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灭亡后为何多数人不肯剪辫子?

清朝灭亡后为何多数人不肯剪辫子?

残留在共和时代的辫子

在南京,1912年2月,英国驻华公使朱尔典注意到:“(浙军)带着剪刀作为武器在南京各街道上游行,剪掉所有那些仍然蓄发的中国人的辫子。……南京人民对浙军的暴行感到非常愤恨。”同期,在成都、长沙、昆明等地,因军队强制剪辫也引发了民众恐慌,甚至发生了血案。

次级城市及基层乡村,没有了革命军的强迫,剪辫者更少。在云南腾越,英国驻当地代领事史密斯观察到:“公众舆论对革命是冷淡的。人们没有任何热情……在街上很少见到剪了辫子的人”,无人响应云南军政府限期5天的“剪辫令”。革命军势力甚大的浙江,也是同样情形——在上虞县,“自光复后,剪辫者寥寥”,虽经新政府一再劝喻,但“该处人民终观望不剪”;在嘉兴县,竟有“顽民千人之众,以反对剪辫为号召”,把积极推动剪辫令的官绅之家捣毁。

1912年前后,多数民众不愿意剪辫子,或许尚有担忧清廷复辟的考量。毕竟,自清军入关,强迫民众“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酿成诸多屠城血案后,辫子的有无即变得相当敏感,成为清廷衡量汉人是否归顺的重要标志。


不过,下面这些事实,就很难用“担忧清廷复辟”来解释了。在安徽,民国成立两年了,绩溪周边乡村的留辫者仍极多。1914年,赴美留学的胡适,收到来自家乡的书信,其中写道:“吾乡一带,自民国成立以后,剪去辫发者已有十之九,其僻处山陬(如上金山、张家山、寺后十八村,并歙之内东乡各处),剪发者只有半数。”

在上海,《申报》1914年4月20日刊文嘲讽本地风俗:“上海地面却有三样东西出产的顶多。是别处少有的。……那就是车子(人力车)、辫子、婊子。”在北京,鉴于留辫者甚多,尤其是“上流社会未剪者尚居多数”,1914年7月,内务部不得不再次发布“剪发六条”,规定:凡公务员不剪辫者,停止其职务;公立机关雇用之人员不剪辫者,解除雇用关系;车马夫役不剪辫者,禁止营业。但直到1928年,北京仍尚有4689条辫子未剪。

在山西,1918年阎锡山仍在大力推行“剪发”政策,派出政治实察员至各县,逐级追查剪辫情况,县促区,区促付,村促户,县区官员到村蹲点,警察下村巡查。至1919年,山西的辫子才算大致剪完。


1923年,上海广益书局出版《中华全国风俗志》,对各地民众留辫情况颇多介绍。如河北保定,留辫未剪者“十居五六”;天津开埠虽早,但“蓄辫之恶俗,反较他埠为独甚。无论上中下三等人,剪发者殆居最少数。”

以上事实,也很难被归因为“生活习惯”。众所周知,“三朝两日梳头,四季衣衫油腻”,乃是留辫之人日常生活中极大的痛苦。1912年,梁实秋的父亲给全家人剪辫子,梁非常开心,缘由正是“我们对于这污脏麻烦的辫子本来就十分厌恶,巴不得把它齐根剪去”。但梁的“二舅爹爹还忍不住泫然流涕”,这眼泪显然非是为“生活习惯”所流。

缘于历史的遗忘与扭曲

真正导致民众不愿意剪辫子的原因,乃是“遗忘”与“美化”。

对清初中原民众而言,脑后的辫子意味着被征服的屈辱史,意味着“扬州十日”与“嘉定三屠”。但当硝烟散尽,政权鼎革已成定局,这段屈辱史,遂被当局用严密的文网层层遮蔽了起来。自顺治朝始,至乾隆朝终,共兴文字狱170余次,尤以乾隆朝为最,多达130余次。这些文字狱的核心目的之一,就是消灭清初历史。

按清廷之“定论”,明亡于流贼,清代明而起,消灭流贼,乃是为明报仇。清初贰臣们纂修史料,全部围绕着这个“定论”展开,对明亡于流贼的史实并不避讳,却往往止于甲申国变,对之后清军进入中原及南明诸政权的抗清活动只字不提。至于明朝遗民所留史料,则成为清廷文字狱扫荡的重点对象。如彭家屏乃康熙六十年进士,仅因藏书中有记载南明史实者,即父子俱被处死。藏书尚且如此,讲授、传播明清易代的历史真相,自然更无可能。

明清易代之史实中,“剃发留辫”最为敏感。故“发”字在清代的使用,也一直处于一种战战兢兢的状态。如常用成语“一发千钧”,因容易令人产生联想——“以千钧之重来形容一发,似乎是对发政策的不满”,故清人极力回避使用。据王森统计,清人花八十余年所修纂的《明史》,“从头到尾未曾用过‘一发千钧’或‘千钧一发’”;《清实录》里同样找不出“千钧一发”,仅不慎出现过一次“一发千钧”。

字犹如此,“剃发留辫”的历史会被遮蔽到何种程度,自不难想象。至晚清时,在一般无知识的普通汉人脑中,自先秦以来汉民族束发的习俗已少有人知,倒是剃发留辫屡屡被当成本民族固有的习俗而加以维护——清初不愿剃发者喊出的口号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毁”,清末抗拒剪辫者竟也喊出了同样的口号。

另据溥仪的洋教师庄士敦讲,有些满人也已忘了自己的祖先曾强迫汉人“剃发留辫”,反认为剃发留辫本就是汉人习俗,故辛亥时,有满人割了辫子,以示对“革命”的抗议。庄士敦之言难辨真假,但一般旗人在晚清时,对满人早期历史已不甚了解,却是实情。乾隆朝的禁书运动中,“女真”、“建州卫”一类足以引起对满清早期历史联想的字眼,全在抠与删之列。书籍中没有建州卫、没有女真、没有扬州十日、没有嘉定三屠……普通人自无法了解“辫子”之由来。

章太炎在晚清阅读通行本《日知录》,曾惊讶发现其中无任何华夷种族之说,直到“原抄本”出现,才明白通行本不但经过官方删改,民间私人之删改比官方还彻底,倘“原抄本”佚失,则删改内容连带删改之举,皆将被彻底遗忘。钱穆生于清末,也一度不知道清朝皇帝乃是满人,直到遇上革命党人钱伯圭做自己的塾师:“伯圭师随又告余,汝知今天我们的皇帝不是中国人吗?余骤闻,大惊讶,云不知。归,询之先父。先父云,师言是也。今天我们的皇帝是满洲人,我们则是汉人。”

自我审查与心态异化

也不是所有人都遗忘了辫子的由来。清廷文字狱再严酷,也不可能杜绝民间所有禁书。事实上,嘉庆之后,文网渐宽,很多康雍乾时代足以导致杀头族诛的禁书,获得了重刻的机会。如曾国藩在两江总督任上,曾重刊过王夫之的著作。李慈铭这样的大学者,也有机会通读《扬州十日记》。及至晚清,革命党重新发掘清军入关暴行,将之广为传播,以激发“种族意识”,使得辫子所承载的屈辱史,更容易进入读书看报的知识分子耳目。

知识分子对剪辫这件事的热情并不高。不但王国维、梁鼎芬、辜鸿铭这样的名士在共和时代继续留辫,一般地方士绅甚至为保住自己的辫子不惜与新政权武力相向。如1912年7月,在清帝退位半年之后,山东都督周自齐派了宣传员前往昌邑县劝导民众剪辫。在县衙门口举行的宣讲会上,宣传员公开剪掉了当地两位乡绅的辫子。次日,被剪了辫子的乡绅聚集民众,公然打杀了二十七名“无辫之人”。这种暴烈反抗的背后,显然有着某种对“辫子”的强烈认同在其中。

这种认同,实是一种认知的异化。康雍乾文网密布达百余年之久,知识分子也于战战兢兢中用了百余年来学习如何自我审查。《读史方舆纪要》是一本历史地理工具书,但对明清之际的地理变化,一个字都没有写,这是学者的自我审查;内廷剧目专演“神怪幽灵牛鬼蛇神”,这是演艺界的自我审查;乾隆做皇子时,其史论写作集中于汉唐宋,而从不涉明清,这是皇室的自我审查;庄廷《明史》案发,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一书的刻板,紧急将“明史”二字挖去,这是出版界的自我审查;孔尚任《桃花扇》里用流寇代替清军,李渔《巧团圆》里把掠夺妇女的清兵改成李自成军,这是文学界的自我审查。此种现象,不一而足。

1912年6月,梅兰芳剪掉了自己的辫子。此时,距离清帝下诏退位已过去了4个月;距离民国政府发布“剪发令”,已过去了3个月。梅的行动显然称不上积极,但相对身边其他人,却已可算前卫。比如,为梅管理服装和处理杂物的“跟包”,无论梅怎么劝,就是死活不愿意剪掉辫子。

梅兰芳回忆道:“我的跟包大李和聋子,我劝他们剪辫子,怎么说也讲不通。有一天我只好趁他们睡熟了,偷偷地拿了剪子先把聋子的辫子剪掉。等他醒过来,感觉到脑后光光的,非常懊丧,把个大李吓得也有了戒心。他每晚总是脸冲着外睡,好让我没法下手。结果,我趁他酣睡的时候,照样替他剪了。……第二天他含着眼泪,手里捧着剪下来的半根辫子,走到上房向我祖母诉苦……过了好久,他谈起来还认为这对他的身体是一个重大的损失。在当年是真有这许多想不开的人的。”

梅兰芳身边人的情况并非个案,清帝退位了,革命军政府发起的剪辫运动带有强制意味,但知识分子、乡绅和老百姓不肯剪辫子的案例其实很普遍,甚至不乏聚众暴力抗争的现象,个中缘由深究起来实令人唏嘘。


清朝灭亡后为何多数人不肯剪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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