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時你願意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名字嗎?

大鵬179194010


兩個人能相識相戀並結婚,是一場緣份。但是婚姻畢竟不是兩個人的事,而是兩個家庭的事。即便婚姻中的兩個當事人並不計較,但是當事人背後的家庭卻不會不計較。所以即使愛情再唯美,落實到具體的婚姻時也無法太純粹。


尤其是新婚姻法頒佈後,“房產證上如何加名字”已經成為新婚小夫妻們無法迴避的一個話題。這種情況下,我覺得與其感情用事,不如理性地從一開始就界定清楚。這樣界定以後,只要雙方認可,結婚以後反而會少了很多沒必要的煩惱。

男方婚前全額付款的情況

房子屬於男方婚前全額付款,不管是本人全資還是有父母資助,只要是在不需女方參與出資,且婚後亦不用女方為貸款之類出錢出力的情況,就可以認定為是男方的婚前財產。

對於這種屬於男方婚前財產的房產證上,男方不願意加上女方名字是理所應當的事。

如今這年頭,剛剛走出校門不久的年輕人,很少有能力能買一套商品房的,基本都是男方舉全家之力購置的,或許還有貸款,雖然貸款是父母幫忙償還。


可是男方不得不有所顧忌,房產證上加了女方名字,一旦兒子和媳婦的婚姻中途出了問題而離婚,這套寫著兩個人名字的房子就要進行分割,這就意味著,男方辛辛苦苦大半輩子,好不容易幫兒子攢起來的婚房輕而易舉就被女方以婚姻之名分去了一半。所以這種情況下,作為男方,沒有幾家會同意在房產證上添加女方姓名的。當然,土豪例外。

還有另一種情況:男方父母為了給自己兒子謀得一份婚前財產,想出了婚前借款加貸款買房,婚後夫妻雙方共同還債的餿主意。這種情況我覺得簡直就是赤裸裸的詐騙了。遇到這種情況,我覺得與其糾結,不如離婚。

與一個成天不是想著如何將彼此的生活過得越來越好,而是想著如何算計你的婚內財產的田人共同生活,沒有幸福感,更沒有安全感。與其整天看到那張算計的臉在眼前晃悠而憤怒,不如及時止損,將其踢出自己的生活圈。


男方買房女方裝修的情況

能有一套屬於自己婚前財產的房子,是很多年輕人的心願。然而夢想很豐滿現實太骨感,很多男方家庭並沒有能力幫自己孩子實現這個心願。於是出現了男方買房,女方出裝修款的情況。

這裡分為兩種情況。

一種是男方全額買房後,再也拿不出二三十萬元的裝修款。為了讓孩子們能在新婚後住進自己的房子,不得不協商由女方承擔裝修款。


這裡令人糾結的方面在於,購房款是大頭,裝修款雖然也有二三十萬,但是仍然只有購房款的五分之一甚至十分之一。這種情況下,如果男方願意主動退讓,寫上雙方的名字自然完美。但是如果男方不太願意,其實也可以雙方坐下來簽署一個協議,商定彼此對婚房的擁有份額,這也不失為一個好辦法。

另一種是男方出了購房首付款,裝修由女方承擔,婚後雙方共同還貸。這種情況下,我個人覺得首付款與裝修款相差並不是太大,作為男方沒必要太計較,這種情況下所購房屋應該算作夫妻的共同財產並不為過。

雙方共同買房還貸的情況

這一種情況也最好解決。既然從首付到裝修


到還貸,每一個環節都是男女雙方五五出資,便不存在糾紛了,雙方共同署名、共同擁有,是毫無爭議的結果。

一般情況下,結婚時的房產基本就是上述幾種情況。男女雙方可以根據彼此實際情況,協商解決。其實只要彼此足夠相愛,大家都是衝著“百年好合”的美好願景而走到一起的,便沒有什麼不好協商的。只要婚姻不出問題,所有的協商所有的文件都是一張紙而已。大家坐下協商,只是為了以防萬一,以及萬一出現問題而牽扯不清。

這裡是“於小魚有話說”情感號,希望我的回答能讓您滿意!


於小魚有話說


目前我還是單身,所以得想法是不太願意加上女方的名字。因為本人家境一般,剛買了一套房將近700萬貸了7成。如果算上利息,車位,裝修又要翻了將近一倍,這對於我來說已經很貴了也無力承擔,因此這個房子我父母從首付到還貸以及裝修也不會讓我出一分錢。現在別說婚姻了,我的另一半在哪兒都不知道,現在說房子加上女方的名字我還是不願意的。如果女方強烈要求的話,我會與其協商婚後再買一套雙方的房共同還貸,哪怕男方出全款,我還是能接受的。


Two那個傻子


有的時候我們買的婚房是父母們掏錢買的,父母。就怕我們這些年輕人變幻無常,到最後又離婚又鬧矛盾,房產是他們用辛苦工作換來的,所以說他們不想到最後兒子的婚姻失敗了,他們給兒子買的房子也沒有了,所以說一般的老人都會把房子的名字寫上自己。或者是寫上兒子的名字。所以說作為妻子的也別挑這個理,因為這是人之常情,都要考慮的事情,畢竟老百姓沒有多少錢,很擔心被坑被騙,所以說這些事情也情有可原。 你像也有兩個人愛的很深,感情很深厚的,那樣的夫妻兩個人不分你我,在財產上也沒有什麼防備和戒心,所以說如果買房子的時候,兩個人都願意寫上對方的名字,這也是很正常的事情。還有的,如果房子是首付,婚後兩個人要共同的償還,我想那麼這個房子寫上自己愛人的名字也是正確的。畢竟兩個人今後要辛辛苦苦的工作然後二個月把房產還上。所以說寫上人家的名字,讓人家也有一種歸屬感,有一種擁有的感覺,所以說這樣的話還是讓媳婦兒覺得很舒服,寫上她的名字又有什麼關係呢?所以說我很贊成結婚以後房子得房證上寫上妻子的名字也是很正常的。


伊春美食美客


根據不同情況吧,如果閃婚的還是慎重考慮的好,現在如今社會,結婚也可以說是一次冒險,這並不是指責男人或女人的人品怎麼樣,的確是這個社會發展太快,未知的東西實在太多,誘惑太多,可能太多,當然機會也不少。當然這說法有很多人認可,有很多人不認可,看看生活中的男女,那麼多單生的,是真不願意找個人結婚嗎?很多不是,很多是因為彩禮,因為錢,而房子其實也是錢,說白了對感情的把握往往比不上對錢的直接。但是如果是雙方共同付出而賺到的,那就不管是錢還是房子都應該雙方共同所有。其實這個狗血的問題本生就是對婚姻的迷茫和懷疑,誰敢說得那麼絕對呢!且行且珍惜,好好過日子,物質的東西,夠用夠花就行,對自己相伴的人好點,有事沒事摸摸自己的良心想想她的好就行了!


街邊視角


我是女人,從來沒有想過男方買房要求加自己的名字,覺得沒必要。不過我不會出房子的裝修錢,還有買個車作為陪嫁,其原因就是隻有靠自己最穩妥,所以有了錢不愁安頓不好自己的人生。現今誘惑頗多,人心太易變,尤其是夫妻在一起時間長了總會產生這樣那樣的矛盾,遇到有責任心、彼此理解且相互包容又體諒的人還可能過一輩子,就怕你傾盡所有仍滿足不了他的獅子大開口和無理要求時,最後被掃地出門的你無處可去還要面對生活的困苦,說白了就是從頭再來。如此一來,自己有錢的情況下買房、理財都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一切掌控在手,沒必要依靠誰,就算吵架或日子過不下去時,至少還有房子和錢財傍身立足,後顧無憂的女人在婚姻生活才有不怕天塌下來的底氣。


Hui月光


我就願意,而且也會這麼做。

兩個人既然心甘情願去領證結為夫妻,就是奔著這一生相依相伴和不離不棄去的,無論錢財還是房產,不過是物質生活之其一而已,而與情感維繫和鞏固以及精神之需求並無絕對關聯。

夫妻間的一切都應該毫無保留的共建共有共享。夫妻是一個整體,是一個家庭的核心,更是一個家族的希望,必須始終保持忠誠和信任,沒有哪一對夫妻是靠算計長久的。

現在之所以很多夫妻以美好期許開頭,但結果是以離散悲劇結束,這是為什麼呢?很大程度上,雙方的初衷就偏離了正確的方向,動不動要彩禮,要房產,要更多權益,還沒結婚就開始為假如離婚後自己該如何最大限度的取得權益。這樣的婚姻能長久?這樣的夫妻能幸福?這樣的未來能美好?

結婚不是某一方的事,而是男女雙共同追求和共同實現的目,出發點相同,目的一致,兩個人必須百分之百的為此付和努力,一輩子相扶相攜和不離不棄。這才是愛情,這才是婚姻。

為自己愛的人,為兩個人的家庭,為了愛情和婚姻的長長久久,連生命都可以付出,金錢利益算個球啊。


13242954819


願意。這是因為我們雙方的父母分別給了每人三十五萬元錢的首付款,餘下八十一萬元是我倆的貸款,(分十二年付款)。交款時就是兩個人的名字啦!感謝🙏四位老人家為我們的付出!我們倆已經商量好了,要努力奮鬥,同舟共濟,勤儉持家,節約點兒,為的是早日還清貸款!相信同舟共濟的日子,會讓我們成長的更快!


ayang28163824


看他有幾套房產了!就一處房夠嗆讓你加!真要不誠心過離婚分走一半房,坑人了!


張萍6789


不要看人家說的,而要看人家做的。

真心誠意地對待女人,受益的還是自己的兒子。這是往小了說。

往大了說,受益的是自己的家族。子孫延綿,千古流芳。

如果連這點誠意都沒有,還結什麼婚?把外來女看成一家人,人家才會安居樂業。


擁抱2018新九娘


感覺現在的人腦子都有病,尤其是女人。要安全感是嗎?房子能給你安全感嗎?《婚姻法》裡面寫的清楚:離婚的時候,法院根據過錯方過錯大小,判過錯方對於婚姻共同財產不分或者少分。近十幾年結婚的女人們爭取來的買房加上自己的名字因為涉嫌騙婚而被《新婚姻法》禁止,為何?涉嫌騙婚啊!所以,還是不要去求,自己努力得來的最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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