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貴銀業違約回顧—2019年違約案例回顧(9)

金貴銀業違約回顧—2019年違約案例回顧(9)

事件:

2019年11月1日,郴州市金貴銀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貴銀業”或“公司”)公告稱,因資金週轉困難,不能按期全額兌付“14金貴債”的本金及利息,上述行為構成實質性違約。

一、 違約過程回顧

2018年5月3日,公司發佈重大資產收購公告並停牌,擬收購嘉宇礦業和東谷雲商,交易對價18-22億元。27日,公司發佈公告,擬收購宇邦礦業,交易對價,交易對價20-24億元。

2018年9月12日,公司公告稱,控股股東擬將其持有公司16.7%股份轉讓給上海稷業,擬轉讓股份佔其持股總額的51%,此次股權轉讓將導致公司控股股東發生變動。

2018年11月13日,公司公告稱,公司與長城資產湖南分公司簽署了《綜合服務意向協議》,長城資產擬對公司提供流動性支持。

2018年12月22日,公司公告稱,控股股東未經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批准,私自使用公章,為自己控制的關聯企業金江地產提供1.6億元的融資擔保。

2019年1月30日,公司公告稱,公司與湖南省政府控股的大型金控平臺“財信金控”下屬核心子公司湖南資管簽署了《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湖南資管擬對公司提供流動性支持。公司於2019年2月14日收到流動性支持資金1億元。

2019年4月24日,公司公告稱,控股股東終止與上海稷業的股權轉讓事宜,同時,公司與中國長城資產湖南分公司的重組方案獲得長城資產總部批覆。

2019年5月10日,公司公告稱,公司與中國農業銀行郴州分行簽訂了《全面戰略合作協議》,農業銀行擬對公司提供15億元的流動性支持。

2019年8月3日,公司公告稱,控股股東全部股權已於2018年9月5日被司法凍結。

2019年9月7日,公司公告稱,控股股東違規佔用公司資金。

2019年11月1日,公司公告稱,因資金週轉困難,不能按期全額兌付“14金貴債”的本金及利息。

二、 違約原因分析

金貴銀業為A股上市公司,主要業務為白銀、電解鉛的冶煉及銷售,近年來,公司以自有資金和專項貸款收購了金和礦業和俊龍礦業,將業務延伸至上游採選業。

除金貴銀業外,控股股東控制的關聯公司還包括湖南金和貴礦業、金江房地產、郴州金和貴投資、前海金和貴投資等利益實體。

公司於2017年通過定增募集資金12.2億元,兩年後債券違約,期間經營性現金流淨額和籌資性現金流淨額表面上均未發生明顯波動,總結下來公司發生違約原因有:

1、從經營性現金流來看,2018-2019年上半年,公司經營性現金流淨額分別為-0.54億元和2.81億元,沒有發生明顯惡化,但公司預付賬款和應付票據均出現大幅增長,根據公司2019年9月7日的公告披露,大幅增長的預付賬款多通過供應商轉賬到控股股東指定的銀行賬戶。

具體過程為:公司向供應商支付預付賬款,由供應商將收到的預付賬款轉賬到控股股東指定的銀行賬戶,公司貨幣資金通過預付款形式流向了控股股東的個人賬戶。

此外,公司以日常經營的名義向銀行申請開具銀行承兌匯票,原本通過貨幣資金支付的款項變為以銀行承兌匯票支付,從而維持了經營性現金流的平衡。

整體而言,2018-2019年上半年,公司經營性現金流淨額並未發生太大變化,主要是由於應付票據的增加抵消了預付賬款流向控股股東個人賬戶的影響。

金贵银业违约回顾—2019年违约案例回顾(9)

2、從外部現金流來看,2016-2019年上半年,公司除應付票據外的有息負債規模保持穩定,分別為35.10億元、36.28億元、40.24億元、38.25億元,金額沒有出現明顯增長,2019年上半年甚至出現了下降。同時,公司的籌資性現金流淨額分別為4.50億元、7.75億元、-1.74億元、-3.47億元,也沒有出現明顯的大額淨流入。

然而,2016-2019年上半年,公司已使用授信和除應付票據外有息負債之差分別為0.98億元、5.96億元、16.19億元、20.63億元,2018-2019年上半年該差額擴大較為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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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公司應付票據中的銀行承兌匯票分別為5.09億元、4.12億元、13.14億元和21.29億元,出現了明顯增長,同時,受限貨幣資金中的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亦大幅增加。截止2019年6月,公司向銀行申請開具的銀行承兌匯票累計佔用授信14.43億元。但銀行承兌匯票的大幅增加不會體現在籌資性現金流上,給人以公司對外融資謹慎的錯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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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控股股東還通過“供應商應收賬款保理”佔用公司信用,具體過程為:供應商將應收賬款轉讓予保理公司,金貴銀業對該項轉讓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同時,控股股東對該項轉讓進行擔保。2018-2019年上半年,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未到期保理業務金額分別為4.94億元和16.84億元,2019年上半年較2018年大幅增加。公司對“供應商應收賬款保理”所承擔的連帶清償責任,不會佔用銀行授信,也不會以有息負債的形式體現,並且不屬於對外擔保,但加重了公司的償付壓力和訴訟風險。

截止2019年6月,公司“預付賬款”、“應付銀行承兌匯票”和“供應商應收賬款保理”金額分別為26.79億元、21.29億元和16.84億元,合計金額64.92億元,同比增加53.88億元,給公司的資金週轉造成了巨大壓力,最終導致“14金貴債”違約。

三、啟示

1、對於足額質押股權的控股股東,應當警惕其對公司資金的佔用,金貴銀業控股股東通過“預付賬款”佔用公司貨幣資金、通過“應付銀行承兌匯票”佔用公司銀行授信、通過“供應商應收賬款保理”佔用公司信用,“預付賬款”、“應付銀行承兌匯票”和“供應商應收賬款保理”合計金額達到64.92億元,同比增加53.88億元,給公司的資金週轉造成了巨大壓力。

2、籌資性現金流無大額淨流入,不代表公司對外融資謹慎,2016-2019年上半年,公司的籌資性現金流淨額沒有出現明顯的大額淨流入,主要是由於“銀行承兌匯票”和“供應商應付賬款保理”均不反應在籌資性現金流中,但兩者均會增加企業的資金週轉壓力,尤其是當“銀行承兌匯票”和“供應商應付賬款保理”變相成為實控人的融資工具、脫離企業正常經營而無法實現即時銷售回款時,往往會進一步加劇企業的短期償債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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