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歷史上有多少球員曾獲得過交易否決權?

偷回憶的豬


交易否決權,或許是如今NBA對一個球星最高的認可,並不是打得好,在球隊地位高就可以得到交易否決權,17賽季,庫裡就曾在續約的時候,嘗試得到交易否決權,可奈何勇士是打死也不同意,畢竟有了瓜哥和紐約當年的鬧劇,交易否決權不再是曾經榮譽的象徵,他很有可能會變成霸王條款坑死球隊。SO,問題來,在NBA歷史上有多少球員曾經獲得過交易否決權呢?那啥,還請諸君聽我往下細細道來。

黑曼巴——科比布萊恩特

5次總冠軍,科比將自己的生涯全部奉獻給了湖人,無論湖人是王朝還是魚腩,科比都是堅守洛杉磯的那個人。對於這個歷史級別的球員,湖人都願意犧牲成績慢慢陪他變老,更何況一個交易否決權呢。

呆呆——鄧肯

或許波波維奇生涯中最正確的一個選擇就是在96賽季擺爛迎娶了鄧肯。19年的職業生涯,呆呆鄧肯帶領球隊連續19年進入季後賽,收穫了馬刺歷史全部的5次總冠軍,馬刺也因為有了鄧肯,才變成西部的傳統豪門,所以這個交易否決權,馬刺給的也是心甘情願,一個新秀用了19年,這事也就老爺子幹得出來。

老司機——諾維斯基

這是最沒有懸念的一個球員。19年的相守,庫班和諾維斯基成了歷史上最奇葩的老闆、球員組合。對於諾維斯基的工資,庫班總是說能給多少給多少,而老司機則回應能給多少給多少,你去那找這樣的奇葩組合啊,連錢都不在乎了,庫班還會在乎給老司機一個交易否決權嗎?

狼王——加內特

雖然加內特並沒後能夠和鄧肯、科比一樣終老一城,但是加內特卻是NBA歷史上第一個擁有過兩次交易否決權的球員。巔峰時期的加內特絕對是聯盟BUG般的存在,這也讓森林狼和凱爾特人都為加內特送上了交易否決權的“榮譽”。

甜瓜——安東尼

從掘金來到大蘋果城紐約,巔峰的甜瓜讓尼克斯人看到未來複興的希望,也正是因為如此,尼克斯毫不猶豫的給了甜瓜交易否決權,而這個決定讓日後的紐約人感到後悔不已,並讓其他球隊明白了交易否決權是不能隨便給的。

閃電俠——韋德

韋德,熱火的隊魂。一個出道就讓了半月板的男人,在他的生涯中為了熱火的發展做了他所有能做的事情,甚至當韋德還是聯盟第一分衛的時候,他也從未品嚐過頂薪的味道,或許這個交易否決權也是對他最大的補償吧。

三旬老漢——詹姆斯

03年出道即巔峰,菜鳥賽季20+5+5讓騎士看到了未來,在詹姆斯面臨人生第一份大合同的時候,騎士毫不猶豫的送上了交易否決權作為聘禮,最終詹姆斯也沒有讓騎士失望,他為克利夫蘭小城打破了魔咒,帶回了歷史上第一座冠軍獎盃。


東球弟


這個問題其實誤導了太多人,交易否決權其實分兩種,一種是大家公認的超級巨星身份象徵,這個我不用多說!還有一種是勞資協議裡明確規定的交易否決權自動獲得,這個比較少見,我來給大家說明一下。

不知道還有沒有老球迷記得,07年小牛隊(現獨行俠)曾試圖通過交易獲得基德,當時的合同報價中包含了德文喬治,但沒想到交易最後德文喬治居然使用了自己的交易否決權,使得庫班不得不重新組織交易方案,而喬治擁有交易否決權一事也讓大家瞠目結舌。

根據勞資協議,任何球員在同一個球隊連續獲得兩份一年底薪合同時,第二份合同裡會自動包涵交易否決權,這是球員工會為保護底層球員利益的做法,因為第二份合同到期後,球員將有資格以早伯德條款來跟母隊簽訂合同,這時的合同不會受工資帽限制,如果在這期間被交易出去的話,會自動失去早伯德條款續約的權利。而伯德條款的前提也是以同一支球隊打球年限來獲得的,所以當一名球員連續在你這裡拿底薪打短工,等別人有權獲得更高年薪時你又把別人掃地出門,這是很沒道理的。

所以,一般公認的交易否決權,除了那七個天皇巨星外,包括如今火箭隊的格林其實也擁有,只是獲得方式不一樣而已……


重新輪迴


科比開創了交易否決權的先河,也就是說,在老一輩的球星當中,並沒有這個條款。第一個獲得交易否決權的自然就是科比,迄今為止,只有七人獲得過交易否決權。



科比

當年科比和奧尼爾二選一之後,湖人為了表達對科比的尊重,為科比提供了這個特殊權利。科比從來沒有啟用過交易否決權,他也用兩座總冠軍回報了湖人的信任。



鄧肯

鄧肯為馬刺效力了19個賽季,他也為馬刺贏得了5座總冠軍。馬刺給鄧肯交易否決權也是表達尊重,同時,在馬刺的球隊文化下,馬刺也相信鄧肯不會離開球隊。



加內特

加內特是唯一一個在兩支球隊獲得交易否決權的球員。他曾是森林狼的基石,為森林狼征戰了12個賽季,他的搭檔換了一波又一波,他也沒能實現冠軍夢想。當他31歲時選擇了離開森林狼,連森林狼球迷都希望他離開去追逐總冠軍,這和當年巴蒂離開紫百合何其相似。來到凱爾特人後,凱爾特人為了表達對加內特的尊重,毫不猶豫的送上了交易否決權。凱爾特人也清楚,像加內特這樣的球員,送上交易否決權也只是象徵意義。



諾維茨基

老司機自然是擁有這項權利的,庫班愛才惜才,老司機忠誠,交易否決權對於雙方來說都是象徵性的。



韋德

韋德2014年降薪時,他要求熱火在合同中添加了交易否決權,熱火和韋德簽約了2年。在熱火,擁有交易否決權還是有必要的,畢竟帕特萊利的做法太商業化。



卡梅隆安東尼

甜瓜當年在紐約時也曾經擁有過交易否決權,但是甜瓜的交易否決權也許會對以後球員想獲得這項權利增加難度。

當年波爾津吉斯崛起後,尼克斯想交易甜瓜扶正波爾津吉斯。但甜瓜擁有交易否決權的同時還擁有15%的交易保證金,如果尼克斯提前交易他,他還能獲得剩餘薪金的15%作為補償。



甜瓜在得知尼克斯想交易自己時,表示自己只願意去騎士、火箭等少數幾支球隊。但這幾支球隊都不能給出尼克斯滿意的籌碼,這樣的情況讓尼克斯和甜瓜之間出現了很大的分歧。尼克斯甚至考慮過買斷甜瓜。最後,雷霆用坎特、麥格德瑪特以及2018來自公牛次輪籤換來了甜瓜。

詹姆斯

詹姆斯在2016年帶領騎士奪冠後,詹姆斯也獲得了騎士給出的交易否決權。



自動獲得交易否決權

交易否決權是球隊為了留住隊內最大牌的球星,或者表彰某位球星為球隊做出巨大貢獻而在合同中加入的。但是聯盟為了保證球員的利益,規定了三種情況可以自動獲得交易否決權。

1、受限制自由球員,球隊匹配了邀請報價後後,該球員新合同期第一年自動獲得交易否權。

2、新秀期結束的球員與母隊簽下1年合同(1+1合同包括在內),該球員自動獲得交易否決權。

3、合同期1年球員(包括1+1合同),在合同期滿後將會獲得早伯德條款或者伯德條款,那麼該球員自動獲得交易否決權。

但這三種情況和球星之間的交易否決權是完全不同的。在甜瓜和尼克斯風波之後,估計很少會出現交易否決權了,連庫裡在和勇士續約時要求交易否決權也沒得到勇士的同意。


光焰體育


只有巨星級別的球員才會擁有這樣的附加合同條款。但同樣的交易否決權合同,但對於每個人的意義不盡相同!

這種合同對於科比,鄧肯,諾維斯基這些一人一城的旗幟英雄條款實際意義不大。或者可以說實用意義為0。壓根球隊也不會交易他們。增加這個條款就是表示尊重,顯示他們的層次的重要意義!

而03一代都是轉會後和新的球隊添加這條款項。更多的是他們便於把決定權留給自己對於掌握。比如甜瓜,詹姆斯。球隊也是以此作為簽約的保證,便於談判勾引這些年輕巨星簽字。對於03這代他們這份合同才有比面子更重要的實際意義。

當然加內特是個特例,他符合上述兩種情況定義。

交易否決權附加條款合同也是新千年後的產物。前後也就只有7個人有過。80-90時代的巨星因為時代背景環境的因素限制,球員和球隊之間的勞資關係更為簡單純粹。所以並不能有當下球員的某些特權條款也是正常。任何事物都得結合時代因素整體來看。

當然也有個特例中的特例,那就是邁克爾喬丹!

90年代的喬丹對於世界來說就代表了籃球。喬丹個人雖然也不像當下球星會要求球隊為他設置特權,但因為影響力太大,在95年第一次勞資糾紛中只用5分鐘就讓全體資方妥協。從這以後,球員和球隊的關係才真正開始了轉變。球星的球隊地位無限提高。這就是張伯倫和巴克利說過的:所有喬丹之後進入NBA的球員都應該分出一半工資給喬丹的部分原因之一(當然喬丹影響的人事物太多這裡就不細說了)

這裡說喬丹後三連一年一簽這種合同,這種合同簽約性質遠比交易否決權恐怖。角色球員一年兩年短約是球隊選項。巨星一年一簽球隊是不會同意的,留下巨星長約鎖定是合同的前提保證。喬丹這個合同的性質潛臺詞就是老子隨時可以選擇不玩,我想退役就退役。聯盟是不幹的,但公牛無奈就得這麼給!95年勞資糾紛只持續了5分鐘,所有球隊老闆和官方都在扯皮喬丹該如何籤他的競技合同。或者要他承諾打多少年!因為身後等他復出開始準備贊助NBA的贊助商和轉播商都想知道贊助年限!而球員工會要求的待遇壓根不用看,滿足你們!

98-99賽季,喬丹退役!資方反應過來了。這尼瑪不能讓步!重新談判!停擺!


鑲黃旗爵爺


“交易否決權”對於有些球員是保障,而對於有些球員更是身份的象徵!

“交易否決權”顧名思義就是,當球員持有的是一年的短期合同,那麼該名球員就擁有交易否決權,沒有經過他的同意,球隊沒有權利交易該名球員。那麼NBA歷史上擁有交易否決權的球星屈指可數“非富即貴”均是當時聯盟中的超級球星。近代籃球中,科比,詹姆斯,鄧肯,韋德,安東尼,加內特,諾維茨基都擁有交易否決權。

當年在洛杉磯湖人送走“大鯊魚”奧尼爾之後,為了表示以科比作為球隊核心的決心,湖人隊也在科比的合同內添上了交易否決權的選項。不過,在洛杉磯湖人終老一生的科比,並未使用過該項權利。整整二十載崢嶸歲月,為洛杉磯湖人帶來了5座沉甸甸的總冠軍獎盃。當年湖人選擇賦予科比交易否定權,正是體現了他們對科比的重視。

作為“聯盟第一人”詹姆斯自然也是交易否定權的擁有者。曾經在2016年率領克里夫蘭騎士隊在總決賽1-3落後的情況下實現史無前例大逆轉奪冠的詹姆斯,之後與克里夫蘭簽訂的一份合同中也包含了交易否定權的選項。這個選項起初是起到保護球員的作用,漸漸到後來演變成了,球隊向當家球星表決心的“慣用伎倆”。

與詹姆斯一起並稱“絕代雙驕”的甜瓜安東尼,還有詹姆斯的“好基友”韋德也同樣都擁有過交易否決權。2016年夏天紐約尼克斯與安東尼的合同中也附加了交易否決權,後來的安東尼在被球隊交易的時候放棄了該選項,被交易到了老鷹,隨後老鷹裁掉了安東尼,後者又加盟了休斯敦火箭。韋德在2014年與邁阿密熱火籤訂了兩年合同,該份合同中也有韋德要求的交易否決權。

鄧肯和諾維茨基一樣是NBA聯盟中的“一人守一城”的忠誠球員代表。兩位都是一生<strong>僅效力於一支球隊的球員,作為各自球隊的當家球星,球隊為了表示對他們的尊重,自然也在他們兩人的合同中都賦予了交易否決權。事實上,球隊不會選擇交易這些元老級的功勳球員,而這些球員也不願意離開自己的主隊,所以交易否決權對於他們只是一種身份的象徵。你們還有要補充的嗎?歡迎一起討論。


籃壇觀察家


03一代都把交易否定權打成貶義詞了。03一代的出現讓我們重新定義一人一城,報團,交易否定權,03一代為聯盟做出了巨大貢獻,有現在這個聯盟03一代居功至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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