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行长:金融创新是好事,要保护公众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3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时,提出要继续扩大金融业开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于在开放过程可能提高金融风险,易纲表示要不断完善与开放相适应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在被问及回答金融科技快速发展带来的金融监管问题时,易纲表示金融创新是好事,使普惠金融得以推广,老百姓从中受益,并强调金融业务是牌照业务,特别是涉及到从社会公众融资时,应注意风险防范问题,保护中小存款人、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央行行长:金融创新是好事,要保护公众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势在必行 五点考虑帮助提高开放水平


易纲提到,扩大金融业开放是金融领域的一项重点工作。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开放不断加快,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总体水平仍然不高,仍有很大的提升潜力。针对当前金融开放水平仍有待提高的局面,要做以下五点考虑。

第一,坚持金融服务业开放、金融市场开放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相互配合,协调推进。

第二,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落实“非禁即入”,中资机构和外资机构皆可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和业务。

第三,完善金融业开放的制度规则,实现制度性、系统性开放。加快相关制度规则与国际接轨,不断完善会计、税收等配套制度。加强顶层设计,统一规则,同类金融业务规则尽可能“合并同类项”。

第四,改善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优化行政审批,提高审批过程的透明度和审批效率。加强政策制定的沟通协调,提高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做到规则简约透明。

第五,完善金融监管。中外资机构开展金融业务都必须持牌经营、接受监管。扩大市场准入的同时不断完善金融监管,使监管能力与开放程度相匹配。


央行行长:金融创新是好事,要保护公众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完善与金融业开放相适应的风险防控体系


金融业开放本身并不是金融风险产生的根源,但开放过程可能提高金融风险防范的复杂性,因此需要不断完善与开放相适应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一是充分发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统筹把握各领域出台政策的力度和节奏,形成政策合力。

二是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

三是加快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金融业综合统计。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支付结算机制,实时动态监管线上线下、国际国内的资金流向流量。

四是健全问题金融机构的处置机制。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金融机构退出机制。


随后,在回答金融科技快速发展带来的金融监管问题时,易纲表示:

第一,金融创新是好事,金融创新的一些技术使得成本降低,普惠金融得以推广,老百姓从中受益。

第二,金融业务是牌照业务,特别是涉及到从社会公众融资时,应注意风险防范问题,牌照业务必须要强调保护公众利益,保护中小存款人、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这一点尤为重要。

第三,金融创新使得各国监管当局的协调非常重要,因为存在很多金融创新,其资金流、业务和资产管理都是跨境的,这使得各国监管当局的协调变得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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