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民間慈善規範靠自律還是靠法律?

【听】民间慈善规范靠自律还是靠法律?

針對德雲社相聲演員眾籌風波,民政部最新回應表示:個人求助不屬於慈善募捐,不在其法定監管職責範圍內,但將引導平臺修訂自律公約。民間慈善的秩序規範更該靠自律還是靠法律?早在去年10月,國內數家眾籌平臺就發起過自律公約,倡議聯合加強個人大病求助的事前防範、事中控制、事後監督,建立健全責任追溯機制。記者以求助者身份諮詢時,水滴籌客服也給出了較為規範的回答。水滴籌方面表示:需要填寫一個徵信材料,包括有沒有車房或者有沒有醫保、是不是貧困戶等信息,留待後期審核。

但此次事件的導火索,恰恰是求助方未完全公開經濟狀況甚至勾選了“貧困戶”的情況下,籌得近15萬元後被網友扒出有房有車有醫保。儘管規定求助人可以邊籌款邊補材料,但水滴籌回應網絡輿論時卻稱,平臺沒有審核資格,有房有車也能發起眾籌,“貧困戶”是求助人誤填,引發更多質疑。不僅如此,眾籌平臺發展至今,已滋生出代寫求助文案、製作虛假病歷、互相認證抱團騙款的不法產業鏈,羅一笑“詐捐”、重慶“尿毒男”用捐款買車等新聞也屢見報端。自律公約為何起不到過濾作用?在今天下午本臺直播的《法眼看天下》節目中,北京觀韜中茂律師事務所的鄧哲律師認為,除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無奈外,不排除有平臺為了多賺管理費視而不見。

鄧哲說:“比如現在這個市場上就是張三籌李四籌和王五籌三家,他們互相打得不可開交,你指望他們做出一個自律公約,然後我約束自己,看著你們倆的市場份額走到我前面去,這個有點不太現實。”

知名作家林華認為,除了修訂平臺自律公約外,求助人更要自律。

林華說:“我覺得任何的法都有點防君子不防小人,自律是極其重要的。真正需要幫助的人,你首先想到的就是自助。”

但鄧哲認為,不能完全寄望於平臺和求助人自律。儘管網絡眾籌不屬於《慈善法》約束的範疇,但不同於熟人間的民間互助,已經涉及到社會公信,應該有強制性的標準和監管,守住真實客觀這條底線。

鄧哲在現場說道:“他必須對自己家裡的財產情況、病情、開銷,以及拿這個錢之後會怎麼花,如實披露,並且履行這樣的承諾。他的家庭是不是貧困?應當更多地給一些客觀數據,而不是自己的主觀評價。你平臺必須設置這樣的規則和規範。它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如果他能做到這一點,那麼你愛捐不捐。當你違背了這個契約的時候,我的這個捐助是可撤銷的。對於平臺來說,你要承擔相應的主體責任。”

鄧哲表示,機制的建立不是對平臺的束縛,恰恰是保護想要做慈善的社會力量有序發展、穩步前行的助推器。他說:“第一,你可以建立起一個自己受人尊敬的形象。第二,如果當中有人利用你的平臺進行一些涉及刑事犯罪的事情,你可以再去向這個施助者去追償的時候,對你來說也是一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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