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出新规:高中生一学期旷课累计140学时以上,校方若帮助教育无效,按自动退学处理,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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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出台这些政策其实是为了对那些不在本学期学校上学的学生,一个管制。因为现在很多人为了让孩子上一个好学校,在家附近的地方办了一个学籍,却在别的学校上学,这样的话这位学生相对来说根本就没有在他相应的学籍学校上学,那一学期旷课140课时以上,很常见的事情。



陕西省也是为了对学籍乱和学生大部分涌向好学校的一个管制。但是很多人也说了,陕西省出台这些规定也应该人性化一些。对于一些特殊性的,比如大病,重病或者修学没有按时到学校办理的学生陕西省也是有一些缓和的政策的,所以我们不能只看标题就做评论。

陕西省教育厅印发了《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其中就休学、退学事宜作出规定: 一学期内旷课累计140学时以上,经学校与学生监护人多次联系,帮助教育无效,家长不主动办理退学手续,按自动退学处理。



对于个别学生因短期病休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耽误课程140学时以下,未达到办理休学手续条件,且学习能力和学业水平滞后,实际未达到同级学业水平,可建议留级。

看到这个规定之后,大家应该就不会有什么异议了吧。

不管国家规定什么都是为了让学生在学校,好好的学习,抑制社会上学生涌向一个学校导致其他学校生源缺少,或者没有学生。让社会上的资源更均衡一些,有的学校,升学率高,不要只看一时,可能当时收的学生都比较优秀,而其他的学校并不是老师不好,只是学生没有那么优秀,所以我们现在要均衡办学。


说文写作


我记得刚上高一的第一天,我当时的班主任告诉我们:如果你们想上大学,很简单,只要每天认真上课,完成老师的留的作业,你们就能进入985类的大学。但是不按时完成作业,那你们就只能上三本,要是逃课的话,对不起,请不要上高中。


单老师说


个人觉得应该人性化管理,对于那些因为特殊原因造成,而又学习跟的上的学生可以允许继续跟班学习!想当初我本人高一下学期因为生病耽误了整整一个学期!其中只参加了二次考试(期中及期末考试)!后来通过努力也赶上来了,并且在那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年代,顺利考上了大学!


你是我的世界很开心


大部分的人一看,旷课140学时,这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发生的啊,哪个学生会旷课这么久,哪怕是生病了也可以请假或者休学啊。

那陕西省为何会出这样的规定呢?

认真一看,大家就知道了。主要是针对借读学生的规定。

现在,其实不止陕西省,全国各地区都存在这样的现象。

比如,我所在地区就有很多借读生。所谓借读生简单点说就是一个学生原本入的是A学校,但通过各种方式去了B学校读书,但这学生的学籍还留在A学校,以后会考等办理准考证都是在A学校。

以前,我所知道的一所普通高中A学校,按照招生人数分班可以分7个班,但很多学生都去了别的学校借读,因此A学校就把班级缩为六个班。

个人认为,这种借读的现象应该得到改善。我们都提倡教育公平,学生中考考的是多少分按分数线录取到哪个学校就读,学生就应该去录取的这个学校就读。而不能通过各种方式去别的自己想去的学校就读。

比如,原本B学校一个班40个学生,现在因为收了借读生进来,一个班50个学生了。原本这40个学生是凭自己努力学习考上来的,当他们看到有以前不努力靠其它方式进来和他们一个班的时候他们会怎么想?原本40个学生,座位怎么安排都很好听课,现在50个人了甚至更多,他们就有可能被安排到教室角落而不能很好听课了,他们又会怎么想?

所以,个人作为一名老师,是赞同陕西省这个规定的。只要会去发现教育问题,及时想出好的办法去解决这些教育问题,就是在进步,教育就会越来越好,越来越有希望。


化学姐话教育


首先,我们必须弄明白一个问题:高中生一学期累计旷课140学时是什么概念?

一学期按20周算。一天8个课时,一周5天,40个课时。那一学期就是800个课时。累计旷课140课,那就是旷掉了1/6的课时。

这可以算大面积旷课了。

第二,我们还要弄明白,什么样的学生会旷课这么多?

主要有以下3种学生:

①生大病的学生;

②不想学习的学生;

③保留学籍,人在其它地方上学的学生。也就是挂学籍,去其它学校借读的学生。

第三,这个新规对哪种学生影响最大?

生大病的学生肯定要请病假或者休学,病好后继续回校上学。

不想读的学生,对这项新规也无所谓。

所以,新规控制的主要是第三类学生,即借读生。

我是一名公立高中教师,每年都参加招生工作,我简单地向大家介绍一下高中招生的情况。

每个高中招多少学生,当地教委是有规定的。比如我们学校,教委给我们的指标是1650人。所以,我们只能招这么多人。假如有一个学生将学籍挂在我们学校,却去其它学校借读,那么我们学校就会少一个学生。

也就是说,必然有一个本来能够到我们学校读书的学生,现在被挤占了名额。他只能去读普通高中了!

这对别人是不公平的。

这也是在浪费教育资源。

其实我们当地早就明文规定不允许借读了。

我是小七,为你讲述教育故事。关注我吧,一起关注高中生身心健康。

小七说教育


陕西省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抑制之前普遍存在的空挂学籍现象。

按照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学籍必须是一人一籍,一人一号,人籍相符,杜绝人籍分离的现象。在前些年,由于孩子中考成绩不理想,家长想让孩子上一个不错的高中,人为的将孩子的学籍放在所普通学校,人却在重点学校上课学习。

作为普通学校和这所重点学校,双方都是受益的,因为孩子将学籍放在原来的学校,要收取相应的费用,去名校借读的话,也要收取一定的借读费,所以这是对于两所学校来讲是一个双赢的事情。

还有另一种情况,就是中考成绩没有上普高线,无法进入普通高中就读,一些家长托人找关系,将孩子的学籍放在了一些职业高中或者中专学校,人根本就不去上学,直接找一所普通的高中或者重点高中去借读。

三年之后,还在原来学籍所在的学校去报考参加高考报名。虽然这样的做法有市场有需求,前些年是非常普遍的。但是从教育的健康发展角度讲,这是不合理的。因为这样容易造成一些普通学校学籍人数过多,但实际在校上课的人 与学籍人数有一定的差距。

对于去的重点学校来讲,孩子只是在这儿上课学习而已,学籍包括将来以后的高考成绩,跟这所学校毫无关系,所以成绩好与坏都不会影响到重点名校的升学率。

结束语:对于陕西省目前实施的这项规定,我表示比较赞成。也希望主管部门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堵住各种漏洞,创造公平、公正的学习氛围。


汇智坊


最近,陕西省教育厅印发了《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此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普通高中的招生及管理标准。其中,该《办法》还就休学、退学事宜作出新规:高中生一学期旷课累计140学时以上,校方若帮助教育无效,按自动退学处理。

看到这一规定,小徐老师觉得这一规定简直就是多余的,对于普通高中的课程来讲,不但所学内容多而且难度大,别说是旷课累计140学时,就算落下三天的课都会造成知识断层,按一天8课时来算,140学时相当于旷课17天半,落下这么长时间的课,相信学生即使再来上课,也无法跟上教学进度,即使不想退学,也只能在学校混日子了,因此要想跟上学习进度,唯一的办法只能是提前跟学校说明情况,积极为孩子办理休学和留级事项,这才是对学生负责的表现。

此外,该《办法》还对旷课140学时以上的具体原因做了分析,并决定有以下情形经学校多次提醒劝返无果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1、旷课140学时以上,经学校多次与家长联系,家长不主动办理退学手续;

2、已办理休学,休学期学不来上学也不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的;

3、久病不愈重症者或者严重传染病者,不能正常在校学习者;

4、违法犯罪服刑者;

5、其它原因不能在校正常学习者。

按以上规定来看,学校是允许学生在特殊情况下办理休学手续的,而且休学期满不能返校学习还可以再续休学,如果在这样人性化制定下,有些家长和学生依然旷课140学时以上,不按学校规定提前办理休学或者留级等事项,那就真的说不过去了。

另外,普通高中已经不属于义务教育,学校对于违规学生有实施退学的权利,因此,对不按学校规定入学就读的学生而言,学校给予自动退学的处理也无可厚非。希望那些在高中学习的孩子们,为了自己的学业前途还是要好好遵守学校规章制定。因意外情况不能入学学习的,一定要提前与学校沟通,该休学休学,该留级留级,否则落课太多,强跟是跟不上的,最后耽误的还是自己的学业。


指尖教育帝国


陕西省教育厅印发的《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高一学生一学期旷课累计140学时以上,校方若帮助教育无效,按自动退学处理。

完全赞同和支持这个规定。

出台这个规定的主要目的是杜绝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有些高中学段的学生在异地就读,却没有及时的转办学籍,这时学籍出现了人藉分离,空挂学籍的现象。如果学籍在本地,人却不在本地就读的话,那么就视为旷工,旷工累计140个学时,教育无效,就按自动退学处理。

按照高中学段“一校一码、一生一号、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

学籍在哪里就意味着学生就要在那里。但现实是,有一部分学生人在外地就读,而把学籍却留在了本地,这样就违反了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出现了空挂学籍的现象。

比如,一些学生在当地办了入学手续建立了学籍档案,但却到外地学校就读,高考的时候又回到了本地参加高考。如果这个学生的学业成绩特别好,这样就出现了在两地两校都算高考成绩的现象。

另外,空挂学籍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人虽然不在本校,但是学籍在本校,这样就会占有一定的教育资源。就像我们当地现在实行12年免费教育。空挂学籍的现象就能套取国家拨付的办学经费。

陕西省为了杜绝这一现象,进一步规范高中阶段学籍管理,所以出台了:高一学生一学期旷课累计140学时以上,校方若帮助教育无效,按自动退学处理。

这一规定的出台,从根本上就杜绝了这一现象的发生,也更加规范了高中阶段,学生的管理营造了一个公平公正的求学竞争环境。


教育探微


说是惩罚旷课,实际上真的就旷课那么简单吗?很显然,旷课的背后还有其他的原因。


据我了解,由于不是义务教育,在很多的高中都有空挂学籍的情况存在,学生根本就不在所挂学籍的高中学习,而是找人托关系花钱在更优质的学校借读,然后再重新回到学籍所在地考试,其实这是严重的教育不公平现象。

陕西省此次规定每学期累计旷课140个学时,经过劝阻无效,就认定为自动退学是合情合理的。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高中生的学业如此的紧张,任何理由都不可能会导致旷课累计达到140个学时,能旷课达到如此程度的说明学习也已经不重要了,既然不是义务教育,何必浪费教育资源呢?

而且这里面还给了一个劝阻的机会,并不是说一句话就把你赶出学校了,而是给了学生和家长申诉和说明理由的机会,如果能够听从劝阻,重新回到学校进行学习也是没有问题的,说明这个规定并不是简单粗暴的,而是讲究人性化的。

而且这部分学生涉及到的都是哪些人,普通家庭能能做到空挂学籍吗?要么有钱,要么有关系,这种现象既浪费了国家对教育的补贴资金,占用的高中宝贵的学位资源,要知道我们现在中考的普通高中升学率只有50%左右,还有一半人上不了高中,而你现在却占着高中学位资源去了别的学校借读,这种不公平现象必须要杜绝。

所以,在排除了生病等合理的理由之外,其他的旷课必须要严格杜绝,空挂一个学籍,然后去外省找到最好的学校去上学,享受着最优质的师资,然后重新回来和以前的同学竞争,我相信没有哪个家长愿意接受这个现实吧。

你支持这个决定吗?欢迎在下班留言表达你的观点!


美蛙英语


怎么说呢?有这个东西总是好的,但个人认为条件还是太宽了。

先看法律法规,高中不属于九年义务教育,应该来说,学校就应该有开除学生的权力,本来就应该按照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各校不同的校纪校规,违反规定应该有怎样的处罚,然后按照这个来做就行了。根本不应该有这种行政干预。

再算时间帐,一个学期,一百四十课时,按一天十节课,也就是十四天,太长了。一般一个学期也就是五个月,21周,大城市高中除高三也是一周五天课,小地方多点也就六天。加起来也就是120天,扣除国庆,中秋等节假日,大概也就一百一十天左右,也就是说每八节课就有一节课旷课课,这还读个毛线书。如果连续旷课,得达到两三个星期,哪个学校扛得住啊。如果不是连续旷课,用三天两头这个词已经不足以形容这个频率了,还是扛不住啊!

所以,即使有这个政策,个人认为,还需要减少这种课时,一百四十节太多,三十节,或者说累积旷课达到三天可以开除,这个力度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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