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鎬把、撬棍打砸外地車輛……鄂旗法院判處首例“涉黑” 犯罪案件

鄂托克旗法院審結一起尋釁滋事案

用鎬把、撬棍打砸外地車輛……鄂旗法院判處首例“涉黑” 犯罪案件

近日,鄂托克旗人民法院審結了鄔某等十四名被告人尋釁滋事罪一案,該案為鄂托克旗法院開展掃黑除惡專項行動以來判處的第一例涉及黑惡勢力犯罪案件。

鄂托克旗法院經審理認為,鄔某等十四名被告人實施尋釁滋事行為,破壞了社會公共秩序,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鄔某、趙某等屬主犯,案發後鄔某等八名被告人主動投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可從輕處罰。十四名被告人已賠償了被害人的民事損失,並取得了諒解,酌情予以從輕處罰。依照相關規定,判處鄔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十個月,判處趙某有期徒刑二年零七個月,判處其餘十二名被告人徒刑以上刑罰,均作出緩刑判決。

根據相關要求和精神,鄂托克旗法院目前已出臺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方案,成立了領導小組,進一步加大對涉黑惡勢力犯罪的打擊力度,在全社會形成扶正去邪之風。

文字:劉明豔(刑事審判第一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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