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樓處降價了,然後有一些之前買房的人不願意了,靠著人多鬧事,這個問題怎麼辦?

企業落地諮詢師肖武澤


從2018年下半年開始,開發商打折促銷情況越來越多。到了2019年,由於開發商前期所欠債務集中到期,又恰逢現在正值“金九銀十”之機,所以,開發商又開始展開了新一輪打折促銷潮。不過,開發商降價促銷,老業主維權鬧事的情況卻時有發生。為了息事寧人,開發商們一般採取的是妥協退讓的手段。

與此同時,一些城市由於前期房價上漲過快,現在房價出現了下跌,老業主也開始怒砸售樓處。比如青島,從2016年開始,青島房價從13500漲到了21000元,漲幅達到55%,而從2018年下半年開始,青島房價從21000元跌至16800元,青島房價跌去了20%,這讓高位買房的炒房客,出現了虧損,一些樓盤業主也開始要維權。

對於剛需族來說,同樣一套房,憑什麼我買房要比別人付出更高的成本?而對於炒房客來講,他們在高位買房,有的甚至還是高槓杆買房,現在開發商降價促銷了,他們不僅沒有賺到錢,還要出現虧損,所以他們肯定不樂意了,有的甚至於把開發商售樓處給砸了,或通過一紙文書起訴至法院。

而我們卻認為,售樓處調整價格,天經地義,而老業主們出來鬧事實在不應該:一方面,房價有漲就有跌很正常,天下沒有隻漲不跌的房子,如果老業主真的高位接盤了,就應該認賭服輸,承擔起這部分購房損失。為什麼前些年,房價大漲時,老業主們賺了錢卻從來不感謝開發商,現在買房被套住了,卻要怪罪開發商呢?開發商只負責給你造房子居住,他並不能保證你買房永遠能賺到錢。

另一方面,如果每一次老業主發現開發商降房價就鬧事,而每一次都是以開發商補差價、送車庫、送裝修甚至退全款而了事,那以後房價下跌,大家都找開發商要求補償,形成了一種很不良的社會風氣,那開發商豈不是要被逼死了?所以,對於開發商來說,一味妥協終究也不是辦法,要把老業主們的囂張氣焰給壓下去。要讓他們明白“買房有風險,後果須自擔”。

實際上,對於老業主因開發商降房價而維權,我們有以下幾點看法:第一,如果房價下跌了,老業主要退房,可以看看前期購房合同中是否有相關條款,如果有,按合同約定來辦。如果沒有,那購房者就應該認賭服輸。甚至開發商可以要求公安介入,對鬧事者砸壞的售樓處的設備要求予以賠償,並追求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第二,面對開發商下調房價,老業主要頭腦冷靜,先確定售樓處定價是否在法律規定範圍之內。如果開發商前期有哄抬物價的嫌疑,那麼要調查開發商的責任。如果開發商沒有故意哄抬房價,按照市場邏輯定價,那麼一切按照合同辦事。光靠打砸售樓處,是解決不了問題的。

第三,面對開發商調降房價,建議老業主們,應該拿出先期的購房合同,對合同中開發商的承諾約定進行一一審核。先要審核開發商在合同中的承諾是否都已經兌現,是否達到約定標準。如果開發商造的房子質量或裝修存在無法達到合同約定標準情況,老業主可以藉此機會,要求開發商補賠來維護自己的基本權益。

未來開發商降價促銷會無法避免。但是,如果老業主僅是因為開發商降了房價而鬧事,這事情做得有些不妥。因為,房價上漲時,老業主從來不感謝開發商,那房價下跌開發商也沒義務保證老業主的房子只漲不跌。當然,在具體操作中,大家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來尋找解決問題的途徑。如果僅是房價降了要求賠償,開發商就無須賠償,但如果是因為房子質量不達標或存在一些瑕疵,那購房者還是有理由從開發商那邊獲得一些賠償的。


不執著財經


我發表一下我的經歷吧,我是14年買的房子,和女朋友看房來了一年多,從二手房看到新房,最後14年7月份選定了現在這個樓盤,戶型各方面都很滿意,離工作單位也近,當時去售樓部單價在9600以上,最關鍵的是銷售告訴我我要買的那個89平的三室沒有了,我的第一反應就是他們在捂盤,要先賣不好的朝向和戶型的。後來又去了幾次,還是同樣的結果,就是沒有。這一拖加上出了兩次差,幾個月過去了,到11月份的時候有一天我在政府的網站上查了下,發現我要買的那些戶型確實都已經銷售備過案了!所以第二天又去看了下,結果運氣很好,由於到了年底,開發商是上市公司面臨銷售壓力,所以我去的那天開始降價銷售了,直接降到了七千多!所以我立馬就下定金買了,同樣的錢可以買個更大的戶型,何樂而不為呢!當天晚上辦完手續晚上12點多,售樓部依然還是人山人海,結果兩天就賣完了!我媳婦同事家就在附近,別人吃完飯出來跑步看到了也立馬買了一套!結果開發商的這一降價之前高價買房的業主就有意見了,就開始組織大家維權,拉橫幅!我們這些降價買的業主肯定就沒參與了啊,後來他們鬧了參加的人也不是很多,最後開發商給他們的是每戶如果買車位的話給予2萬塊的優惠!仍然有人不滿意,但是鬧的人越來越少。後來慢慢的房價上漲了,現在房價都到一萬七八了沒聽說誰不滿意了。而我們房價上漲有一部分是開發商物業的功勞,因為物業很好,雖然不便宜,每平米2.5,但是還是有很多人都想買,造成了有價無市!第一年有人組織大家不交物管費,後來大家發現物業不錯,後來就沒聽說誰不交了!現在的房子都是高層居多,如果坐個電梯心驚膽戰的誰不害怕!物業每年還組織大家一起看看電影,或者外出摘點草莓啥的,鄰居間也熟悉!所以我覺得打鬧沒意思,如果買房是為了居住的話,多看看,要考慮以後居住的品質,搞得房子肯定會漲起來,但是便宜的如果你入住了不舒心也可能會跌下去!


number6167


最近幾年開發商其實是挺難過的,降價也不是,不降價也不是,不降價吧房子賣不出去;降價吧又會得罪那些在高位買入的業主。

最近兩年時間,因為開發商降價被業主投訴,甚至開發商退款的事情並不在少數。



過去十幾年,我國的房地產市場非常火爆,很多城市的房價不斷上漲,個別城市一年漲幅甚至超過30%,這個房價的漲幅已經遠遠超過了普通工薪族的承受範圍。而房價的上漲苦了普通工薪族,但卻讓開發商賺得盆滿缽滿。

不過隨著房子是用來住的,而不是用來炒的這個調控基調的推出,目前全國大多數城市都推出了非常嚴厲的房產調控政策,從以前的限購到現在的限售,能夠用到的手段基本上都已經用上了,而各地方之所以推出這麼嚴厲的房產調控政策,就是為了防止房價過快上漲。

除了房價調控政策比較嚴之外,最近幾年隨著越來越多的樓盤入市,市場已經逐漸飽和,甚至有很多城市出現了房子供過於求,出現百分之二三十空置率的情況。

因此在調控以及市場供需雙重壓力之下,很多開發商的日子並不好過,甚至有一些小城市開發商的樓盤已經賣不出去,所以開發商只能選擇降價促銷。

特別是從2018年開始,全國大小開發商都紛紛降價促銷,甚至連全國排名前幾的開發商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降價促銷。

從開發商的這些舉動可以看出目前樓市已經沒有以前那麼吃香,現在能夠維持生存下去,對一些中小開發商來說已經很滿足了。

開發商降價促銷,讓原來的業主非常不滿。

開發商降價促銷本來是一件好事,對沒有買房的人來說,他們購房的成本下降了,不論是首付還是月供都降低了,這讓更多的人有能力買得起房住得起房,所以對開發商降價促銷的做法,很多剛需一族都拍手真快。

但是開發商降價促銷也會引起很多人的強烈不滿,這類人主要是在高位買房的那些人。這些人當中既有剛需一族,也有炒房客一族,但不管是對於剛需族還是炒房客來說,房價的下降肯定都會引起他們的不滿。



對剛需族來說同樣一套房,憑什麼自己要比別人付出更多的購房成本?而對炒房客來說,他們在高位買房,有的人甚至是槓桿買房,現在開發商降價促銷了,他們非但沒有賺到錢,還要出現虧損,所以他們肯定不樂意了。

因此我們看到有不少城市在開發商推出降價促銷之後就引來了廣大業主的投訴,甚至有些開發商迫於壓力,最終只能選擇把部分房款退還給原來的業主。

炒房更像是一場賭博,是漲是降需要自己承擔風險。

過去十幾年我國房價一直處於上漲的態勢,很多人通過炒房都實現了財務自由。比如深圳之前就有個典型的案例,2014年時候某個小夥從上海辭職回深圳炒房,剛開始的時候啟動資金只有100萬,但是經過兩年多的槓桿炒房之後,短短兩年時間資產就變成了5000萬。這種造富神話讓很多人羨慕不已,而類似這種案例其實在全國各地都有,有一批專業的炒房客,他們啥事也不做,整天在全國各地跑來跑去炒房,但所賺取的財富卻要比大家辛辛苦苦的努力工作要來得更容易,來得更多。

不過最近兩年時間很多城市的房價都出現了停滯,甚至是下降,這讓很多炒房而出現血虧,有些炒房客甚至把前幾年炒房所獲利的全部吐出來了。

比如青島就是一個很典型的例子,從2016年開始,青島的房價出現了一輪快速上漲的階段,從2016年到2018年,青島的房價從13500左右上漲了21000左右,漲幅接近55%,相當於平均年化收益超過28%。

但是最近兩年隨著青島推出嚴厲的房產調控政策,青島房價來了個180度大轉彎,從2018年下半年開始青島房價一直處於下降趨勢,目前房價已經回落到16800左右,和高峰時期的21000塊錢相比,青島房價已經跌了將近20%,這讓那些在高位買房的炒房客,出現了大幅的虧損。

面對炒房虧損,很多炒房客都心裡不滿,甚至把開發商起訴到法院。但對這種炒房客我只想說一句話,出來混遲早都要還的。因為房產投資並非絕對安全,炒房就相當於一種賭博,輸贏都要自己承擔,房價上漲了你可以賺到錢,但是房價下降了你必須承受相應的損失。


貸款教授


今天我看到恆大的某個樓盤降價4000元、前期業主也是出來“圍攻”售樓部的事件,之前也曾看到過一些開發商降價、業主鬧事的新聞,對於這樣的事情,老實說,都是慣出來的“毛病”,抓起來關他幾天就老實了,沒有一點契約精神,房價降了就去砸售樓部,那如果房價漲了是不是也要給開發商補差價?是不是要把賺的錢分一點給開發商?

相比於這些“房鬧”,我們A股的散戶們真的該大力表揚一番,有多少人炒股一二十年、虧了一二十年,虧得褲衩都沒有了,30年了也沒見誰去交易所、證監會鬧事的,無論是剛需還是投資,既然買了,就應該買定離手、風險自擔,是賺是賠市場說了算,誰也不能給你保證一定能賺錢,任何商品、任何投資都會有漲有跌,只能接受漲價、不能接受跌價,哪有這麼好的事情?

我們都是成年人,就應該對自己的每筆投資負責,輸了不要怨別人,更不應該無理取鬧,沒有隻漲不跌的商品,一些“房鬧”之所以不能接受,是因為在他們心裡就沒想過房價會跌,還希望房價永遠漲下去,心理落差太大,所以才會出現這種鬧劇,現在房價還未真正大跌,如果以後房價普遍下跌了,“房鬧”會不會越來越多?

如果是這樣,那我建議開發商像證券公司那樣,在售樓部帖個標語:“樓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K濤資本


說白了這種人就是沒契約精神。

其實每一次市場上出現開發商降價的時候都會出現這種業主維權現象,名義上打著維權的口號,但認真來說這些人其實都是在耍流氓。房子是商品,既然是商品那麼價格就會有漲有跌,但這些買房的人往往只允許房價上漲卻不允許房價下跌,一旦房價下跌就要開發商賠償,這不是耍流氓是什麼。

當然我不是說開發商就沒有一點問題,在樓市行情好的時候開發商肯定也是想盡辦法抬高房價,難免會用一些小手段,例如找託,惜盤捂盤來製造樓市緊張氣氛,很多購房者就是因為這種手段而稀裡糊塗的買了房。所以等到房價下跌,回過神來之後肯定會去找開發商要一個說法,但這種比較還是少數。

其實在我看來,大部分去開發商維權的人都是投資者,真正的剛需購房者其實並沒有太多的興趣去維權。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投資者是要靠著房子賺錢的,有的時候會把全部身家堵在這一批房子上,如果房價下跌了就意味著他很有可能會傾家蕩產,這個時候肯定要鬧一鬧,萬一開發商真的退款了呢?

而且很多時候去售樓處維權的人都是這些投資者僱的,我有個朋友就做過這個,據說是通過某個中介機構聯繫上的,據他所說,這個維權的活很簡單,150一天的人只要去售樓處拉拉橫幅,而那些要動手打砸售樓處東西的鎧甲200一天。所以別看現在那麼多也為拉橫幅維權,要求開發商給賠償的人,但實際上有幾個是真正的業主誰也不知道,反正只是去裝個場面,把氣氛搞起來。

這樣一想不僅僅是開發商會僱人烘托氣氛,維權的業主也是此中高手。

所以關於這種業主維權的事件,原因其實很簡單就是因為房價降幅過大,購房者心理不服氣。問題出來了,那麼這個問題該如何解決呢?很簡單,只要不要讓房價出現大幅度下跌就可以了,房價不會下降,那麼業主也就不會要求維權。而要做到這一點就必要讓樓市真正的健康穩定發展,實際上現在的樓市已經開始這樣在做了,最近一段時間裡市場上的房價基本上已經被穩住了,就算有開發商繼續在降價促銷,但降價的幅度也小了很多,不會引起業主的維權。

當然如果所有人都接受了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一觀念之後,也就沒那麼多人會關注房價的漲跌了。


樓盤網


房價漲跌屬於市場正常現象,業主買房時沒有任何人保證價格只漲不跌。跌了就大鬧售樓部提各種無理要求,漲了怎麼不去找開發商退差價?這種做法顯然是無理取鬧,也缺失合同契約精神。

經常看到網上有關此類報道,說白了都是從一開始給慣成的壞毛病,如果從首起事件就依法處理,事情就不會屢屢發生。房價之所以難以下降,“房鬧”也是原因之一。


解決問題的最好辦法就是依法處理,特別是對少數以暴力行為導致他人財產損失的人員,一定要從重處理,以儆效尤,不能因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大局而讓一些人有恃無恐,只會助長歪風邪氣蔓延。

憑著人多鬧事,中間肯定有組織者,把領頭的挑出來單獨約談,說明利害關係,做透思想工作,可以影響其他人員停止鬧事,不需動用法律武器,也可降低執法成本,平息事態擴大,起到“四兩撥千斤”的效果。


抽時間來看看


房鬧就他媽的一群傻逼,有的只有一套房且不能賣的也在那邊叫,這些人的心理就是有問題的,房鬧們趕緊死絕。


大千世界眾人皆醉


這種現象好像並不鮮見,最近廣東肇慶就出現了因樓房降價導致業主維權的事件。

最近,恆大集團在廣東肇慶的鼎湖豪庭項目中,因為樓價大幅度下跌,導致業主不滿,很多業主要求退房,但是退房款卻遲遲沒有到賬,因此鼎湖區住建局發公函要求恆大集團項目部儘快予以落實。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恆大鼎湖豪庭2018年10月開盤,預計2019年年底交房。今年3月份開售價格達到8300元每平,8月份恆大進行促銷月活動,500餘套樓房促銷價格在5300元左右,和年初相比降價3000每平,前後不到半年的時間,100平米的房子折價30萬元,而且還沒有交房,自然會引起業主的強烈不充滿。

很多人可能說購房者缺乏契約精神,漲價了不多給開發商錢,降價了卻找開發商維權,事情真的這麼簡單嗎?

恆大在銷售樓房的時候,曾經和部分用戶簽署《無理由退房承諾》,因此樓房降價後有業主要求退房,但是退房手續辦理後,資金遲遲沒有到賬,因此業主找到鼎湖區住建局,鼎湖去住建局根據《無理由退房承諾》責成恆大盡快落實退款,由此可見,部分業主要求退房理由是正當的。

且不說《無理由退房承諾書》的問題,單就從樓房售價也能說明開發商的樓房定價存在問題,3月份樓房售價8300元,8月份促銷售價5300元,而且並不是一套兩套的剩餘樓房,而是多達500餘套的未售出樓房,這足以影響整個區域的樓房價格。

雖然說買賣自由,但是自由是有限度的,我支持樓房降價,但是開發商的降價行為顯然是惡意的,有違買賣公平的原則,雖然樓房可以自主定價,但是不能高低隨意支配。

現在既然能夠買到5300元一平,說明5個月前的8300元是有意抬高價格,屬於哄抬房價行為,任何公平的買賣都是成本加合適的利潤定價,很多不良開發商往往炒作概念,惡意提高前期樓房售價,等到賺回足夠的成本和利潤,就開始降價甩賣,嚴重擾亂市場秩序,侵害消費者權益。

這實際上就是一種利用自己的市場支配地位進行惡意牟利的行為,也是一種壟斷,必須嚴厲打擊。


互金直通車


售樓處降價了,然後有一些之前買房的人不願意了,靠著人多鬧事,這個問題怎麼辦?


作者去年在本地的碧桂園買了一套帶院子的一樓,而且還有一層70平米的下臥,每平方米在11000餘元,對於二線城市的郊區來說這個價格不算便宜,但誰讓我趕上了房價最高的時候呢。

果不其然,進入2019年以後,房價出現了一定程度的下跌,二期一樓的銷售價格已經到了每平方米一萬元左右,跌幅達到了9%,算一算總價格,我買的房子至少縮水了二十萬。

難受是肯定的,但我輸得起放得下,畢竟買房的時機是自己選的,怨不得別人,鬧售樓處我更是幹不出來,畢竟房價漲了我也不可能把賺的錢還給房地產公司。而且,作者買的房子是改善型住房,未來讓家裡老人在院子裡種種菜什麼的,年齡大了肯定爬不動高層了。

短期來看,這套房作者確實是買虧了;但從長遠來看,房價還是會處於穩中有升的態勢。畢竟作為北方最強省的省會城市,這個價格是偏低的,還有進一步增值上漲的空間!


奇葩財經說


我認為沒有必要,我自己的親身經歷,13年我在聚豐江山天下買了一套房子,當時花了八十多萬,14年和15年二手房中介打電話喊賣,給的最高價才七十多萬,我當時腦殼都大了,還好穩住了沒賣,當然現在已經遠遠高於當初的價格了。我要表述的是:買房前要考慮清楚,要有承擔風險的能力,跌了就要去找開發商,那如果你賺了是不是要分點錢給開發商呢?我覺得只要是剛需,平常心最重要,觀點不同者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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