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東方一村支書全家“涉黑”

(記者 劉柯娜 通訊員 羅鳳靈 文朝柏)昨日,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並當庭宣判一起涉惡犯罪案件,被告人歐某雄犯尋釁滋事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傷害罪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0年;其餘2名被告人均獲刑。

糾集40多名宗族兄弟,惡意報復肆意打砸

自2013年起,擔任東方板橋鎮白穴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黨支部委員的歐某雄拖欠他人貨款、欺負本村村民,還經常糾集歐某發、歐某光等人,在該村通過威脅、暴力等手段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形成一股以宗族為主的惡勢力。

2017年6月3日晚,被害人歐某榮兒子歐某華酒後持鋼管、刀等到歐某雄家中打砸其名下小轎車後擋風玻璃、二樓房門以及音響頂部,當晚派出所出警處置了該警情,歐某雄卻因此懷恨在心。

6月4日上午,歐某雄糾集歐某發、歐某光和歐某波等宗族兄弟在家中共謀報復歐某榮。隨後,歐某雄持斧頭、歐某發持砍刀、歐某光持筍鉤、歐某波持鐵棍夥同宗族40多人,先後對被害人歐某榮五兄弟的家中進行了肆意打砸。

在打砸過程中,歐某雄、歐某發等人叫囂自己是政府、是老虎,想打誰就打誰,並揚言要打死歐某雲(歐某榮三弟)家人。期間,歐某雄持斧頭將歐某雲胸口劃傷,歐某光將上前阻擋的符某妹(歐某榮姨媽)打暈在地,然後離開現場。經認定,被毀農用拖拉機、門窗等物品認定價格為4690元。

濫伐林木亂砍果樹,毆打他人致輕傷

2016年6月,歐某雄將其位於白穴村北溪園地的桉樹轉賣給楊某青。9月4日,在未取得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歐某雄帶楊某青等人到園地砍伐桉樹,為了開路運輸桉樹而任意損毀他人已經掛果的芒果樹(種植了11年左右)。9月6日,符某標等人發現後便上前制止並報警處置。

9月23日,歐某雄帶歐某發和幾名工人再次到該園地繼續砍伐桉樹,歐某發表示芒果地和樹都是他的,指使工人將芒果樹砍掉開出一條路。符某標、歐某英、歐某雲等人發現歐某發等人運輸桉樹便上前阻止,雙方因此發生爭吵,進而引發肢體衝突。歐某雄將歐某雲推撞到停放林地的拖拉機保險槓上,隨後打電話叫人過來,一同將歐某英和符某標推到路邊的水溝裡。

經鑑定,兩次被毀壞的芒果樹247株,價格共計為2.0889萬元;歐某雲右側肋骨骨折,評定為輕傷二級。2018年7月17日,歐某雄自願賠償歐某雲醫療費等各項經濟損失共計1.45萬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