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交警曝光四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記者 祝嘉憶)

案例一

事故經過:2018年10月3日0時5分許,機動車駕駛人景某某,無證酒後駕駛甘LZXXXX號小型轎車,當車輛行駛至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大柴旦行政委員會大柴旦鎮昆源街與錫鐵山路交匯處時,與機動車駕駛人馬某某,駕駛的青HXXXXX號重型半掛牽引車及青HXXXX號重型倉柵式半掛車發生碰撞,造成甘LZXXXX號小型轎車駕駛人景某某、乘車人杜某某受傷,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景某某醉酒(酒精含量106.3mg/100mL)駕駛甘LZXXXX小型轎車行徑交叉路口在酒精麻醉的作用下強行超車是引發此事故的直接原因。

交警溫馨提示:駕駛人飲酒後,血液中酒精濃度增高,會出現中樞神經麻痺、自制力降低、視力下降、視野變窄、注意力不集中、身體平衡感減弱等情況,對車輛的操控能力降低,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案例二

事故經過:2018年9月15日8時29分,四川省射洪縣涪西鎮駕駛人熊某某駕駛川Bxxxx0號乘龍牌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川Bxxx4號梁鄆牌重型倉柵式半掛車,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駛往四川省途中,行駛至茫崖市轄區國道315線1116公里加350米處長下坡超車時,與對面駛來的由湖北省十堰市駕駛員肖某駕駛的鄂Cxxxx3號(臨牌)東風牌中型普通貨車發生正面碰撞,造成鄂Cxxxx3號車駕駛員肖某經搶救無效死亡,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當事人熊某某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侵佔對面來車行駛路線是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當事人肖某正常行駛無過錯無責任。

交警溫馨提示:超車前應充分了解所駕車輛的加速性能並觀察前車的動態,要選擇路面平直、視線良好以及前方沒有來車的路段超車。

機動車超車時,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等前車讓路讓速後,方可從前車的左側超越。

在被超車輛讓車不讓速時,也儘量不要超車,一旦具備超車條件時,行動要迅速、果斷,儘量減少車輛並行時間,保證超車過程快速完成。

案例三

事故經過:2018年9月10日新疆哈密大安物流有限公司汽車駕駛人居某某駕駛新L×××××(掛車新C××××)重型半掛牽引車搭乘王某,車內共兩人,車載鋼筋由哈密市前往格爾木市。9月11日6時40分許,車輛行駛至當黃公路(省道305線)4km+400m處時車輛衝下路面翻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致重型半掛牽引車內1人死亡,1人受傷。

事故原因:駕駛人居某某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超載運輸,駕駛制動系統性能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機動車,是造成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交警溫馨提示:車輛超載後,由於載貨質量增大,慣性隨之加大,制動距離延長,危害性增大。如果嚴重超載,輪胎負荷過重、變形過大,易引發爆胎、突然偏駛、制動失靈、翻車等事故。另外,超載還會影響車輛的轉向性能,易因轉向失控而導致事故。

案例四

事故經過:2018年5月12日20時30分許,海東市化隆回族自治縣德加鄉尕什加村駕駛人張某某駕駛青Bxxxx9號輕型普通貨車在天峻縣昌盛花苑12號樓與6號樓中間小區道路倒車時將行人魯某某、李某某碾壓後,造成魯某某、李某某受傷。2018年5月12日23時許,魯某某經天峻縣人民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的交通死亡事故。

事故原因:張某某醉酒(酒精含量128.7mg/100ml)駕駛不符合技術安全要求的機動車未察明車後安全情況後倒車是該起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交警溫馨提示:駕駛人飲酒後,血液中酒精濃度增高,會出現中樞神經麻痺、自制力降低、視力下降、視野變窄、注意力不集中、身體平衡感減弱等情況,對車輛的操控能力降低,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