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嚓嚓……”
你收到1條新的打招呼
更能夠迅速交友
但是~
大家還是得長點心吶
因為~
搖來的不一定都是好朋友
而是……
近日,
樂都區公安局高廟派出所民警
快速成功解救一名女子,
就是由網聊引發,
這名女子把自己聊成了“囚犯”。
案情回顧
李某某離異後平時在家遊手好閒,用手機搜“附近的人”找女網友聊天認識董某某(女,27歲),二人在網上相聊甚歡,後李某某以縫補衣服名義將董某某帶至家中強姦並控制其人身自由。第二天早上董某某提出要離開時,李某某拒絕並將董某某的手機卡強行拔走,董某某哭過、鬧過,但李某某和李某某父親視而不見,並在房間監視董某某,防止董某某逃跑。
董某某在絕望的時候,打開WIFI開關發現有WIFI信號,便利用WIFI萬能鑰匙破解周邊WIFI密碼後通過微信“附近的人”搜索到洪水鎮一男子, 該男子看到添加朋友後沒有接受董某某的請求,該男子打開微信“附近的人”恰好搜索到剛剛申請添加他為好友的董某某,於是該男子添加董某某為微信好友,董某某在微信上向該男子求救,該男子根據董某某提供的地址,向轄區高廟派出所報警。
派出所民警通過微信添加為好友聯繫董某某,在瞭解相關情況的同時火速前往董某某發的定位位置,最終通過共享位置在樂都區馬營鄉某某村成功解救出董某某,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民警抓獲後,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摘自樂都公安
在網絡這個虛擬世界裡
每個人都有著自己的面具
網上交友千萬條,安全意識第一條
與網友見面,說起來容易
但背後又隱藏了多少風險
法條鏈接
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 或者故意與不滿14週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行為。
1,犯該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為。
《憲法》第37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刑法》第238條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溫馨提醒
網上交友千萬條,安全意識第一條
不要一聊天就見面
無論是男生還是女生,千萬不要聊了幾句就張羅著要見面、吃飯、喝酒。越是心急的人,其見面的動機越可能不純。
初識見面記得帶上朋友
初識的網友,雙方還不瞭解,見面的時候帶上自己的朋友,既可以避免尷尬,也可以減少出現對自己不利事情的幾率,相互照應,保障人身安全。
見面要選擇人多的地方
可以選擇公園、商場或者肯德基、咖啡廳等這種適合聊天的地方,千萬不要去對方約好的地點或者你不瞭解的地方。
見面千萬不要定在晚上
天黑人少的夜晚是最不安全的,因為視野沒有白天開闊,人煙稀少也會給目的不單純的人提供契機。
約會不要帶太多財產物品
網絡中有很多的騙子,其見面不是為了其他,而是為了錢。
不要跟網友回家或開房
跟網友回家可能發生人身傷害,帶網友回家也可能引發財產侵害,要時刻謹記保護自己。
現在網絡發達了
騙子也多了
網絡交友要謹慎
就算遇到“高富帥”“白富美”
也不能放鬆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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