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威脅恐嚇司法辦案人員!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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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臨沭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批准逮捕威脅恐嚇司法辦案人員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某。


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男,臨沭縣臨沭鎮人。2020年1月19日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臨沭縣公安局刑事拘留,現羈押於臨沭縣看守所。


2018年1月25日,臨沭縣人民法院認定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的女兒胡某、女婿陳某故意傷害胡某某致其重傷,分別判處胡某、陳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判決後,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擔心其女兒胡某被判刑會影響其兒子上學、參加工作,會影響其參加村幹部選舉,遂對法院的判決不滿,想讓法院改判其女兒無罪。


2018年1月25日後,胡某某多次找到案件承辦法官、檢察官,通過噴字、拍照和語言威脅等方式進行恐嚇,並多次揚言要與承辦人同歸於盡,導致承辦法官不敢在家居住並將房子賣掉,在公安機關訊問期間仍揚言稱如果被拘留,事後要殺害案件承辦人。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威脅恐嚇司法辦案人員!批准逮捕


來源 | 臨沂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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