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錯4個字就被罰了1250萬!瓜子二手車冤枉嗎?

在五光十色的商業年代,企業的廣告宣傳越來越富有創意。但在奪人眼球的同時,也應考慮法規限制。

最近,消費者耳熟能詳的瓜子二手車廣告語“創辦一年,成交量遙遙領先”,被工商局叫停。

通俗易懂的廣告詞,搭配上鮮明的綠色,以及孫紅雷的人物形象,瓜子二手車的這一系列宣傳,讓其在眾多二手車平臺中顯得格外突出,打響了自己的名氣。

說錯4個字就被罰了1250萬!瓜子二手車冤枉嗎?

然而,工商局卻認為,瓜子二手車的“遙遙領先”這一詞彙,使用不當。據統計,這一年中,北京市舊機動車交易市場有限公司的成交量為442878輛,瓜子二手車成交85874輛,而北京人人車舊機動車經紀有限公司成交92375輛,高於瓜子的成交數量。也就是說,所謂的“遙遙領先”,並不符合實際情況。

基於此,海淀工商分局認為,瓜子二手車宣傳語缺乏事實依據,違反了廣告法相關規定,涉嫌虛假宣傳,責令金瓜子公司停止發佈違法廣告,並處罰金1250萬元。

01

瓜子不服

現在,雖然瓜子二手車已將原廣告詞修改,但其使用了同樣模糊的“二手車行業的領軍者”作為替代。

據悉,瓜子二手車已申請行政複議,並表示,“針對該決定,瓜子二手車也深感遺憾,我們對該決定的定性存有異議。”

說錯4個字就被罰了1250萬!瓜子二手車冤枉嗎?

關於工商局對“遙遙領先”一詞的質疑,瓜子認為,“成交量遙遙領先”是基於事實的客觀表述。其提交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結果顯示: 2016年,瓜子二手車成交量為19.5萬輛,高於線下最大的二手車經銷商廣匯汽車(9萬輛)及線上第二名優信二手車(13萬輛);2017年,瓜子二手車48.5萬臺的成交量高於北京花鄉舊機動車交易市場(45萬輛)、廣匯汽車(20.33萬輛)及優信二手車(28.4萬輛)、人人車(17.5萬輛,公開報道)。因此,瓜子認為,其“遙遙領先”十分有理

然而,先不論數據是否真實可信,瓜子觸及的,其實是廣告法中對絕對化用語的限制使用

02

一記“擦邊球”

新《廣告法》第九條第(三)項:廣告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違反此項規定,可處以20萬元至100萬元的罰金。

說錯4個字就被罰了1250萬!瓜子二手車冤枉嗎?

之後,工商局又做了進一步解釋,在實踐中,若同時符合以下三項標準,則可以判定為違反上述規定:

1.使用表示程度的最高級形容詞。如與認定“頂級”、“極品”、“第一品牌“等含義相同的詞彙,包括“最……之一”。

不過,如果“國家級”稱號系通過法律或行政法規授權獲得的,則允許使用。

2.具有語義的關聯性。形容詞是用於形容廣告所推銷的商品或服務。

3.具有語境的排他性。損害同行競爭者利益、對其他同類商品或服務進行貶低的。

說錯4個字就被罰了1250萬!瓜子二手車冤枉嗎?

具體來講,在實際應用中,廣告語不能使用“最受歡迎”,但可以使用“更受歡迎”。舒膚佳就曾將廣告詞從“殺菌率100%”改到了“殺菌率99.99%”。

這樣來看,瓜子的“遙遙領先”更像一記“擦邊球”,雖然不是明確的絕對化用語,但也確實體現出了絕對化特徵。

03

遠離“虛假宣傳”

廣告語涉嫌虛假宣傳而被懲戒的例子可不少。此前,“三大運營商”移動、聯通和電信就出過事。其宣傳“手機不限流量”,卻被消費者發現其限速,因而被工商局約談。

說錯4個字就被罰了1250萬!瓜子二手車冤枉嗎?

現今,廣告詞不能只追求博人眼球的流量,也應注意法律法規的限制。有法365企業小助手提醒您,企業廣告詞應該注意如下幾點:

1.避免絕對化用語。避免使用“最”、“極”等表示程度的最高級形容詞,避免廣告詞中含有對其他商家的比較、貶低。與此表意相近的詞彙,如“遙遙領先”、“一馬當先”等也儘量不要使用。

2.與事實相符。在滿足前一條的前提下,同時注意廣告文案內容應符合實際情況,不過度、不誇張,要能為文案提供相應的數據支撐。

有法365企業小助手也提醒您,可以關注瓜子二手車一案的後續,其裁判結果將體現此類案件的判決傾向,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