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一套房三年了,還沒交房,現在想賣,算二手房嗎?

春天130680396


你好,一般來說,你這種情況應該是期房!如果你的房子還沒有備案的話可以通過開發商辦理直更名,如果已經備案了,就只能等交房之後房產證下來了之後再進行交易,是二手房!而且這樣的話會有增值稅,到手價比正常滿兩年的房子要低不少!建議好好考慮考慮,跟家人商量一下再確定!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專業房產諮詢


您好,您這個問題有三種可能

一,如果您買的這套房是全款,沒去銀行做貸款,並且開發商還沒有在房管局做網籤備案,那可以找開發商協商辦理更名程序,這樣可以算一手房賣,只能賣全款,或者買方貸款,尾款到開發商賬戶後,開發商再退給您,但是您買了這套房三年了還沒有交房,是否存在爛尾問題或者開發商資質問題,不然正常情況下,肯定是出網簽了(和開發商有更名約定的除外)也該交房了,我們這邊期房時間最長的也就三年交房了,如果是開發商資質問題,或者問題樓盤,那就算能更名肯定也沒人敢買。

二,已經網籤備案了,那隻能算二手房,不過花錢能撤網籤的地方也有(可以問問銷售),等收房了,拿到鑰匙找當地中介諮詢能否買賣(房管局規定沒有產權證的房屋不允許上市交易),但是基本等本過戶的房子中介也有偷著賣的,就是價格沒有拿到不動產證後的價格高,因為這種等本過戶的房屋交易買方比較被動,有風險,所以很多中介也不願意賣。

三,假如您的房子已經有網籤合同,也做了銀行貸款,那隻能等交房後,大概一年到兩年(地區不同,辦證時間不同)以後拿到不動產證再賣,這樣賣全款貸款都行,比較容易成交!

以上是個人知道的流程,如果可以幫到您,麻煩您給點個贊,謝謝![害羞]



佛系80末


這是一個很多人關心的問題,尤其是買了投資的客戶。房價上漲,現在賣掉還少了過戶的費用。因為不知道你具體走到那一步了,所以各方面分析一下。

一種情況是這三年來你沒有和開發商簽訂網籤合同,只有購房協議。然後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的情況,是可以與開發商協商的。找到買房客戶後,更改購房客戶的名字。

第二種是你一次性付款,然後已經簽訂了網籤合同的,現在住建部門對於網籤合同管理比較嚴格,很難改名。關係特別好的話也許可以改名。

第三是辦理了按揭貸款,這種肯定是已經簽署網籤合同了,跟第二種類似,不過要提前還款,手續麻煩一些。

第四種是不管你怎麼付款買的房子,你找到買家後簽署協議,等辦下房產證後再過戶。這種對雙方風險要大一些。最好能在公證的途徑。這裡要注意的一點是,如果買房著也要辦理按揭貸款,也就是二手房貸款的話,一定要提前提交貸款材料給銀行審批,通過之後銀行才會通知可以辦理過戶手續。提前過戶後就不能辦理二手房貸款了。這個情況存在的另一個風險是買房人徵信有問題,銀行拒貸,結果就很尷尬了。所以,第四種情況最好的付款方式是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同時,過戶週期較長,中間變數較多,比如房價大漲或急跌都有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糾紛。所以,你在出售的時候一定要考慮清楚,能走那一步。

回到主題,從個人手裡買賣的房屋可以算作是二手房,不管是否有過居住,都要算在房地產的三級市場裡。如果走開發商的手續,也可以算作一手房。對於開發商來講就好像你退房,然後又填補了一個新客戶而已。只是新客戶要把差價交給你罷了。








聚焦房產下的百姓熱點


算二手房。

二手房買賣需要的稅費是:

(1)契稅。符合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礎上上浮16.7%)、實際成交價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等三個條件的,視為普通住宅,徵收房屋成交價的1.5%的契稅。反之則按3%。

(1)印花稅。買賣雙方各繳納房價款的0.05%。

(2)營業稅。購買時間在兩年內的房屋需繳納的營業稅為:成交價×5%;兩年後普通住宅不徵收營業稅,高檔住宅徵收買賣差價5%的營業稅。

(3)城建稅。營業稅的7%

(4)教育費附加稅。營業稅的3%

(5)個人所得稅。普通住宅2年之內:{售房收入-購房總額-( 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稅+印花稅)}×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購房總額-印花稅)×20%。出售公房:5年之內,(售房收入-經濟房價款-土地出讓金-合理費用)×20%,其中經濟房價款=建築面積×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讓金=1560元/平方米×1%×建築面積。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永恆丶powerhouse


一手房是指房地產開發商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後,在土地上建造並取得政府批准銷(預)售的房子,二手房是已經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備過案、完成初始登記和總登記的、再次上市進行交易的房產。

如果你買的房子開發商己經在房管局備過案了,那就是產權房,那你的房子如果再次進行交易,他就是二手房了,也就是土地產權房屋產權進行了再次轉讓,是二手房了。

如果你買的房子,開發商還沒有在房管局備案過,那房子本身還沒有產權,那就可以更名,可以轉讓給別人,也算一手房。



周口張大姐


可以,未交房賣掉新房要滿足以下幾個條件:1、買方要能接受沒有房產證、沒有現房這麼一個交易狀態能完全配合。2、直接和買方去售樓部那裡更名就可以3、這樣還有一個好處就是不用繳納任何稅費。4、更名完成後,出房產證的話就是以新業主的名字出了。

補充一些:

一、還沒交房的房子可以賣嗎

只有產證已經辦好,才可以正常交易,交易過戶前要把你的銀行貸款還清(按揭還款不足一年就提前結清,要付違約金給銀行)

房子在未辦出產權證明時是不可以買賣的,即使你們現在簽了買賣合同,也是無法在房管部門辦登記過戶的,只能做二手房交易。

新房剛買時,房主需要向國家交契稅、印花稅、公共維修基金,交了這三筆錢後,當地房地產主管部門會對此房產進行備案,然後下發房產證。

房產證沒有下來,要看原房主有沒有向國家交上述三筆錢,如果沒有交,還可以讓開發商把購房合同改成你的名字,然後你交這三筆錢,嚇得房產證上就直接是你的名字。

銀行貸款給第一任房主,不一定需要房主有房產證,只要開發商有整個小區的大房產證就行。

當然,你看中的房子已經開始交月供了,不管房產證什麼時候能下來,此房的材料早就在國土資源管理據備案了,這種情況下根本不可能靠更改購房合同來過戶,只能等房產證下來以後再去以二手房的名義過戶了。而且銀行說轉按揭服務,但是實際上根本不給你辦,所以要先等房主把貸款還清,房子沒有任何債務後再過戶。如果你也想貸款,只能等到房產證辦下來以後再辦理貸款手續了。

對房屋的轉移佔有,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因此,人們常說的“交鑰匙”就算交付使用。

審判實踐存在著許多當事人因對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房屋交付使用”理解不同而發生的爭議。房地產開發企業往往認為“房屋交付使用”就是“交鑰匙”,而買房戶則認為,“房屋交付使用”不僅是領取房屋鑰匙,還應同時辦理交付房屋的所有權證書。

由此就引發了許多糾紛,這主要涉及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否承擔違約責任的問題。

所謂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已建成的房屋轉移給買房戶佔有,其外在表現主要是將房屋的鑰匙交付給買房戶。但房屋的交付使用並不意味著房屋所有權的轉移。如果當事人僅約定了“房屋交付使用”的時間,而未明確約定其中包括房屋所有權轉移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只要在約定的期限內將房屋移轉給買房戶佔用,即“交鑰匙”,就應認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按期履行了“房屋交付使用”的義務。當然,根據法律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當事人可以對“房屋交付使用”的內容進行特別約定。如果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房屋交付使用”不僅是轉移佔有房屋,而且同時要轉移房屋所有權的,就應當按照約定來確定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內容。

在此約定下,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僅應當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買房戶“交鑰匙”,而且還應當將房屋所有權移轉於買房戶,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

這個時候可以轉賣房屋,但很容易產生糾紛,因為買方此時尚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權,貿然轉賣給他人,在賣方反悔違約的情況下,買方也要向其他第三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小王同學在路上


我是阿牛叔叔,為了買房,我去中介上班

不請自來

算二手房,期房一般是2年交房3年還沒交房的很少,你現在想賣,沒產證也交易不了,現在是以你契稅日期算起,兩年後交易稅點更低


阿牛叔叔


算二手房,且比滿二滿五的資格二手房的稅收還高!你這種情況的二手房真不好賣!看不到戶型,契稅又高,說不定還會成為爛尾樓!


香城濤歌


如果是有存在房產證過戶的這道程序,只能算二手房了,不如等滿兩年後再出售,這樣可以減稅比較合適,如果現在想出售,諮詢一下中介或者業內人士,在可行的情況下,按照房產買賣規定,實現自己的目的!


平安吉祥忘憂草


哦,三年沒有交房,如果想要賣掉的話。首先,要確認你的房子在產權處網籤備案了嗎,如果沒有網籤備案,那就可以到開發商處更名改底,也就是可以還算一手房,還要看開發商給不給改底。如果已經在產權處網籤備案了,那就要等產權證下來才能出售更名了,也就屬於二手房了,而且如果你是貸款購房,貸款要還清才能更名。

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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