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消費者而言,重疾險一直是難度係數非常大的一個險種 。
正是由於對重疾險的認知存在一些誤區,導致很多消費者在購買重疾險時遇到了不小的障礙。
為此,我們專門製作了本期推送——“消費者購買重疾險的六大誤區”,幫助大家走出這些常見的誤區。
誤區一:重疾險想買就能買
先來看一張圖:
重大疾病的發病率隨著年齡的增長而增長,40歲以後重疾發病率就迅速攀升。
也因此重疾險大多有投保年齡限制,一般超過60歲就無法再投保重疾險。
此外,投保重疾險還需要符合健康告知。
隨著生活節奏的加快,高血壓、脂肪肝等慢性疾病越來越年輕化,直接影響到很多人的正常投保,嚴重的甚至終身無法投保重疾險。
重疾險不是我們想買就能買,儘早購買重疾險才能未雨綢繆有備無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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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區二:感冒發燒也是輕症
消費者的這個誤解很常見,把輕症按字面意思理解了,以為普通感冒發燒就是輕症了 ,其實輕症不是指感冒這樣的輕微疾病,而是指重大疾病中相對比較輕的一些,通常輕症也已經是很大的病了。
那麼到底怎樣的程度算是輕症呢?看看下面關於輕症的條款說明大家就能明白個大概了。
重疾不等同於大病,輕症也非真的輕。
思考:那購買重疾險時要不要附加輕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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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區三:已經治癒的疾病可不用告知
消費者投保重疾險時,有些已經治癒的疾病可以不用告知保險公司,例如闌尾炎、脂肪瘤、肺炎、上呼吸道感染、骨折、頸椎疾病等,很多產品在購買時都不要求告知這些。
然而,有很多的疾病即便已經治癒,也必須告知保險公司相關病史,並提供相關資料供保險公司核保。以下面這款重疾險的健康告知為例:
例如胰腺炎並不在免告知疾病範圍內,假設消費者最近五年內因為胰腺炎發生過住院治療,就需要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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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區四:重疾險所保疾病種類越多越好
重疾險只會保障合同約定的疾病,重疾險保障疾病種類越多,保障就越全面。但是是不是一定需要這麼全面呢?
舉個例子:
某重疾險將埃博拉病毒感染計入保障範圍。然而,如果我們不去非洲的埃博拉疫區,這輩子都不可能感染這種疾病。所以對絕大多數人來說,這一條的保障意義可能並不大。
我們統計保險公司理賠數據發現,保險公司99%的重大疾病賠款,都在銀保監會規定的25種重大疾病範圍內。
也就說,保障25種疾病與保障100種疾病的保障範圍相差不多。在價格差異較大的情況下,選擇價格更低的產品更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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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區五:重疾險賠付次數越多越好
從保障的角度來說,多重賠付重疾險要更好。然而,多重賠付型重疾險價格也比普通重疾險要高得多。
以市場上熱銷的某多重賠付重疾險為例,30歲男性10萬保額,年交保費3778元。同樣熱銷的普通型重疾險,30歲男性10萬保額,年交保費2211元;而同樣的3778元,購買該普通型重疾險的保額有17萬。
對於多重賠付產品而言,如果能拿到第二次、乃至第三次賠付,獲得保險金將遠遠超過17萬元,但多次賠付的情況並不多見。
因此,選擇多重賠付型也應考慮其價格因素,在資金有限的情況下,應優先考慮單次保額的充足程度,然後再考慮多重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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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區六:買了重疾險就不需要醫療險
重疾險和醫療險其實是相互補充的。對於重大疾病而言,它們對健康破壞大、治療費用高、康復週期長,治療過程中的收入損失與出院後的康復費用,醫療險都無能為力,因此需要重疾險。
然而,很多非重疾的健康風險也不容忽視。此時,醫療險就能為我們提供醫療費用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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