拍賣,以拍賣所得價金滿足債權。而在過程中遭到拍賣的房子就是所謂的法拍房。

講人話就是:法拍房是指人民法院將查封、扣押、凍結的被執行人(原房東)財產,在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義務時,依法以公開競價的方式賣給出價最高的競買人。

還沒解釋清楚的話,再舉個例子:

隔壁老王在銀行用房產抵押貸了200萬,後來因為生意失敗,已經逾期多月,無力償還。銀行為了收回這筆貸款,向法院起訴老王,根據抵押合同,法院通過審理判決,決定拍賣老王的這套房產以償還銀行的欠款,這套房產就成了法拍房。(當然這只是法拍房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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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房的來源的途徑

1、商業貸款逾期

沒錢還房貸,銀行爸爸也不會給你客氣,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拍賣房產變現來償還貸款的。

房價上漲階段,通常不會走到房產拍賣這個地步,總能找到接盤俠出手。

當前,各地限購,限售政策頻出,房價橫盤或者下跌,不少炒房客就會因為槓桿太高爆倉,被銀行收回的個案也就越來越多。

2、民間借貸抵賬

日常生活中,朋友之間借款,用房產作抵押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到期不能還款,根據《擔保法》的規定,出借人不能直接取得抵押房產,也只能向法院申請,並出示抵押或借款協議,要求法院拍賣抵押的房產來還款。

3、司法沒收財產

比如:司法案件中有判決沒收犯罪嫌疑人個人全部財產,如該財產涉及不動產,該不動產依法可進行拍賣,變現後的錢款收歸國庫。

4、無主財產

這個很容易理解,就是無人認領的房產。這個也可以進行拍賣,但現實生活中幾乎很少發生,可以忽略不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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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資格+便宜是最大賣點!

近幾年包括淘寶網、京東網、公拍網在內的多家網站推出拍賣板塊,成為法拍房的“官方”拍賣平臺。

自從鄭州限購升級政策以後,很多人一夜之間失去了“房票”。而不需要購房資格的法拍房就成了香餑餑。更讓購房者心動的是,起拍的標價一般比市場價低15%,起碼八五折!

並且按規定可以拍賣三次,而只要“流拍”一次,價格就會降到原來的八折,所以到了“三拍”,經過幾次折扣,價格已經十分優惠(誘惑)了。而如果三次均“流拍”,法院則會以更低的折扣進行“變賣”,屆時價格會更低。

簡單的解釋就是:市場價格為100萬元的房子,拍賣價就是80萬元(100萬*80%),如果流拍,第二次拍賣價64萬元(80萬*80%)等。

法拍房不限購,起拍價又低於市場價(起拍價最低為評估價或市價的70%),無中介佣金,這些特點的被各平臺大肆宣傳後,吸引了大批吃瓜群眾強勢圍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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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房真的那麼好嗎?

法拍房的風險高於常規房產。

最大的風險有三:債權、租賃和清戶。

債權風險,是指房產在拍賣之前就已經抵押給了其他債權人。

若事實屬實,則債權人的權利受法律保護(不能傷害善意第三人利益),

在原房東沒有其他可執行財產的情況下,這套房難免就會有許多糾紛。

租賃風險,是指拍賣的房屋帶有租約,尤其是長租租約,

出於“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租戶的權益受保護,想解除合同就要雙方協商。

清戶風險,是指取得房產後,但原房東賴在房子裡不走,

“和你說個事,我差點被法拍房坑死...”

如果這套房又是原房東的唯一房產,那麼原則上也並不會強制執行,so...

遇上以上這三種情況,後果一般是:

要麼無法過戶,要麼無法入住(實際佔有),

再倒黴一點的,二者皆有。

因為各自都有對應的法律瑕疵,一旦遇上就很難處理,

需要付出極高的道德成本、時間成本、精力成本。

除此之外,還有很多零零碎碎的雜事帶來的成本。

比如,

原房東拖欠的維修基金、物業費、水電燃氣費、寬帶費等各種欠費,均由買受人負責承擔,

碰上惡意拖欠多年的,還要連違約金一起支付,算下來可能不是一筆小數目;

如果該房屋的上次交易屬“非夫妻直系親屬之間的贈予或繼承”,那麼再次過戶會產生20%的個人所得稅;

如果原房主的戶籍沒有遷出,則無法在該房屋落戶,相應的有一些學區學位等權益也無法享受,

—— 這一點在買賣普通二手房時也會存在,一般會通過賣家溝通簽訂相關協議來解決。

…...

上文提到的房屋權屬,一般會在法院發佈的競拍公告進行描述,也會附有評估公司出具的材料。

有些法院還會安排統一看房,以便更細緻的瞭解房源的位置、房齡、裝修、瑕疵等各方面的細節。

但,法院不作擔保,責任最終還是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我的看法是,綜合各種風險一刀切,基本可以認為:

來源為刑事案件的,不碰;

有人在住的,不碰;

當事人有非銀行借貸糾紛的,不碰。

幾輪篩下來,法拍房中相對比較優質的,往往是那些因為某些原因(最好是貪腐)被查封的官員的房屋。

總之呢,法拍房確實“有利可圖”、“有漏可撿”,但更高的收益自然會對應更高的風險。

想要降低(注意,是降低!不是免除!)風險,就必須支付更多的篩選成本,包括時間、精力和專業度。

—— 你看,所有的一切,都是有代價的。

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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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法拍房就真的不能碰?

“和你說個事,我差點被法拍房坑死...”

至少外行別碰,千萬不要一味抱著撿漏的心態去買法拍房。

找中介?是一個解決方案,但必須是絕對專業的。有一些還是要靠自己去跑去查。工作日白天去一次,晚上去一次,週末也白天去一次,晚上去一次。

多問物業和鄰居。遇到特別便宜的房子,最好別碰,畢竟盯上法拍的都不傻。

外地法院的案子要小心,網上都能查到案情,最好研究一下,公告和標的物介紹必須反覆看。

直到產權證拿到手和住進房子,才算法拍完全成功!

小結

最後還是要提醒大家,天上不可能掉餡餅,想買法拍房,冷靜、耐心、經驗、資金甚至時間,缺一不可。請一定要對法拍房保持足夠的慎重,買房不是兒戲,更何況是通過司法程序買房。


如果你只是想投機,覺得買法拍房更加輕鬆,那我勸你不要輕易去碰,還是安安靜靜的買一個商品房吧。


“和你說個事,我差點被法拍房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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