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財險產品責任保險:生產製造企業的“護身符”

2016年,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人保財險”)為我國約6萬家企業提供國內外的產品責任保險保障,全年累計提供保障限額近1.53萬億元,賠付支出累計超過9億元。其中,廣東作為沿海經濟發達大省,生產製造、出口外貿企業眾多,人保財險產品責任險為我省的製造業和外貿經濟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

產品責任保險是承保被保險人因製造、銷售有缺陷的產品,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而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經濟賠償責任的一種責任保險,它對推動社會經濟的發展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首先,它滿足產品製造者、經銷商轉嫁產品責任風險的需要。特別是我省的廣大出口企業作為快速融入經濟全球化進程中最大的受益者,通過向人保財險投保產品責任保險獲得有力的保險保障,不但能滿足歐美等海外購貨方在產品消費風險方面的需求,而且由於人保財險具有強大的海外理賠網絡機構和服務水平,也增強了國內企業“走出去”的決心和信心。其次,產品責任保險有利於增強企業的賠償能力,使產品缺陷的受害人及時得到賠償,從而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此外,一份保障足夠的產品責任保險保單,還能有效幫助企業提高產品的創新能力及在國內外市場的競爭力,為企業穩健經營增加無形的保障。

如何投保產品責任保險呢?產品的生產商和銷售商均可以作為投保人,只需向人保財險公司提供產品的檢驗檢測合格證明文件、銷售區域(國內或海外)和預計年銷售額等,保險公司就可以為客戶量身定製專屬的保險保障方案。以廣州一個年營業額1000萬元的國內銷售電熱水壺的生產企業為例,投保每次事故賠償限額100萬元、累計賠償限額300萬元的產品責任保險,年保費僅約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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