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7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勞榮枝批准逮捕。
據最高檢消息,1996年7月29日,江西省南昌市公安局對發生在南昌市東湖區芭茅一巷1號602的搶劫、故意殺人案立案偵查,並於同年8月18日發佈通緝令對該案犯罪嫌疑人勞榮枝進行追逃。2019年11月28日,犯罪嫌疑人勞榮枝被福建省廈門市警方抓獲,同年12月5日由南昌市公安局派員押解至南昌。南昌市人民檢察院於2019年12月12日對該案提前介入偵查,南昌市公安局於同年12月15日對犯罪嫌疑人勞榮枝提請審查逮捕。南昌市人民檢察院受理後,依法對犯罪嫌疑人勞榮枝進行了訴訟權利義務告知,並依法訊問了犯罪嫌疑人。
來源 | 南昌晚報綜合 最高人民檢察院微博
江西法院
核發 | 舒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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