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商鋪轉讓出租中你應當瞭解的事情

東莞商鋪轉讓出租中你應當瞭解的事情

在東莞商鋪轉讓的含義意味著就是商鋪的所有權由出租方轉讓給到承租方,東莞商鋪出租涉及兩個主體:出租方和承租方;商鋪產權人即為出租方,也就是房產證上的人,同一個商鋪可以允許有多個共有產權人,所以在簽訂商鋪出租合同時,承租方也就是準備用該店鋪經營做生意的商家必須和所有產權人共同簽訂合同,如果產權人是兩個或者兩個人以上,所有產權人最好同時到一起簽訂東莞商鋪租賃合同,不能到場的產權人必須由公證委託人到場簽訂合同,否則承租方和單一產權人簽訂的合同是無效的,這一點承租方必須引起足夠重視。

簡單地講,承租方把合同期限內剩餘的商鋪經營使用權轉移到另一個商家,這種行為就是商鋪轉讓,商鋪轉讓須有出租方書面同意。

東莞商鋪轉讓出租中你應當瞭解的事情

但在實際商業環境中存在非常多的變數,比如,比如產權人也在變相收取商鋪轉讓費,巧立名目,他們借鑑商場的操作方法,如收取進場費;在合同明文規定承租方沒有轉讓的權利下,有些承租方暗箱操作,以各種手段同樣可以達到收取商鋪轉讓費之目的,在後文中會陸續交代。

東莞商鋪轉讓出租中你應當瞭解的事情

一、何為商鋪轉租?

承租方在獲得合法商鋪租賃權後,經出租方書面同意,可被允許分租、轉租。比如,承租方承租1000平方商鋪後,一方面保留自身的經營所需面積外,可把餘下的一部分面積分租別的商家,分租部分的租金肯定要高於他承租的租金,以降低他店鋪的租金成本;還有一種情況,他可以把全部的面積經過合理的業態分佈和招商,全部租給其他商家,以賺取租金差價。這種形式由來已久,轉租方被俗稱為二房東,只要有利潤空間存在,甚至出現三房東、四方東,這是一個利潤豐厚的領域,在實體店鋪經營受大幅衝擊下,很多連鎖機構紛紛做二房東,因為他們租金差價獲得的利潤有時遠遠高於經營項目所獲得的利潤。

其實,即使在沒有出租方許可下,很多承租方同樣做起來轉租的生意,這裡面又包含很多學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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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鋪轉讓的一般操作流程

商鋪轉讓涉及三個主體,商鋪出租方(甲)、商鋪承租方(也就是目前的經營者乙)和準備租賃該商鋪的商家(丙)。

轉讓商鋪一般存在兩種情況:

一、是乙方由於某種原因(比如經營不善,長期虧損)不願意繼續經營,這個時候他可以主動發佈轉讓消息;

二、是丙方在做開店選址時,發現乙方的店鋪是自己所中意的,可以採取主動出擊的方式說服乙方將店鋪經營權轉讓給自己。後者情況,丙方可能承受較高的商鋪轉讓費用。

協商後,確定轉讓意向,乙丙簽署轉讓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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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鋪商鋪轉讓費包括哪些?

在鋪莞家小編接觸這麼多案例中,總體來講,商鋪商鋪轉讓費是沒有一個固定的標準,完全是在雙方自行約定情況下產生的。商鋪轉讓費的構成甚至是五花八門。在研究商鋪轉讓費包含哪些時,我們首先弄清楚一個問題,東莞商鋪轉讓的本質是什麼。

東商鋪轉讓實質是商鋪經營使用權的轉讓,也就是商鋪租賃合同的租約。

租約包括:租期、遞增率、支付方式、租金等一切約定。

原則上,租約剩餘租期越長,租金越低,遞增率越低,商鋪轉讓費越高。

但在實際操作中,很多轉讓方把店鋪裝修費也算在裡面,這是完全站不住腳的,舉個例子,轉讓方經營的是一家便利店,準備承租的商家打算經營服裝店,那麼轉讓方所花的裝修對承租方來說是完全沒用的,只不過很多人默許了這種說法。還有的轉讓方制定的商鋪轉讓費是根據他之前付給上一家的商鋪轉讓費為依據,比如他在承租該店鋪時,向上一家支付了10萬的商鋪轉讓費,那麼他所要求的商鋪轉讓費一般都不會低於10萬,再加上他的裝修費,商鋪轉讓費就會越來越高,所以不難理解,好的店鋪商鋪轉讓費一直在增長,這也算是一種市場行為。

東莞商鋪轉讓出租中你應當瞭解的事情

如果乙方是將整個生意轉讓給丙方,那麼商鋪轉讓費的構成就大不一樣,這就要包括裝修費、貨物費用、機器設備等商鋪一切可計算的費用,具體多少也是雙方協議。

在商鋪轉讓費中,還會涉及到剩餘租金的處理,出租方(產權人)為了不麻煩,一般是承租方把剩餘租金轉給轉讓方,然後出租方給承租方在簽訂新租賃合同時出具收據。

所以,很多轉讓方在報商鋪轉讓費的時候,一般都包含多少的租金和押金。

四、轉讓方在店鋪轉讓中要注意哪些問題?

商鋪轉讓的小問題我就不說了,最大的問題是產權人不允許你轉讓,這裡面有很多因素,比如產權人要想設置門檻,讓你分一部分商鋪轉讓費給他;比如產權人知道你做不下去生意,讓你沒辦法轉讓,你到時只有自行退租,產權人還可以有其他意圖。

總之,如果合同明文規定你沒有轉讓權,那麼你在處理店鋪時就要講究策略。

承租方在店鋪轉讓要注意哪些問題?

東莞商鋪轉讓出租中你應當瞭解的事情

1、務必確認轉讓方的合法租賃合同,如果和你談判並籤商鋪轉讓合同的人不是租賃合同的承租人,則必須由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出具一份公證的委託書。簡單地講,所有的合同文件必須是得到法律保障。

2、最常見的問題是,轉讓方剩餘租期比較短,比如一年時間甚至更短,承租方在簽訂新的商鋪租賃合同時,沒有簽訂新的租期,而是繼續履行剩餘租期,那麼此時應格外注意,因為在你用完剩餘租期後,產權人很有可能以各種理由讓你無法承租商鋪,雖然你有商鋪優先續租權。那麼,在剩餘租期很短而又無法簽訂較長租期的情況下,可以以協商的方式和轉讓方共同承擔風險。如果沒有這樣的約定,產權人在合同到期後不把商鋪租給你,你也是沒有辦法的,轉讓方也是不會承擔後果的,直白一點的講,如果你所支付的商鋪轉讓費比較高,那麼只有自認倒黴。

所以在東莞轉讓商鋪安全可靠,把控風險,做好生意,那就要選個靠譜的轉店平臺,比如鋪莞家提供商鋪轉讓,商鋪出租,門面轉讓,商鋪信息發佈信息服務,服務團隊讓您輕鬆便捷轉讓店鋪以及找鋪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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