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是終身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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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是終身的嗎?


農村宅基地如果嚴格的說來,不是終身的,如果失去宅基地使用資格,宅基地是會被收回的。但是如果我們符合宅基地規定,農村宅基地即是終身的,也是可以世代相傳使用的。


宅基地問題在農村往往是被大家忽略的一個問題,大家對宅基地的規定也比較模糊,在大家的意識裡,宅基地就和家裡的存款一樣,是自己腰包裡的東西,走到哪兒都可以帶到哪兒,自己走了,宅基地還可以傳給自己的兒子,兒子傳給孫子,傳個千代萬代。


農村宅基地是農民的一項福利,只有農村戶口才能享受這項福利,而且宅基地是有區域劃分的,比方說甲村的村民有甲村的宅基地,乙村的村民有乙村的宅基地。所以說,如果不是農民,你就不能獲得農村的宅基地,你不是甲村的村民,就不能獲得甲村的宅基地。



說了這麼多的基本規定,我們言歸正傳。宅基地到底能不能終身使用,答案是可以的,還是舉例說明,如果我們的戶口一直是農業戶口,而且一直是甲村的村民,我們就可以一直使用甲村的宅基地。如果將來有一天,我們的子孫戶口遷出甲村,而甲村也再沒有其他家庭成員,也就不能再繼續使用甲村的宅基地了,那麼父輩使用過的宅基地如果有房屋,我們可以繼續使用到房屋倒塌,房屋倒塌以後,村集體就有權收回宅基地,如果沒有了房屋,村上是可以直接收回宅基地的。


因此,宅基地即是終身使用的,也不是終身使用的,得看是不是符合宅基地使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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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使用權限,是沒有固定的期限的,對於大多數村民來說,申請來的宅基地,不僅可以終身使用,而且可以代代相傳,依法繼承。但是,農村宅基地又有著一戶一宅的基本限定,而當你的宅基地超出規定數量的時候,也就面臨著被收回的危險了。

好多人一直把宅基地和農村的房子混為一談,其實這是不正確的,宅基地是農村房屋以下的土地,當然也有閒置尚未建房,或者房屋早以倒塌的老屋框。這些宅基地所有權歸村集體,使用權歸房屋的所有者。而房屋是建立在宅基地以上的住房,其使用權和所有權都是農民自己的。

根據宅基地的基本政策,農民在農村申請了一處宅基地,當然可以終身使用,宅基地上的房子破舊後,可以申請在原宅基地上翻建。將來房屋所有人去世後,可以將房子傳給子女等法定繼承人。如果繼承人是農村戶口,並且也不存在宅基地超過標準的問題,也可以終身使用。如果繼承人不是農村戶口,或者雖然是農村戶口,但已經超過了一戶一宅的宅地管理規定,房子也可以繼承使用,房子下的宅基使用權享受“地隨房走”的政策,但是,這時候的宅基地使用權就不是終身的 ,只是長期的。如果勉強可以說成是終身的,是房子本身的終身的,不是所有人終身的。這種房子,只允許維護維修,不允許翻建,宅基地的使用權,到該房屋自行倒塌無法居住時,村集體可以依法收回使用權,但宅基地上的建築材料,還是歸農民所有的。

綜上,農村宅基地管理越來越嚴格,多餘宅基地被收回的可能性越來越大,但是對於符合規定的宅基地,不僅可以終身使用,還可以傳給後代。人的生命不足百年,就現在的建築質量看,只要我們建起房子,百年之內房子肯定可以完好地存在。我們當地農村,明清時期的古建築很多,但房屋的主要早已隨風而逝,有些連名字都沒有留在人們的記憶中,所以,我們不必糾結百年以後的宅基地使用權問題,不論哪個時代,總是會讓我們的子孫後代有房居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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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宅基地是終身的嗎?

答: 宅基地使用權不是終身的,準確的說算長期的,無期限性使用,但這種無期限是附加條件的。

首先、宅基地使用權與戶口有關。

按目前的法律規定,宅基地屬於村集體所有,只有村集體成員才有使用權,也就是說,你原來戶口在村集體有宅基地使用權,但後來由於戶口遷走了,不再是本村集體成員,就不再有宅基地使用權了,你想重新回老家申請宅基地蓋房子是沒有資格的,即使你以前戶口沒遷走時留下的老房子,戶口遷走了,想回來翻建一下也是不允許的。所以,戶口在宅基地使用權就在,戶口不在即失去宅基地使用權,不存在終生使用。


其次、宅基地使用權與房子有關。

也就是說房子在,宅基地的使用權即在,這是按地隨房走原則確定的,是按保護進城農戶的房屋私人財產確定的,房子是私人財產,必須受到法律保護,只要房子在,就可以使用宅基地,戶口遷走了,房子在一天就佔用宅基地一天,房子在可以佔用宅基地,但是戶口遷走的人不允許拆老房子建新房子,這種宅基地的長期使用權,是地隨房走的佔有使用權,但房屋倒塌拆出,即失去宅基地使用權。


再次、宅基地使用權與政策有關。

也就是說宅基地使用權並不是說你是農村戶口你就終生享有宅基地使用權。隨著城鄉一體化建設,農業戶口取消,村委會改革為居委會,村集體所有權的土地變為國有土地,就不存在村民享有宅基地使用權這一說法了。當然,實現城鄉一體化是一個慢長的過程,不過也是時間問題。當然,在實現村改居之前,宅基地使用權都是確權到戶的,確權到戶後也算是終生享有使用權,但一但賣出宅基地或者未來下輩人沒有宅基地,就不存在免費申請一戶一宅的說法了,城鄉一體化後,城鄉居民同等享有一樣的建設用地權利,那個時候,人人建房都需要繳稅。所以,宅基地使用權是由政策決定的,也許對於有宅基地確權到戶的人來說,算是終生使用權,但對於沒有宅基地的人來,宅基地使用權只能通過有償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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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是終身的嗎?

在我們國家,就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限,一直以來都是沒有規定年限的,也就相當於,農民自己申請得來的宅基地,那就是終身都可以使用,並且不出現任何意外的話,還能夠一代又一代的流傳下去,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繼承。可是如今的農村不是出現了“一戶一宅”的政策,那就對宅基地有了一點限制,當你所擁有了宅基地超過了最初規定的那個標準,還真的會有被收回可能。宅基地是終身屬於自家的嗎?哪些情況下會被收回,這些常識要知道。

就宅基地的相關政策來說,農民是可以在農村裡申請到一處宅基地,申請成功,獲得了宅基地,那就是終身使用,當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子因為經過了很多年,變得陳舊的時候,還可以再次發出申請,不過就是在原來的宅基地上面進行翻修。將來去世,宅基地也並不會收回,而是傳給法定的繼承人,由他們繼續享用。雖然說是終身制,但事實上依然會出現被收回的情況,就下列的3種情況,宅基地是必須收回的。

(1)非農業戶口的居民。原來也許是居住在農村,也是農業戶口,所以就有了宅基地,可是現在轉成了非農業的戶口,甚至是移居到了境外,那就不能夠再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不過原來的房屋依然是屬於他們的私人財產,所以他們能夠一直居住,知道房子損壞,就沒有翻修的資格。

(2)按照正常程序轉讓宅基地房屋。當農民把自己的宅基地進行轉讓,而且經過了處理之後,出讓人就失去了繼續使用的權利。

(3)閒置或房屋倒塌已經超過兩年,依舊沒有人使用的宅基地。對於這種雖然是確權了,但房屋倒塌無人理的情況,超過一定的年限,就會被集體收回,如果想要再次使用,則需要重新申請。宅基地是終身屬於自家的嗎?哪些情況下會被收回,這些常識要知道。

農村現在對於宅基地的管理是變得越來越嚴格,許多閒置的宅基地都已經被收回了,不過只要是符合了所規定的,還在一直使用著的宅基地,就不用擔心會被收回這個問題,完全能夠終身去使用,並且讓自己的後代也一直使用。如果現在對於宅基地的規定還處於比較模糊狀態的人們,就可以從這裡得知,宅基地就像是自己家的存款一樣,完全就是自己包裡的東西,自己人走了,就可以給家裡的孩子,然後孩子也可以給孫子,反正就是一直傳下去。可是這個終身也是非終身的,具體就看有沒有符合宅基地的使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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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阿土伯,專注自建房設計和宅基地政策,我來回答問題。

我們國家土地產權類別分為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其中國有土地又分為國有出讓用地和國有劃撥用地。我們農村朋友的宅基地發放土地產權證時發的是集體土地產權證。發證時土地上只有國有出讓用地和少部分國有劃撥用地會載明土地使用年限,像宅基地發放的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是沒有載明使用年限的。

如下圖,國有出用土地有明確使用年限:

下面是體集土地使用證,就沒有限制土地使用年限:


所以宅基地是沒有限制使用年限的,在國家不徵收的前提下,是可以終身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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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人都知道,承包的土地都是有使用期限的,一般情況下的耕地是30年,前段時間有新政策規定又延包了30年。那麼大家可能也會有疑惑,那就是我們同為農村三地之一的宅基地使用權是多少年了?

在我們國家宅基地是分為兩種。一種就是國有土地上的宅基地,一般使用的權限不超過70年,我們農村裡自建房使用的宅基地使用權是多久呢?在我們國家農村裡的宅基地使用權是因為農村集體身份獲得的,是可以世代使用,這樣一來也就可以永久使用了,但是前提你有農村集體成員的身份

1.如何會失去宅基地使用權

(1)失去宅基地一般就分為兩種情況,第一你不是農村集體成員身份,也就是說你已經遷戶口了,把農村戶口變成城市戶口了;第二是你已經不在農村居住了,如果這兩種情況同時存在的話,就會失去宅基地的使用權。

(2)另外,失去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農民不代表就失去農村房屋的所有權,只是沒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依然擁有房屋,但是房屋的翻新,改建等會受到限制,等房屋自然倒塌,你也就失去宅基地的使用權了。

2.如果一開始就沒有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

還有一個大家關心的就是,農村自建的房子宅基地就沒有使用權的怎麼辦?

符合“一戶一宅”也符合村內規劃,但就是沒有審批下來證:補辦手續,正常確權!

其:《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徵求意見稿發佈,對現在違章建房也有了新的規定,但是政策還未定下,大家可以先睹為快。做到心中有數,對於符合規劃但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條件的。新的規定:責令退還違法佔用的土地,在違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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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是終身的嗎?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宅基地的使用期限在某些情況下的確是有終身的或者無限期的使用權的。對於這一點來說,和城市住房的70年使用權來說有著本質的區別。

現在還沒有某部法規或者《管理辦法》之類的文件來規定宅基地的使用權期限,基本上只要您有宅基地使用權、不拆遷、不轉讓、不非法買賣宅基地、保留農村戶口的話,基本上就相當於終身制使用權的宅基地了。這也是《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中對於宅基地保護的一些規定,如何能夠保護好自己的宅基地也是依據上述的幾種情況來做的。

即便是您的戶口已經遷出農村了,只要您的宅基地上還有地上房屋的存在,您的宅基地還是有使用權的。除非您有償轉讓、有償退出、或者房屋倒塌情況的出現,您的宅基地還是您的,都是依託“地隨房走”的政策而定的。

還有一點就是,宅基地的地上房屋有所有權,可以繼承。宅基地是集體所有權的土地,不能繼承。但是宅基地和地上房屋由於不可分割的特性,也可以視為繼承名義上的宅基地所有權。也就是說,您沒了,地上房屋還存在,只要不拆遷、不轉讓、不有償退出,您的後代還是可以一併繼承宅基地的。宅基地有可能使用一輩人,也可能兩輩人甚至是幾輩人,只要地上房屋還存在。

所以,宅基地的使用權只要不發生轉變的情況下,可以視為終身甚至永久性的使用權了。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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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終身的使用權,並可以繼承,法律依據如下:

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於居住建房,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農民集體成員所有,屬於農用的建設用地。《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即,宅基地所有權歸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而農民朋友擁有的是使用權。依據現行法律法規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只有在本村村民內部流轉,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不得抵押。使用權不等於所有權,那麼,村裡宅基地是否可以繼承?法律如何規定的?今天徵地拆遷律師團隊崔鵬就此問題解答。

依據《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從物權法規定之中,我們不難看出,宅基地作為使用權,而建造房屋為所有權,依據《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其中就包括公民的房屋。那麼,使用權與所有權、宅基地與房屋就此出現了衝突,宅基地與房屋是不可剝離的,依據繼承法房屋可以繼承,房屋與宅基地又不可剝離。

依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即一戶一宅,說明宅基地是以戶為單位,並非以個人為單位享有使用權。那麼,說明同屬一戶,在法律上宅基地繼承是受法律保護的,是可以繼承的。那麼,屬於非本村村民農業戶口是否還擁有繼承使用權呢?

依據國土資源部、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財政部、農業部《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嚴格規範確認宅基地使用權主體。已擁有一處宅基地的本農民集體成員、非本農民集體成員的農村或城鎮居民,因繼承房屋佔用農村宅基地的,可按規定登記發證,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應註記“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非農業戶口居民(含華僑)原在農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經該農民集體出具證明並公告無異議的,可依法辦理土地登記,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應註記“該權利人為非本農民集體成員”。

因此,個人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在其死亡時遺留下來作為遺產可以繼承的。房屋繼承後,宅基地作為使用權也一併繼承,並且已經農轉非的非本村村民一樣享受繼承權。假如房屋滅失掉,宅基地使用權隨著滅失,本村經濟組織有權收回宅基地。


徵地拆遷律師團隊崔鵬


宅基地是終身的嗎?

很多人搞不清楚是否在農村裡面申請宅基地,你會像城市裡面買房一樣,這個房產的房產證70年使用權一樣。

但是在農村裡面這個宅基地,在總體上而言,我們可以認為是終身的。


戶口在農村,你就可以一直使用宅基地

對於農村裡面的宅基地而言,它屬於村集體的土地。但是對於農村裡面的宅基地管理辦法,已經明確的指出來,農村裡面的宅基地是免費無償提供給農村居民長期居住的一個土地。

所以按道理說,只要你一直是農村裡面的農民,戶口也在農村裡面,那麼你就可以一直使用這個宅基地,它屬於終身都屬於你這個戶口裡面的。

所以只要你是農村人,你就可以一直使用這個宅基地。所以在一定的程度上,我們也可以認為它是終身的,沒有期限的,可以使用後代循環的利用下去。


有的人說2019年已經不再審批宅基

這兩天我們在網上看到一些人討論,說對於 2019年有的地方已經不再審批宅基地了

確實我們所瞭解到一些地方,在2019年開始的時候已經不再審批這個宅基地的申請了

這些農村裡面呢,主要是有兩個特點或者兩個做法構成的。

第1個是已經規劃了新農村建設,這個新農村建設大家都知道是統一蓋房子,統一的樣式在統一的地方進行蓋房子,所以這些地方如果再申請宅基地,蓋房子的,基本上就不會再審批了

第2是不允許私自蓋房子。什麼叫做不允許私自蓋房子啊?這些由於地方的限制或者地方的條件有限,土地的使用性質有限,所以他們會在統一一個規劃的區域裡面允許大家申請去蓋房子,不允許私自在未經過批准的地方蓋房子。

這些呢是有別於新農村建設的,所以按照這兩種以上的問題來看,有的農村同樣蓋房子或者不受理申請這個獅子指定地方進行蓋房子的,也已經成立了。



一戶一宅制的問題也被正式提出來。

對於以往,農村裡面往往能夠看到的是一戶多宅。這種情況在農村是非常常見的,一個戶口裡面有幾個宅基地也是非常正常的,因為在農村裡面計算上祖屋,祖輩或者父輩甚至是在上一輩這些房子的宅基地當中啊都是很多的。

所以這種情況呢,就形成了農村裡面一戶多宅制。

那麼對於以後的這個管理辦法當中,以後一宅制的問題被裝飾的推上了宅基地管理辦法當中。

這個就會形成,以後農村裡面一個戶口只能夠擁有一處合法的宅基地。

當然宅基地的大小,還得根據每個農村戶口的人數多少進行調整。

所以對於現在而言,農村裡面這個宅基地的問題,我們覺得終身制他是跟著戶口掛鉤的。


農人莫小道


不是的。

宅基地是村集體給本集體內部村民使用來建房的土地。原則上,分配給村民的宅基地不會隨意收回,可以居住到過世。即便村民中途將戶口遷出村子,喪失了本村村民身份,已分得的宅基地也不會立即被收回。這主要是因為宅基地上面建築的房屋是原村民的個人財產,本著"地隨房走"的原則,只要房屋不滅失,宅基地就不得收回。

如果遷戶出去的村民對老宅不理不管,任其坍塌,喪失居住功能,那麼在房屋滅失的時候就失去了宅基地。此塊地就重新歸到村集體名下。

所以,如果想讓宅基地"終身",還是終身保有村民身份更保險。

補充一點,宅基地不屬於遺產,不得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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