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企業,為節省辭退補償,對員工進行擠兌或冷板凳以達到你自行辭職,怎樣應對?

閒人85071215


當前,外部經濟環境不確定因素有所增加,國內經濟轉型力度較大,在轉型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帶來生產和經營的變化,部分企業訂單減少,生產經營困難。

部分企業為了經濟利益最大化,通過待崗、降薪、調崗等手段來逼迫員工自行辭職,達到少發或不發經濟補償或賠償金,從而損害員工的合法權益。

現在@和諧勞動關係針對部分企業為少發或不發經濟補償或賠償金,而逼迫員工自行辭職的常用招數及應對方法。

一、待崗或放長假

01.待崗,想獲得補償的,就得堅持。

企業如果因生產經營暫時困難或生產訂單不足讓員工停工待崗,第一個月要足額支付工資給你。同時,一定要求企業出具書面的停工待崗通知(最好有一個具體停工待崗的期間),因為在日後計算經濟補償時,是以你正常發放工資標準計算解除勞動關係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來計算經濟補償。

目前,全國各地對停工待崗期間的工資規定不一樣。如廣東省的規定,非因員工原因造成企業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企業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員工工資,即第一個月企業要支付員工足額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員工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企業沒有安排員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員工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解除勞動關係。

02.對於個人放長假的,你有權拒絕。

企業對你個人放長假,你有權拒絕。若企業堅持這樣做,你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以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條件,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並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

二、調崗

調崗是工作內容,屬於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之一,若工作內容調整屬於勞動合同變更。因此,員工要知道企業的調崗是否合法合規。

(一)法律允許調崗的情形:

01.協商一致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因此,企業與員工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崗。

02.企業單方面合法調崗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一)項規定,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企業可以調崗;第(二)項規定,員工不能勝任工作,企業可以調崗。

當然,企業不是隨意可以在這兩種情況行使單方面調崗權利,行使前應當負舉證責任,即需要滿足或證明由於身體原因或能力原因不能從事或不能勝任原來的工作。

03.特殊情況調崗

依據《職業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對在職健康檢查中發現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健康損害的員工,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並妥善安置。同時,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規定,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企業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因此,職業禁忌員工和孕期女職工,企業有為其調崗的義務。

企業存在以上三種調崗情形,都是有法可依的,員工拒不服從,則構成違紀行為,對於嚴重違紀員工,企業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二)對企業調崗別保持沉默,沉默等於默認。

有些員工在調崗中保持沉默,去到新崗位工作超過一個月後,由於不合適,然後對調崗問題向企業提出異議,協商不成而到勞動行政部門進行投訴。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第十一條規定,變更勞動合同未採用書面形式,但已實際履行了口頭變更的勞動合同超過一個月,且變更後的勞動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國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當事人以未採用書面形式為由主張勞動合同變更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這表明,企業對員工工作內容調整後,即使未採用書面形式,但若實際履行已經超過一個月的,可以被視為默認調整。因此,員工對調崗有異議,應該書面向企業提出異議。企業對自己提出異議置之不理,你可以向當地人社局勞動行政部門尋求幫助處理。

(三)調崗特殊爭議處理。

工作內容的調整涉及員工的切身利益,也關係到企業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如何平衡兩者的權利,是司法實踐必須面對的問題。

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支持企業基於合理生產經營需要對員工進行工作調整。如《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廣東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關於審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座談會紀要》(粵高法[2012]284號)第22條規定,企業調整員工工作崗位,同時符合以下情形的,視為企業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權,員工以企業擅自調整其工作崗位為由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請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的,不予支持:

1、調整員工工作崗位是企業生產經營需要;
2、調整工作崗位後員工的工資水平與原崗位基本相當;
3、不具有侮辱和懲罰性;
4、無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

員工在廣東省工作,企業調崗符合上述四個條件的,員工拒不服從,則構成違紀行為,對於嚴重違紀員工,企業可以解除勞動關係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目前全國各地對企業單方面合理調崗存在不同理解,但是@和諧勞動關係認為廣東省相關部門歸納總結的四個要點,可作為判斷企業調崗是否合理的參考指標。

綜合上述,員工遇到不合理的調崗有權拒絕,但必須向企業書面提出異議,同時一定要去原崗位原地點上班,否則企業反過來說你曠工構成違紀行為,而被企業解除勞動關係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三、降薪

部分企業對員工降薪的目的其實不是真的為了降薪而降薪,而是想通過降薪的手段把員工逼走,以達到解除勞動關係而不用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的目的。

因此,員工遇到企業不合理的降薪行為,應及時去當地人社局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處理。

四、無需有的消極怠工或不服從安排

在實踐工作中,部分企業說員工無需有的消極怠工或不服從安排,對員工記過或警告,這時切記什麼字據都不要籤。只要不簽字,企業就需要舉證員工消極怠工或不服從安排的證據。

企業在書面記過或警告書叫不到員工簽字,其會想別的方法來做證據,此時需要注意的是企業可能會工資表上作記過或警告小額扣款作為員工承認錯誤的證據。

結束語:員工在勞動關係中處於弱勢地位,在平時工資表、考勤記錄與實際不符,企業說為了客戶檢查要求員工簽字,員工千萬別簽字,簽字了以後維權就難上加難。因此,員工在平時工作中,要懂得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不存在的簽字千萬不要籤。


和諧勞動關係


職場三哥知道的,尤其中小企業基本上不辭退員工,採用調崗和放假的方式讓員工辭職或自離。

我在山東臨沂工作期間,一些來應聘的員工最關心三個問題:

1.工資壓多久?不管要壓幾個月能按時發麻?

2.每天能保證滿負荷工作嗎?

3.工廠經營問題停產放假有伙食補助嗎?



這第三個問題就說到題主的情況。當時很多小公司做內銷生意,到了淡季的二,三個月往往沒有訂單安排生產。

有些公司就採取輪流上班,或直接放假一個月或更長。有些實力雄厚一點的公司給員工一點生活補助,也是想達到留住熟練工的目的。

這種情況下,外地務工人員大多自動離職去其他地方打工。本地人在家幹零工繼續等候。

這好像約定俗成的一種方式,公司不辭退,員工不辭職,兩下相安無事。也談不上打官司走法律程序訴求。

至於我們個人在公司工作時,面臨被調崗,找茬罰款甚至故意辱罵,企圖逼迫你辭職,自離來免除該有的賠償。



作為沒有任何背景和人脈資源的我們,只有三種辦法應對:

1.直接辭職走人,離開這種不良企業。儘快找到新工作,上班掙工資是比較靠譜的路子。

2.看你個人的頭腦和智慧,主動和上級領導溝通交流,甚至請客送禮來緩解人際關係,接除誤會,化解矛盾,再就是用你的工作能力和人品得到領導老闆的認可,繼續留用你。

3.準備好你所有可以蒐集到的證據和信息資料:調崗單,罰款單,視頻,錄音,還有你的工號牌,考勤記錄,工資單,個人生產記錄等。到地方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請他們出面調解。同時到律師事務所諮詢有關事宜,獲得專業人士的指點和幫助,再坐進一步的打算。

結束語:

我們普通從業者要有自我維權意識,同時也要結合實際情況,考慮付出的時間精力的成本代價。尤其不能採取過激行為造成對自己的第二次傷害。切記!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完)

職場三哥從事管理工作二十年,願意和朋友分享職場管理話題,知識和經驗。歡迎有想法的朋友指點評論,在給加個關注哈😊(文字原創,圖片來自網絡侵權必刪)

職場三哥


這種事情我剛遇到,我在去年七月入職浙江玉環市楚門鎮一家鋁合金產品的鑄造車間主任,(主要澆鑄旋臂和支架)當時廠裡的技術不整樣好,合格成品很不理想。我通過改進生產工藝和全部模具的修改,合格率達95%今年的訂單直線上漲,但我的麻煩來了,由於我把所有的模具改修完好,自己在上班時就很輕鬆,只是抽檢一下鑄造的產品質量就行,但老闆就有話說了,他兩父子一個唱紅臉一個唱黑臉,父親就成天罵我無事找事,他私下和工人說:就按現在的方法做我就不用請師傅了。說實話幹活累我都不怕,但天天受冷眼和聽些不好聽的話還真難受,感覺自己不是電視上的特工之類的人,內心沒那麼強大,也就在這個十一月底遞交了辭職書,做到春節前放假。


用戶516750219107


這個問題真的很簡單,非常簡單!使用職場的秘密武器“反煮青蛙”法!什麼是“反煮青蛙法”?下面教你。用這個方法前提是你不能誤解老闆的真實用意,否則適得其反。實踐當中員工因此誤解老闆的比例很大,因此每個有這個想法的員工對此要慎重,不要好事變壞事,沒事找事。這種情景產生的誤解原因是一種員工因環境引起的病態心裡,是管理心理學範疇。當然真正讓你走人不在此範圍。

如何確認老闆肯定讓你走人呢?你可以用以下的觀察判斷:1.如果是大公司你的直接上司對你的態度不正常,比如,有什麼工作不願意安排你,有什麼活動躲著你,因為老闆讓你走人絕不會老闆自己動手而是和你的上司打招呼。如果是小公司老闆的態度同大公司的直接上司一樣。2.老闆或者上司對你的眼神明顯遊離,不直眼看你,可有可無的感覺。3.工作中有意挑刺,只有批評沒有表揚,被扣的工資獎金明顯比以前多。4.有旁敲側擊讓你辭職的語言。5.嚴重的時候不安排你的工作。6.老闆身邊的人對你明顯冷淡。

注意!這種老闆想省錢逼你自己辭職一般都發生在老員工身上,如果是新員工老闆才沒有時間和你躲貓貓了,一句話就走人吧。原因主要有兩點,老員工了時間久了老闆不好意思開口。其次,老員工辭退年數久補償高費用大。

如果你判斷準確老闆確實準備讓你走人,為了省錢又不提出來搞溫水煮青蛙,很簡單:該幹嘛幹嘛?沒聽著沒看著,不遲到不早退,不說不問不溝通,慢慢判斷,慢慢品味,讓我幹我幹好,不安排我幹我可以幹本職的,不要急躁,穩如泰山,不吭不哈。特別注意在這段特殊時間內不可以犯錯誤。穩重再穩重!這種方法普遍叫“反煮青蛙法”,用這個方法對付老闆,沒有一個老闆經的起員工對老闆的反煮青蛙,這個方法被老職業經理人稱為“反煮青蛙”

最後要說一句良心話,這種老闆在實踐當中,在20多年的職業經理人生涯中我只在南通遇到一個土財主老闆是這樣的,比例不大的,但也不是沒有,如果打工中早發現這種老闆,早點離開!這種靠員工血汗錢發財的老闆永遠也做不大,因為天地有隻眼,不會讓這種人發大財!


決策與管理


切記!切記!敵不動我不動,敵若動我先動!!!

企業如此操作的原因很簡單,即想通過擠兌你讓你自行辭職,從而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這也是人力資源部門最常見的既想讓員工走人也想不出血的招數。

一、堅定立場:獲得經濟補償金乃至賠償金是你合法正當的勞動權益。

首先,你要從內心深處堅定自己的立場:在任時,我完成了自己的本職工作,就像俗話說得: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沒有苦勞也有疲勞。單位想要解除與我的勞動關係是它主動在先,應該承擔解除的主要責任。我國的勞動法律也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主動提出解除勞動者勞動關係的,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所以,無論是從情理上還是法律上,你都應該拿到公司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公司想讓我走人,又不肯光明正大地走合法合理的程序,搞些小技倆,這就更不值得你妥協了。所以,你的立場首先要堅定:公司不仁在前,何必要求我仁義在後?千萬不要礙於什麼面子與情義,置自身於不顧。公司既然想讓你離職,客觀上講,你相對被留用的員工而言在競爭力上是較弱的,也就是你想再次找到同等條件的工作會較有難度了。一旦你短期內無法找到下一家單位,那麼你一定是需要這筆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幫你渡過難關的,誰家還沒個房貸車貸?

二、採取措施:敵不動我不動,敵若動我先動。

1、敵不動我不動

公司利用擠兌你的方式想讓你走人,也就意味著你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只是個時間問題。所以,公司人力部門對你還需要做的唯一決策就是:如何以最便宜的方式讓你走人。這個成本一般包括兩個部分: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剩餘在職期間的工資。

給予以上的成本公式,如果你採取敵不動我不動的策略,則人力部門將對面一個難題:就是已經發生的需要實際支付你的剩餘在職期間的工資成本越來越多,而可能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卻沒有跡象會減少或不用支付。

如果你每天準點到公司上班,對於公司的冷落、排擠、刁難視若無睹,忍氣吞聲,隨著你上班時間的積累,需要支付的工資越來越多,而且人力部門也看不到不用或少支付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的可能。此時,他們的內心開始著急了。你要知道,公司的裁員工作是人力資源部門的核心工作之一,裁員時間、人數及成本是上級非常關心的內容。一旦發生你拖著公司的情況,人力資源部門面對著不斷增加的工資支出,而裁員時間和人數卻絲毫沒有進展,這樣上級領導就開始給予壓力了。在此壓力下,人力資源部門會主動找你協商,此時,主動權就掌握在你手裡了。

2、敵若動我先動

一旦你先採取敵不動我不動的策略,公司主動找你協商就是一個確定的結果,只是時間或早或晚而已。在這之前,你需要做好全方位的準備,力求做到敵若動我先動。

你需要注意的是,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的標準是:按每工作一年給予一個月(賠償金為兩個月)工資的標準。所以,你需要保留有關工作時長和工資信息的證據。

(1)保留好自己在這家單位工作過的證據,包括勞動合同、工卡、打卡記錄、辦公系統記錄、通訊記錄或郵件,哪怕是與同事的合照,以屆時證明你的勞動關係和工作時長。

(2)保留好公司發放的工資條、社保公積金繳費記錄、銀行代發工資流水等,這是為了證明你的歷史收入水平。

(3)準時上下班,按照公司規章制度辦事,不出大的工作失誤。這樣做的目的是避免公司搞你,如果是因為你個人的責任導致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可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所以,這個敏感時期,你一定不要犯大錯。

做到以上幾點,你就等著人力資源部門上門求你吧!!!

這是來自二十多年上市企業集團總部的HR的忠誠奉告😂


我是和平精英


這個事兒太簡單了,送你九陽真經的二十字真訣:他強由他強,清風拂山岡。他橫任他橫,明月照大江。

在職場這麼多年,見過了太多這種情況。一般到最後大多三種結果:跳槽、離職、死磕到底。

這三種結果中:

最好的結果是跳槽。如果你能找到一份滿意的工作,那我建議就是立刻跳槽。不要在無用的事情上浪費自己的精力和時間,好鋼要留在刀刃上。

最壞的結果是離職。但這樣不僅會助長企業囂張的氣焰,也會讓自己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並有可能會在離職後越想越氣,不可取。

最普遍的結果是死磕。

如果因為暫時找不到合適的工作,或者原公司的賠償是一筆不小的金額,亦或者單純是為了心裡的不爽而要拿到錢,那麼,就死磕到底。但有幾點,希望能重點注意一下:

1、明確目標

在這種情況下,你與領導和同事的關係都很微妙。有些人在這種詭異的氣氛和冰冷的人際關係中先行崩潰了,這就是典型的目標不明確造成的。在正常工作中,我們要做的就是努力工作,獲得成就感,爭取升職加薪。於是我們會去追求良好的辦公室環境和溫暖的人際關係。但現在的情況是,公司要你離職並且不想賠償,你的目標就已經換成了要為自己拿到應拿的錢。這個時候,明確目標,告訴自己,我就是為了賠償才坐在這裡的,既然早晚都要走,何必在意他人的看法?即便周圍坐著一群鬼,我也能穩坐釣魚臺。

2、正常工作

千萬千萬不要因為與公司、領導、同事產生衝突而消極怠工,遲到早退,公司的人事正巴不得你這樣做,HR正愁沒有一個合適的理由辭退你,你還要送上門去,你說傻不傻?越在這個時候,就越要穩住陣腳,臨危不亂,讓自己毫無破綻,讓你領導和人事繼續頭疼。

3、調崗陷阱

當你能夠適應這個詭異的氣氛,並且做到嚴格遵守公司制度時,突然你領導將你工作內容交給了他人,並將你調離了原工作崗位。在這種情況下,很多人稀裡糊塗接受了調崗,調崗後發現工作內容讓人崩潰,這就著了公司的道。回去翻閱你的勞動合同,有沒有“單位可根據自己的需要單方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這一條例,如果沒有,拿出合同對他們說不。如果有,也要滿足以下兩點才能調崗:

一、有證據證明,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二、用人單位調整勞動者崗位,確屬生產經營工作需要,不具有侮辱性和懲罰性,勞動條件不降低的,不違反法律規定。

不滿足這兩項,依然可以對調崗說不!

4、騎驢找馬

無論死磕到底結果如何,你都是要找下一份工作的。如果能在找工作的過程中發現了更好的機會,也算是對你的一種補償。工作內容對你已經完全沒有意義,又不能做一些對自己有幫助的事情,人在這種情況下是很容易變得萎靡不振的。多去面試,多去接觸一下外面的機會和正常的人類,也是調節心情的好方法。況且,萬一如果工作找好,公司也決定給賠償了,這樣的結果豈不是兩全其美?

我是白薯,如果覺得內容有用,點個贊再走吧


白薯公子


這個問題我之前回答過,因為有幾個同事剛經歷這種事,公司想要你走,通過擠兌冷落邊緣化你,希望你受不了主動辭職,所以給你玩心理戰術。其中有一個同事很淡定,全程處理得很好:

一、控制情緒

既然已經知道公司的目的,所以就不要因為公司的態度影響自己的情緒,被牽著鼻子走。無論公司怎麼做,態度都要不卑不亢,讓他一拳打在棉花上。也不要在意一些牆頭草的同事的孤立,你的目標是獲得合法的補償,讓公司主動辭退你,早晚都會離職,無需太在意別人的態度。

二、工作照常進行

工作按步就班的照常推進,不要被人抓住小辮子,不要違法公司的規章制度。如果違法,公司是有權利不給補償開除你。

三、抓緊時間找工作

一旦公司對你出現這個態度,不要抱幻想,認為公司會改變主意,要抓緊時間找到下一份工作。找到合適的就果斷離職。我那個同事找到工作,請假去試工,不合適又回來繼續上班。

這樣僵持了三個月,公司主動找他談話,走正常流程辭退,給他補了N+1個月的工資。

當公司這樣對待你時,不要臉皮太薄,也不要激憤,這種事每天都在發生。

作為弱勢群體的勞動者,要注意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讓自己在經濟上不要太窘迫,才會從容找到下一份工作。

我是丁泳心,經驗豐富的職場老梗,如果能幫到您,我很開心。關注我,您能獲得更多的中肯的職場建議。


丁泳心職場老梗


【木先生說】:現如今,確實有不少公司為了降低成本,不想支付員工裁員補償,採取這類冷處理的辦法逼迫員工自動離職。但這時我們要冷靜下來,控制好自己的情緒,正常上下班,做好份內之事和應對方案,別讓公司抓住了把柄把你辭退,白白損失了一大筆補償金。

企業想逼你自動離職的幾個跡象

1.逐漸邊緣化,調離原有崗位

當企業對你起裁員想法時,會以各種藉口將你調離原崗位,讓你逐漸遠離公司業務核心,或一線重要職位。此時,千萬別天真的以為崗位調動是對你工作能力的認可,一定要調查清楚新崗位的情況,再選擇是否接受新的崗位。對於員工來說,我們也不是不能拒絕調動的,這一點你一定要明白。


2.工作逐漸被分散,或直接由新人接手

常見做法是給你突然安排一個助手或者讓你帶新人,逐漸將工作交接和任務分配到新人手上,慢慢架空你。這種做法比較隱蔽,且能快速找到能替代你的人,不至於因為你的離開導致正常運轉受損。


3.降低薪資待遇水平

突然以公司收益降低等藉口,調整你的薪資待遇,導致自己因為待遇的降低產生離職的想法。這種做法太過於明顯,很少有公司會用這種方式去逼你離職,但這卻是最直接有效的辦法。


4.當眾擠兌,給予難堪

增加業務壓力挑你的痛腳,然後加以羞辱或言語擠兌,利用羞辱員工自尊心的手段,達到逼迫你主動離職的目的。

面對這種情況我們能採取哪些應對方法?

1.保證正常的工作軌跡,尋找工作準備退路。

面對公司的變相逼迫離職,我們最合理的做法就是正常工作,甚至比平時還要更加努力、細心。如果你因為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公司是有權利辭退你並不給補償金的。所以,千萬不要因為知道公司逼迫自己離職而影響了正常工作,要知道,公司正等著抓你的小辮子辭退你呢。


另外,不論你是否接受,這個公司以後肯定是沒辦法繼續長呆了,這時候可以拖一些關係,找點退路。離職的成本太高了,我們損失不起。


2.應得的補償據理力爭,保留證據,申請勞動仲裁。

有一點要明確的是:公司企業採用調整崗位等方法來逼迫員工主動離職,以達節約成本,不發放補償金的行為,本身就是違法的。2004年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對此規定:


法院對於勞動合同中有關單位可隨時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的約定原則上可予認可,但為防止單位用人權的濫用(如報復員工、逼迫員工辭職等),單位調整員工崗位必須具有充分合理性,即單位應對其調整員工崗位行為的“充分合理性”向法庭充分舉證,否則法庭將不予支持。


也就是說,存在這種類似情況的,只要你提前收集足夠的證據,能夠證明公司變相給你的工作設置難度、提高門檻、調動崗位等,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完全可以拿到應得的補償金,哪怕此時你已經主動離職了,也可以獲得相應的賠償。


我是木先生,優質職場領域創作者,專注職場話題,輸出有料、有態度的職場問答,期待與你共同成長。

Hello木先生


不公平的待遇、過重的工作、孤立員工、刁鑽找麻煩、職位調動、冷落排擠邊緣法,這些都是企業逼員工主動離職的套路。

面對這樣的情況,很多脾氣控制不住的職場人就很容易發火,可能會直接找到領導進行質問,也可能一氣之下丟下工牌,說一句“我不幹了!”就瀟灑轉身離開。

從維護自身的權益方面來看,這樣的做法並不明智:

一、 主動離職也要走程序

保持冷靜與客觀,不要一氣之下說走就走。按《勞動法》來看,勞動者要辭職,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若勞動者是在試用期內辭職的,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因為一氣之下所走就走不辦理離職手續的話,因沒有完成相應的工作交接而給單位造成相應損失的話,勞動者需要承擔賠償責任。我們不能讓自己反而背上損害公司利益的鍋,而且如果當場就和領導鬧翻了,那等自己找下一份工作時HR打電話給前領導進行背景調查時,前領導一直說自己壞話導致自己不能順利入職新公司怎麼辦?

所以,就算企業逼你主動離職,而你也不想再受這份氣的話,我還是建議你按程序給企業提供書面申請說明具體情況,正常離職。

二、收集充足證據證明自己是被迫離職

收集企業對你進行擠兌或冷板凳的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動辭職其實是被迫離職。向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幫助,向該公司討要賠償。

因為公司無理由開除員工,除了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外,用人單位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綜上,遇到企業逼你主動離職時,先不要急著發洩委屈、憤怒的情緒,默默收集證據再走正常離職的路徑,做一個客觀理智挑不出毛病又能儘可能多得維護自身利益的職場人。

歡迎關注@焱公子,十年500強,專注寫職場,每天與你分享職場乾貨與成長心得。

焱公子


現在的裁員潮很多公司都是這樣做的,對於這樣的做法,我們作為員工一定要堅持一個原則,那就是先禮後兵。

先禮:我們主動與公司溝通協調。

雖然公司已經對我們不義了,但是我們還是要對公司近點仁義的,主動尋找有絕對定權的領導溝通協商,記住在溝通之前自己一定要做好充足的準備,比如和相關領導進行溝通之前把自己的手機錄音功能打開,條件允許的話就把溝通的全過程錄下來。

當然了,還要把其他的資料準備備份好,公司的考核制度、規章制度、工作內容、之前工作優秀的達標標準等,多備份幾個,U盤、網盤都是可以備份的。

萬事具備了,我們就可以大膽的和領導談判了,這時候就沒有必要藏著掖著了開門見山最好,領導,我知道最近公司的意思,對於公司做出這樣的絕對我也是可以理解的,我是可以辭職走人,但是相應的賠償還是要給的,畢竟我給公司做過那些多貢獻,這時就把以往突出的成績全部拿出來,最後,在補充一句該有的賠償我是一定要的,不該有的我也不會胡攪蠻纏的,希望領導您慎重考慮我的想法,畢竟拖延的時間越長賠償就越多。

如果領導能當場決定,這是最好的結果的,如果領導還在那兒裝糊塗打太極,那自己就沒有必要報其他希望了。

後兵:行動起來反擊企業的做法

1、自己一定要堅持下去,不能被企業的行為嚇唬住了,做到不急不躁,平常心態應對企業的狂轟亂炸,自己越是平靜企業越是擔心,因為自己已經和領導挑明瞭,所以領導更知道你的決心了,這時堅持就是賠償啊。

2、自己千萬不要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比如遲到的次數、工作中的重大失誤等等,但是自己依然可以做很多事情的,比如自己打印複印資料時可以故意不清晰或者故意灑點水在上面,完成字跡模糊。

3、領導交待自己任務時要細緻的確認要求,完成的時間節點,完成的標準,記得這一切都要錄音,如果領導可以為難自己就拿出來,最好把這一切形成文字,讓領導確認簽字。哪怕是下班後領導交待任務也要電話錄音。

4、在公司裡撒播流言蜚語,公司開始裁員了,找領導談話說後面還有一批裁員,看來公司情況不妙啊,不然公司也不會為了這點補償刻意為難自己的,把整個公司搞得人心惶惶,相信領導也會多少忌憚的,很可能會主動找你的,那時就贏了。

總之,我們無論做什麼都要注意收集證據,能錄音的就錄音,能錄像的就錄像,只要自己能提前掌握刻意為難自己,讓自己主動辭職的證據,那我們就可以先發制人,申請勞動仲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