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國企”湖南負責人被檢察機關依法 批准逮捕

2019年5月10日,長沙市芙蓉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合同詐騙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喻某某。

經查明,犯罪嫌疑人喻某某2014年以虛假的某國企資料在長沙成立某國企湖南辦事處,該辦事處成立後又吸收了謝某、李某為股東,其中喻某某為辦事處主任,負責日常管理工作,謝某和李某為副主任,三人共謀對外假稱已承包到了某機場整體搬遷及飛機修理廠項目的土石方工程。隨後謝某、李某委託戴某為該虛假工程項目負責人,戴某按謝某、李某吩咐對外假稱該項目系經中華XX發展基金會、國防XX管理委員會協調承攬所得,先後與14名被害人簽訂工程承包合同,騙取工程保證金共計1020萬元。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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