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交警曝光四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记者 祝嘉忆)

案例一

事故经过:2018年10月3日0时5分许,机动车驾驶人景某某,无证酒后驾驶甘LZXXXX号小型轿车,当车辆行驶至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大柴旦行政委员会大柴旦镇昆源街与锡铁山路交汇处时,与机动车驾驶人马某某,驾驶的青HXXXXX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及青HXXXX号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发生碰撞,造成甘LZXXXX号小型轿车驾驶人景某某、乘车人杜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景某某醉酒(酒精含量106.3mg/100mL)驾驶甘LZXXXX小型轿车行径交叉路口在酒精麻醉的作用下强行超车是引发此事故的直接原因。

交警温馨提示:驾驶人饮酒后,血液中酒精浓度增高,会出现中枢神经麻痹、自制力降低、视力下降、视野变窄、注意力不集中、身体平衡感减弱等情况,对车辆的操控能力降低,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案例二

事故经过:2018年9月15日8时29分,四川省射洪县涪西镇驾驶人熊某某驾驶川Bxxxx0号乘龙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川Bxxx4号梁郓牌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驶往四川省途中,行驶至茫崖市辖区国道315线1116公里加350米处长下坡超车时,与对面驶来的由湖北省十堰市驾驶员肖某驾驶的鄂Cxxxx3号(临牌)东风牌中型普通货车发生正面碰撞,造成鄂Cxxxx3号车驾驶员肖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事故原因:当事人熊某某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侵占对面来车行驶路线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当事人肖某正常行驶无过错无责任。

交警温馨提示:超车前应充分了解所驾车辆的加速性能并观察前车的动态,要选择路面平直、视线良好以及前方没有来车的路段超车。

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等前车让路让速后,方可从前车的左侧超越。

在被超车辆让车不让速时,也尽量不要超车,一旦具备超车条件时,行动要迅速、果断,尽量减少车辆并行时间,保证超车过程快速完成。

案例三

事故经过:2018年9月10日新疆哈密大安物流有限公司汽车驾驶人居某某驾驶新L×××××(挂车新C××××)重型半挂牵引车搭乘王某,车内共两人,车载钢筋由哈密市前往格尔木市。9月11日6时40分许,车辆行驶至当黄公路(省道305线)4km+400m处时车辆冲下路面翻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致重型半挂牵引车内1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原因:驾驶人居某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超载运输,驾驶制动系统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是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交警温馨提示:车辆超载后,由于载货质量增大,惯性随之加大,制动距离延长,危害性增大。如果严重超载,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易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另外,超载还会影响车辆的转向性能,易因转向失控而导致事故。

案例四

事故经过:2018年5月12日20时30分许,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德加乡尕什加村驾驶人张某某驾驶青Bxxxx9号轻型普通货车在天峻县昌盛花苑12号楼与6号楼中间小区道路倒车时将行人鲁某某、李某某碾压后,造成鲁某某、李某某受伤。2018年5月12日23时许,鲁某某经天峻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死亡事故。

事故原因:张某某醉酒(酒精含量128.7mg/100ml)驾驶不符合技术安全要求的机动车未察明车后安全情况后倒车是该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交警温馨提示:驾驶人饮酒后,血液中酒精浓度增高,会出现中枢神经麻痹、自制力降低、视力下降、视野变窄、注意力不集中、身体平衡感减弱等情况,对车辆的操控能力降低,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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