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公安部A級通緝令涉黑逃犯衛某營獲刑21年6個月


嚴懲!公安部A級通緝令涉黑逃犯衛某營獲刑21年6個月

12月18日,西塞山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對被告人衛某營等21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和賈某聚等10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進行集中宣判。其中涉黑案首犯、公安部A級通緝令涉黑逃犯衛某營以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等8項罪名數罪併罰,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21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該組織其他20名成員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傷害、敲詐勒索等罪依法被判處1年8個月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這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西塞山區法院審結的“涉黑第一案”。


嚴懲!公安部A級通緝令涉黑逃犯衛某營獲刑21年6個月

法院審理查明,1992年11月至1998年10月期間,被告人衛某營因兩次犯盜竊罪被判刑,2001年1月刑滿釋放後仍不思悔改,長期混跡於武漢、黃石。2004年,被告人衛某文在大冶市汪仁鎮衛祥灣,利用宗族關係先後網羅衛某某、張某貴等8名無業人員,在黃石賭場內站場、放哨,替他人“擺場子”獲取收益。2008年9月16日,在“黑老大”衛某營的直接指揮下,衛某文等人持砍刀,在黃石市鐘樓夜市門口,有組織地實施與他人聚眾鬥毆違法犯罪活動,至此,以被告人衛某營、衛某文為首的犯罪組織在黃石、大冶惡名大漲。之後,被告人衛某勇、衛某水等11人相繼加入該組織,致使組織不斷壯大,成員逐漸增多,逐步形成了以衛某營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2008年至2017年間,該組織以大冶衛祥灣為中心,向周邊地區輻射,有組織的實施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故意傷害、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28起,造成1人重傷、9人輕傷、2人輕微傷,非法斂財共計人民幣200餘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衛某營夥同他人網羅多人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該組織成員眾多,骨幹成員固定、層級分明,有組織的通過違法犯罪活動獲取經濟利益,欺壓、殘害群眾,在大冶市汪仁鎮衛祥灣地區形成重大影響,向大冶汪仁、黃石市區等地輻射,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應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衛某營的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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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各被告人在組織中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量刑情節、認罪態度及悔罪表現,西塞山區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當天宣判的還有賈某聚等10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首要分子賈某聚因犯尋釁滋事罪、破壞生產經營罪、強迫交易罪、串通投標罪等數罪併罰,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13萬元。其他9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1年6個月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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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場宣判,共有各界代表、社會群眾及部分被告人親屬等60餘人到庭旁聽,全市兩級法院和區公安分局共有100餘名幹警全程參與,協助保障集中宣判工作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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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集中宣判嚴厲打擊了黑惡勢力的囂張氣焰,保護了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充分彰顯西塞山區法院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堅定決心。該院將保持對涉黑涉惡案件高壓打擊態勢,採取更加務實有力的工作舉措,充分發揮審判職能,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取得最終勝利再建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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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西塞山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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