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侯法院“搬進”社區,調解堂兄弟老宅糾紛

社區傳來法槌聲 大榕樹下聽庭審

福州閩侯法院將法庭“搬進”社區,調解堂兄弟老宅糾紛

N海都記者 林威 通訊員 張鑫

因為67年前的一份土地房產所有證,堂兄弟對簿公堂;法庭“搬進”社區,成功調解多年積怨。近日,閩侯法院在老百姓身邊開了一次巡回法庭,同時通過網絡同步直播庭審,近60萬網友在線圍觀。據悉,這是福建法院組織開展的第2場“帶著國徽去辦案”巡迴審判網絡直播活動。

11月29日一大早,法院就在荊溪鎮永豐社區院子大榕樹上掛上國徽,搭建了一個簡易的審判法庭,為即將公開審理羅某金等人訴羅某通房屋所有權糾紛一案做好了準備。上午9點30分,法槌敲響,庭審正式開始。

閩侯的羅某金等人與羅某通系堂兄弟,因為羅某金長年不在老家居住,2012年,雙方簽訂了一份《借住房屋協議契約》,約定羅某金將坐落於荊溪鎮永豐社區井兜的一處房屋,暫借給羅某通居住,若將來遇國家拆遷徵用,須將房屋歸還。

協議簽訂後,羅某金將房屋交給羅某通無償居住。然而隨著近年來轄區社會經濟大發展,羅某金認為房屋可能面臨拆遷,涉及相關拆遷權益,於是和羅某通協商房屋歸屬問題。

協商中,羅某金稱契約裡寫明出借3套房,理應拿回。羅某通則表示房屋老舊倒塌,都是他在出錢出力維修,且對具體房間和朝向有異議。而根據房屋1952年辦理的權屬證書記載,羅某金有2間房屋的所有權,羅某通有4間房屋所有權。

但是,土地房產所有證中未註明雙方房屋四至,且發證至今已過67年,房屋經過修繕擴建等,情況與辦證之時已然不同,存在“屋證不符”等情形,難以辨明權屬,導致糾紛久調不決。

經過1個多小時庭審,法庭調查、原被告雙方充分舉證質證、發表辯論後,庭審暫時休庭,審判長對雙方進行法庭教育,希望雙方能夠尊重親人,珍惜親情,血濃於水的親情才是最值得維護的。

最終,在法庭主持調解下,雙方當場簽署了調解協議,羅某通同意讓出部分房屋所有權,雙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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