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滅亡後為何多數人不肯剪辮子?

清朝滅亡後為何多數人不肯剪辮子?

殘留在共和時代的辮子

在南京,1912年2月,英國駐華公使朱爾典注意到:“(浙軍)帶著剪刀作為武器在南京各街道上游行,剪掉所有那些仍然蓄髮的中國人的辮子。……南京人民對浙軍的暴行感到非常憤恨。”同期,在成都、長沙、昆明等地,因軍隊強制剪辮也引發了民眾恐慌,甚至發生了血案。

次級城市及基層鄉村,沒有了革命軍的強迫,剪辮者更少。在雲南騰越,英國駐當地代領事史密斯觀察到:“公眾輿論對革命是冷淡的。人們沒有任何熱情……在街上很少見到剪了辮子的人”,無人響應雲南軍政府限期5天的“剪辮令”。革命軍勢力甚大的浙江,也是同樣情形——在上虞縣,“自光復後,剪辮者寥寥”,雖經新政府一再勸喻,但“該處人民終觀望不剪”;在嘉興縣,竟有“頑民千人之眾,以反對剪辮為號召”,把積極推動剪辮令的官紳之家搗毀。

1912年前後,多數民眾不願意剪辮子,或許尚有擔憂清廷復辟的考量。畢竟,自清軍入關,強迫民眾“留頭不留髮,留髮不留頭”,釀成諸多屠城血案後,辮子的有無即變得相當敏感,成為清廷衡量漢人是否歸順的重要標誌。


不過,下面這些事實,就很難用“擔憂清廷復辟”來解釋了。在安徽,民國成立兩年了,績溪周邊鄉村的留辮者仍極多。1914年,赴美留學的胡適,收到來自家鄉的書信,其中寫道:“吾鄉一帶,自民國成立以後,剪去辮髮者已有十之九,其僻處山陬(如上金山、張家山、寺後十八村,並歙之內東鄉各處),剪髮者只有半數。”

在上海,《申報》1914年4月20日刊文嘲諷本地風俗:“上海地面卻有三樣東西出產的頂多。是別處少有的。……那就是車子(人力車)、辮子、婊子。”在北京,鑑於留辮者甚多,尤其是“上流社會未剪者尚居多數”,1914年7月,內務部不得不再次發佈“剪髮六條”,規定:凡公務員不剪辮者,停止其職務;公立機關僱用之人員不剪辮者,解除僱用關係;車馬伕役不剪辮者,禁止營業。但直到1928年,北京仍尚有4689條辮子未剪。

在山西,1918年閻錫山仍在大力推行“剪髮”政策,派出政治實察員至各縣,逐級追查剪辮情況,縣促區,區促付,村促戶,縣區官員到村蹲點,警察下村巡查。至1919年,山西的辮子才算大致剪完。


1923年,上海廣益書局出版《中華全國風俗志》,對各地民眾留辮情況頗多介紹。如河北保定,留辮未剪者“十居五六”;天津開埠雖早,但“蓄辮之惡俗,反較他埠為獨甚。無論上中下三等人,剪髮者殆居最少數。”

以上事實,也很難被歸因為“生活習慣”。眾所周知,“三朝兩日梳頭,四季衣衫油膩”,乃是留辮之人日常生活中極大的痛苦。1912年,梁實秋的父親給全家人剪辮子,梁非常開心,緣由正是“我們對於這汙髒麻煩的辮子本來就十分厭惡,巴不得把它齊根剪去”。但梁的“二舅爹爹還忍不住泫然流涕”,這眼淚顯然非是為“生活習慣”所流。

緣於歷史的遺忘與扭曲

真正導致民眾不願意剪辮子的原因,乃是“遺忘”與“美化”。

對清初中原民眾而言,腦後的辮子意味著被征服的屈辱史,意味著“揚州十日”與“嘉定三屠”。但當硝煙散盡,政權鼎革已成定局,這段屈辱史,遂被當局用嚴密的文網層層遮蔽了起來。自順治朝始,至乾隆朝終,共興文字獄170餘次,尤以乾隆朝為最,多達130餘次。這些文字獄的核心目的之一,就是消滅清初歷史。

按清廷之“定論”,明亡於流賊,清代明而起,消滅流賊,乃是為明報仇。清初貳臣們纂修史料,全部圍繞著這個“定論”展開,對明亡於流賊的史實並不避諱,卻往往止於甲申國變,對之後清軍進入中原及南明諸政權的抗清活動隻字不提。至於明朝遺民所留史料,則成為清廷文字獄掃蕩的重點對象。如彭家屏乃康熙六十年進士,僅因藏書中有記載南明史實者,即父子俱被處死。藏書尚且如此,講授、傳播明清易代的歷史真相,自然更無可能。

明清易代之史實中,“剃髮留辮”最為敏感。故“發”字在清代的使用,也一直處於一種戰戰兢兢的狀態。如常用成語“一髮千鈞”,因容易令人產生聯想——“以千鈞之重來形容一發,似乎是對發政策的不滿”,故清人極力迴避使用。據王森統計,清人花八十餘年所修纂的《明史》,“從頭到尾未曾用過‘一髮千鈞’或‘千鈞一髮’”;《清實錄》裡同樣找不出“千鈞一髮”,僅不慎出現過一次“一髮千鈞”。

字猶如此,“剃髮留辮”的歷史會被遮蔽到何種程度,自不難想象。至晚清時,在一般無知識的普通漢人腦中,自先秦以來漢民族束髮的習俗已少有人知,倒是剃髮留辮屢屢被當成本民族固有的習俗而加以維護——清初不願剃髮者喊出的口號是“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可損毀”,清末抗拒剪辮者竟也喊出了同樣的口號。

另據溥儀的洋教師莊士敦講,有些滿人也已忘了自己的祖先曾強迫漢人“剃髮留辮”,反認為剃髮留辮本就是漢人習俗,故辛亥時,有滿人割了辮子,以示對“革命”的抗議。莊士敦之言難辨真假,但一般旗人在晚清時,對滿人早期歷史已不甚瞭解,卻是實情。乾隆朝的禁書運動中,“女真”、“建州衛”一類足以引起對滿清早期歷史聯想的字眼,全在摳與刪之列。書籍中沒有建州衛、沒有女真、沒有揚州十日、沒有嘉定三屠……普通人自無法瞭解“辮子”之由來。

章太炎在晚清閱讀通行本《日知錄》,曾驚訝發現其中無任何華夷種族之說,直到“原抄本”出現,才明白通行本不但經過官方刪改,民間私人之刪改比官方還徹底,倘“原抄本”佚失,則刪改內容連帶刪改之舉,皆將被徹底遺忘。錢穆生於清末,也一度不知道清朝皇帝乃是滿人,直到遇上革命黨人錢伯圭做自己的塾師:“伯圭師隨又告餘,汝知今天我們的皇帝不是中國人嗎?餘驟聞,大驚訝,雲不知。歸,詢之先父。先父雲,師言是也。今天我們的皇帝是滿洲人,我們則是漢人。”

自我審查與心態異化

也不是所有人都遺忘了辮子的由來。清廷文字獄再嚴酷,也不可能杜絕民間所有禁書。事實上,嘉慶之後,文網漸寬,很多康雍乾時代足以導致殺頭族誅的禁書,獲得了重刻的機會。如曾國藩在兩江總督任上,曾重刊過王夫之的著作。李慈銘這樣的大學者,也有機會通讀《揚州十日記》。及至晚清,革命黨重新發掘清軍入關暴行,將之廣為傳播,以激發“種族意識”,使得辮子所承載的屈辱史,更容易進入讀書看報的知識分子耳目。

知識分子對剪辮這件事的熱情並不高。不但王國維、梁鼎芬、辜鴻銘這樣的名士在共和時代繼續留辮,一般地方士紳甚至為保住自己的辮子不惜與新政權武力相向。如1912年7月,在清帝退位半年之後,山東都督周自齊派了宣傳員前往昌邑縣勸導民眾剪辮。在縣衙門口舉行的宣講會上,宣傳員公開剪掉了當地兩位鄉紳的辮子。次日,被剪了辮子的鄉紳聚集民眾,公然打殺了二十七名“無辮之人”。這種暴烈反抗的背後,顯然有著某種對“辮子”的強烈認同在其中。

這種認同,實是一種認知的異化。康雍乾文網密佈達百餘年之久,知識分子也於戰戰兢兢中用了百餘年來學習如何自我審查。《讀史方輿紀要》是一本歷史地理工具書,但對明清之際的地理變化,一個字都沒有寫,這是學者的自我審查;內廷劇目專演“神怪幽靈牛鬼蛇神”,這是演藝界的自我審查;乾隆做皇子時,其史論寫作集中於漢唐宋,而從不涉明清,這是皇室的自我審查;莊廷《明史》案發,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一書的刻板,緊急將“明史”二字挖去,這是出版界的自我審查;孔尚任《桃花扇》裡用流寇代替清軍,李漁《巧團圓》裡把掠奪婦女的清兵改成李自成軍,這是文學界的自我審查。此種現象,不一而足。

1912年6月,梅蘭芳剪掉了自己的辮子。此時,距離清帝下詔退位已過去了4個月;距離民國政府發佈“剪髮令”,已過去了3個月。梅的行動顯然稱不上積極,但相對身邊其他人,卻已可算前衛。比如,為梅管理服裝和處理雜物的“跟包”,無論梅怎麼勸,就是死活不願意剪掉辮子。

梅蘭芳回憶道:“我的跟包大李和聾子,我勸他們剪辮子,怎麼說也講不通。有一天我只好趁他們睡熟了,偷偷地拿了剪子先把聾子的辮子剪掉。等他醒過來,感覺到腦後光光的,非常懊喪,把個大李嚇得也有了戒心。他每晚總是臉衝著外睡,好讓我沒法下手。結果,我趁他酣睡的時候,照樣替他剪了。……第二天他含著眼淚,手裡捧著剪下來的半根辮子,走到上房向我祖母訴苦……過了好久,他談起來還認為這對他的身體是一個重大的損失。在當年是真有這許多想不開的人的。”

梅蘭芳身邊人的情況並非個案,清帝退位了,革命軍政府發起的剪辮運動帶有強制意味,但知識分子、鄉紳和老百姓不肯剪辮子的案例其實很普遍,甚至不乏聚眾暴力抗爭的現象,箇中緣由深究起來實令人唏噓。


清朝滅亡後為何多數人不肯剪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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