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東7宗罪,誰的企業?

大股東7宗罪,誰的企業?

4月25日,銀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珠海銀隆)官方微信號發佈聲明稱,該公司董事、原公司總裁孫國華在內等六人已被刑拘。而大股東魏銀倉目前人在美國。

這篇聲明共宣佈了在董明珠入駐之前的銀隆管理班子及大股東魏銀倉的“七宗罪”,包括騙取政府財政補貼資金1.1億元,涉嫌詐騙罪;冒領公司補償款1.5億元,涉嫌犯罪;採購設備虛增價款2.6億元,涉嫌職務侵佔罪;虛構1.7億元工程款的建設合同,涉嫌職務侵佔罪;同一專利重複轉讓,公司損失9500萬元及利息;債務抵銷,公司損失3.75億元及利息;貨款無法收回,公司損失2.12億元及利息。

以上共涉及侵佔公司利益總計超過14億元。

當然了,這只是珠海銀隆公司聲明的,也是會有足夠的證據。但是否如此?肯定還得經過法庭審判,按照事實證據與法規來做出“公正”的判斷。不過,如今當這個珠海銀隆的官方公開聲明後,起碼對大股東魏銀倉,對以魏銀倉、孫國華等創始人和原管理團隊肯定就是一個“重錘”,至少也是佔據了話語優勢之後的廣而告之。

目前可以肯定的是,大股東魏銀倉人在美國。不管是因為心虛不敢回國,還是缺乏足夠的“資源”來確保審判公正,對國內司法沒有信心,反正他若是缺席審判的話,無論如何,絕對是非常的被動。而被動的結果,那就是大股東的地位不保,辛苦創立的企業被“鳩佔鵲巢”了。

而對當年與魏銀倉一起創業的管理團隊來說,更是悲劇至極了。別的不說,就說這聯合創始人,也是股東之一的孫國華吧,他目前已經“鋃鐺入獄”了。顯然就是說,起碼按照警方的初步審查,包括孫國華在內的6個人已經涉嫌犯罪了。

到此,只能說這是珠海銀隆現在管理團隊的重大“勝利”。這個管理團隊目前是領導並管理著珠海銀隆公司,也代表著珠海銀隆公司公開發聲。問題是,這個管理團隊能夠代表珠海銀隆公司嘛?最起碼肯定的一點是,大股東魏銀倉肯定不認可,股東孫國華肯定不認可。至於其它股東,除過2016年12月15日,董明珠個人聯合萬達、京東、中集集團、北京燕趙匯金等4家單位共同增資30億元,獲得銀隆22.388%的股權,包括後來董明珠不斷增資個人達到17.46%股份。也就是說,頂多不超過33.388%的股份,是明確支持這個管理團隊,而包括魏銀倉、孫國華等在內的6成以上的股東,則未必認可。

尤其是,按照公開的資料,這個管理團隊也只是從2017年9月才開始“佔領”珠海銀隆公司的。2016年8月,國有控股的格力電器準備跨界全資收購珠海銀隆,當時評估為130億元。可惜的是,在格力電器臨時股東大會上,這個決策被否決,為此引來了董事長董明珠大發雷霆。以至於到2016年12月份,董明珠決定個人入股。如此以來,就有了2017年11月魏銀倉辭去珠海銀隆董事長,孫國華成為法人代表;2018年4月4日,盧春泉成為法人代表;15天后,也就是4月19日賴信華成為法人代表。

要知道,在2017年9月,就有來自格力電器的4名高管進入珠海銀隆,掌控採購、財務、品質和生產技術等,其中就有賴信華先生。顯然,從2018年4月19日開始,賴信華為法人代表的珠海銀隆新管理團隊就全盤掌控了這家公司。正如,2018年11月13日下午,魏銀倉接受了多家媒體採訪並表示,“我現在還是銀隆的控股股東,但企業卻在告自己的大股東”,“銀隆新能源已淪為董明珠及個別股東驅逐大股東出局的工具,大股東感到萬分寒心。”

剔除魏銀倉、孫國華等珠海銀隆的原管理團隊,理由到也很清楚,是因為原格力高管發現了珠海銀隆的“管理漏洞”。啥管理漏洞呢?從目前看來,很顯然就是指2019年4月25日微信公眾號公開聲明中的7宗罪。研究這7宗罪,可以看出,都是發生在2013年到2016年之間的事情,可以說,這些“管理漏洞”與董明珠等股東,與現有的珠海銀隆管理團隊沒有半毛線的關係。當然了,沒有干係,並不等於這些“罪”就不存在。

只是從公開的資料可以看出,珠海銀隆在2009年成立以後的發展經營絕對是是可圈可點的。具體數據不說,就列舉兩個典型的事例吧。2014年,北京公交公司購買了25輛仿古觀光旅遊“鐺鐺車”,這是珠海銀隆公司生產的。而在2015年11月,北京公交採購了產自珠海銀隆的新車,包括480臺純電動雙層巴士。關鍵的是,這些車輛因為行駛路段重要,對性能要求高,是對入圍的15家公司,經過27天的詳細評審之後才確定的。何況,珠海銀隆要是有問題的話,董明珠也不會在2016年12月15日,拉幫結夥的湊30億入夥。

而這一切成績的取得,全部是魏銀倉、孫國華等原管理團隊的功勞。問題是,當董明珠等“入夥”之後,珠海銀隆的發展邁上了快車道,以至於出現了“事故”。這以2018年1月被爆“欠供應商10億”,並且“訂單下降”,“大面積停工”,“人員流失”等為標誌,珠海銀隆公司就徹底被打上了新的標籤,再與大股東魏銀倉和孫國華等管理團隊無緣了。2016年被評估為130億的珠海銀隆公司,難道說到此成了現在管理團隊為代表的少數股東的企業了嗎?

這到也並不奇怪。當如今珠海銀隆公開指證,大股東魏銀倉和孫國華等7宗大罪時,就意味著這些涉嫌刑事犯罪或者民事犯罪的行為,一旦經過審判被確定,那麼或者入獄或者被追究高額經濟賠償之後,魏銀倉孫國華等人的股份,準確點說,這個新能源客車生產銷售居業內第三的珠海銀隆公司就會更換“新主人”了。呵呵,一處“鳩佔鵲巢”的完美演出,看來不僅僅會如當年仰融被悲劇,如今依然會被悲劇,儘管不是GUAN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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