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該是相濡以沫的人生伴侶
卻因為家庭瑣事酒後大打出手
甚至拔刀相向
最終釀成慘劇
妻子身亡,自己也身陷囹圄
近日,裕安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
經查,犯罪嫌疑人王某與被害人系夫妻關係。2020年3月12日中午,夫妻兩人在相鄰的表姨夫家中吃飯,期間兩人均有喝酒,飯後兩人回到家中因瑣事發生爭吵並廝打在一起。
聽到爭吵後,王某父親、姨夫、姨母、表弟先後趕至二人房間進行勸架。後因被害人在親戚面前辱罵王某及其父母,王某聽到後情緒激動,拿起二樓走廊洗臉檯上擺放著的水果刀衝進房間,站在床上一把將在床邊的被害人拽向自己,將水果刀扎進被害人後背部。後被害人被送往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裕安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王某因家庭糾紛持刀將妻子捅傷致死,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普法課堂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檢察官提醒:衝動是魔鬼,誰碰誰後悔!夫妻間偶有爭吵,也應冷靜下來耐心溝通,切忌頭腦發熱,做出讓自己悔恨終生,讓家庭支離破碎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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