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的變革時代:2萬億市場高速發展,新技術呼喚監管明確“為與不為”

金融科技的變革時代:2萬億市場高速發展,新技術呼喚監管明確“為與不為”

內容摘要

當無創新不發展的聲音還在耳邊縈繞的時候,金融科技已經用力推開了創新的大門。有人認為,現在是金融科技的下半場。也有人覺得,金融科技的發展才剛剛開始。

無論是怎樣的觀點,金融科技作為整合了金融和科技兩個行業的先進技術,無疑受到了市場的格外關注。特別是最近,關於金融科技領域的事件更是接連不斷。10月28日,國家又推出了對金融科技產品認定標準,為正在熊熊燃燒的金融科技再添一把柴。


01

什麼是正牌金融科技產品

金融科技的變革時代:2萬億市場高速發展,新技術呼喚監管明確“為與不為”

市場監管總局、央行於近日對外發布了《金融科技產品認證目錄(第一批)》(簡稱《認證目錄》)、《金融科技產品認證規則》(簡稱《認證規則》)的公告,決定將支付技術產品認證擴展為金融科技產品認證,給予了金融科技產品的權威認證標準,公告明確了金融科技產品的定義。並公佈了11款首批被納入金融科技產品認證目錄的產品和金融科技產品認證的基本認證模式。

根據公告,為了滿足金融行業發展與監管需要,市場監管總局、央行決定,將支付技術產品認證拓展為金融科技產品認證,並確定了《認證目錄》,制定了《認證規則》。首批被納入《認證目錄》的產品有11類包括:客戶端軟件、安全芯片、安全載體、嵌入式應用軟件、銀行自動櫃員機終端(ATM)、支付銷售點終端(POS)、終端移動可信執行環境(TEE)、可信應用程序(TA)、條碼支付受理終端(含顯碼設備、掃碼設備)、聲紋識別系統以及雲計算平臺等。

金融科技產品目錄發佈後,同時發佈的《認證規則》還規定了金融科技產品認證實行統一的認證標誌管理,且認證證書有效期為三年。在有效期內,通過認證機構的獲證後監督確保認證證書的有效性。期滿後進行監督審查,合格即可續期。

產品獲證後,如果在認證細則中定義的產品關鍵件或其他事項發生變更時,認證委託方應向認證機構提出變更申請。

百信銀行副首席戰略官陳龍強認為,我國金融科技創新從支付領域已經擴大到金融基礎設施和前沿科技應用等領域。本次發佈的《認證目錄》和《認證規則》是一次全面規範,對把好安全和合規會有進一步提升,對持牌金融機構預留充足創新發展空間。


02

金融科技的現狀

金融科技的變革時代:2萬億市場高速發展,新技術呼喚監管明確“為與不為”

毫無疑問,在國家政策大力支持下,國內金融行業的各大機構紛紛加大了對金融科技行業的投入和重視。從2013年到2017年,金融科技的營收規模以年複合增長率56.6%的速度快速增長,預計到2020年金融科技營收規模將達到1.97萬億元。在這一過程中,金融科技的發展質量持續上升。

從目前來看,金融科技已經逐漸融入到社會發展中,成為人們生活必不可缺的一部分。雖然金融科技發展前景廣闊,但高速擴張下的行業問題難以忽視。因此,金融科技發展也面臨著諸多挑戰。

首先,新科技帶來了新型風險。新科技在推動金融創新發展的過程中,勢必會也會產生新類型風險。比如,新科技在提升風險評估和定價的精準性的同時,也可以緩解信息不對稱。但同樣的,因為新技術應用對數據的高度依賴會使得風險評估會存在一定偏差,甚至出現“算法歧視”問題,帶來業務風險、技術風險、網絡風險的等諸多風險。

其次,新技術會影響到傳統金融市場運行。新的科學技術可以推動了一般金融業務的表外化,也同時催生了新型金融業態。但由於新型金融的諸多不確定性,會使得其法律關係不同於資產負債業務,風險很可能從金融機構擴散到公眾。另外,數據集中催生事實上的金融業跨行業、跨市場經營,在提高交易效率的同時,也增大了系統性風險。在跨境體系層面,金融科技也對監管的有效性構成挑戰。

第三,新的金融科技對現行監管體系也提出挑戰。金融科技的發展不僅帶來了新型金融風險,還帶來了金融業務和商業模式等一系列的變革。對於監管而言,必然需要在鼓勵創新和控制金融風險之間取得平衡。於是現有的監管體系無法滿足高速發展的金融科技,所以研究新的監管體系變得勢在必行。

比如說,一些企業掛著金融科技頭銜進行掛羊頭賣狗肉的行為也應引起注意:2019年7月26日,人民銀行發佈的《金融控股公司監督管理試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簡稱《意見稿》)在解釋說明中指出,“非金融企業投資形成的金融控股公司盲目向金融業擴張,存在監管真空,風險不斷累積和暴露”。這是監管在對螞蟻金服、蘇寧集團等在內的五家試點機構,觀察一年後得出的結論。人行最終給出的定義是——損害了金融機構和投資者的權益。

事實上,這幾年來螞蟻金服的支付存儲金、螞蟻花唄、借唄等核心業務,都因受到監管而不同程度受到影響。

由於受到監管,花唄、借唄這兩個消費金融產品的ABS發行量也受到很大的影響,其資產證券化發行量也自2017年的2660億元下降至2018年的1660億元。在人行表明態度5天后,螞蟻金服就將業務主動進行了拆分——將小貸、銀行、保險等金融業務,保留在劃入新成立的“金融控股”旗下;將金融雲、風險管理等科技業務保留在螞蟻金服體內。

由於科技的快速發展,使得金融科技已經成為中國金融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由於金融科技的跨界和迅猛發展,原有的金融監管體系已經不能滿足現在金融科技發展的需求,因此,金融監管體系改革已迫在眉睫。


03

金融科技的監管

金融科技的變革時代:2萬億市場高速發展,新技術呼喚監管明確“為與不為”

金融科技的發展是當下全球金融創新的熱點,為適應這一發展,全球越來越多的國家開始制定支持金融科技發展的戰略規劃,其中一項重要內容就是營造兼顧創新與風險的良好監管環境。因此,當下最大的難題在於如何平衡金融創新與金融風險,做到既能夠激發創新又能夠控制風險。

金融科技推動了金融市場的創新,使得金融市場呈現出技術化、數據化和智能化的發展特點。面對金融市場的改變監管理念也應當適時而變,原有的老式金融監管措施已無法跟上金融科技發展的需要,因此新監管措施變得勢在必行。

首先,金融科技類金融機構和傳統金融機構不同,兩者之間的系統重要性也不盡相同,監管機構的重點應落腳於如何區別對待和如何差異化監管。這類金融機構不是與傳統的銀行、證券、保險、信託等金融機構進行同質化競爭,而是作為現有金融基礎設施的服務商,採用新技術來強化新的金融服務方式和新的金融交易產品流程。對於這類金融機構的監管重點在於如何防止其風險傳染性,如何防止由其風險問題導致一系列問題。

其次,金融科技的創新是需要得到鼓勵、包容和保護的,但是,金融科技目前很多“創新”是監管規避式的創新。未來金融監管要求甄別偽金融科技和真金融創新,對真偽金融科技採取不同的監管態度。偽金融科技是通過技術的外衣來規避監管,進行監管套利,從事非法金融活動的金融科技,對金融健康、市場秩序和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等產生了不利影響。

第三,現有的交易規則和監管規則,是基於人的交易設計的,大數據、雲計算以及人工智能等的廣泛運用會逐步改變現有金融體系的交易規則和交易倫理,相應的監管方式和監管理念也應做出改變。金融監管將從原有的關注合規、關注機構、關注資本為核心的風險監管,逐步過渡到對於技術的監管,即運用技術提高監管的有效性。現有監管部門亟需跟隨金融科技的發展步伐,通過整合人力、物力、財力來引進大量的技術人員和設備,建立健全監管科技系統,實現監管能力的升級。

第四,金融科技監管體系和監管組織的改革勢在必行。當前中國金融監管體系的改革正在不斷髮展完善之中,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的成立、銀保監會合並和央行職能調整等都是監管機構組織體系改革的重要表現。

第五,隨著金融科技的發展,算法歧視在市場開始普遍出現,如2018年在中國受到廣泛關注的“大數據殺熟”實質上是算法歧視的表現。國際學界近年來也開始關注算法歧視問題。因此,在未來金融科技的快速發展中,如何深化金融監管解決金融科技發展,尤其是消費者權益“技術型”侵害,是至關重要的。

第六,虛擬貨幣是金融科技發展的一個重要的領域,但是,虛擬貨幣可能影響貨幣政策和金融穩定。金融科技的發展和相關創新的盛行使得虛擬貨幣進入一個群雄亂戰的進程,同時,虛擬貨幣與數字貨幣的界定被模糊化,很多虛擬貨幣打著數字貨幣的幌子從事虛擬貨幣的非法行為。未來國內及跨境的虛擬貨幣發行可能保持多發態勢,相關的金融風險亟待防控。

總而言之,金融科技的核心價值在於金融創造的產品可以更加大眾化,從而更好的為社會經濟發展提供動力從而更好的服務大眾。因此,投資者保護是金融監管的永恆主題。管理層需要深刻認識到這一根本價值。

在未來,金融科技的發展會加速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提高傳統產業數字化、智能化水平,金融科技將會作為經濟發展持續提供動能。數字化信息也將會作為關鍵生產要素,為金融科技創新不斷提供為核心驅動力。因此只有更好的發揮金融科技核心作用,才能在未來為帶動經濟發展提供更多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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