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及第一大股東同收監管函交易所下令*ST 毅達月底前交整改報告

董事长及第一大股东同收监管函交易所下令*ST 毅达月底前交整改报告

■本報記者 施 露

1月24日,信達證券在公告中稱,未能和*ST 毅達相關責任人取得聯繫。

同一天,*ST 毅達獨董公告稱收到證監會上海監管局的《關於對張培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關於對大申集團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公告稱,上海監管局發現,2018年12月25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將大申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ST 毅達2.6億股股票交付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用於抵償債務,標的股份佔*ST 毅達總股本的 24.27%。大申集團有限公司至今未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違反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 108 號)第十四條第 二款及第十五條的規定。

上海監管局對*ST 毅達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管措施,並要求*ST 毅達按照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在2019年1月31日前,向上海監管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對於*ST 毅達的董事長張培,上海監管局決定對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這並不是*ST 毅達首次被監管部門關注。根據*ST 毅達三位獨董發佈的公告,此前,公司收到證監會的《調查通知書》,內容為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對公司立案調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會編號為滬調查字 2018-1-100 號 的《調查通知書》,內容為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我會決定對你公司立案調查,請予以配合。”

*ST 毅達的獨董在風險提示公告中稱:“截至目前,對公司的證券違法調查尚在進行中。如公司因證券違法事項被中國證監會最終認定,給予行政處罰,並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可能存在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風險。因公司目前仍未建立與上交所的有效信息披露聯繫,不能及時披露可能對公司股價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如後續調查中查實存在重大違法違規,也可能因此存在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風險。”

公開信息顯示,這位失聯的董事長張培,出生於1989年,屬於A股上市公司中較為年輕的董事長。

去年12月29日,*ST 毅達公告,因個人原因黃新浩申請辭去公司職工監事職務。根據2018年6月13日*ST 毅達披露的公告,黃新浩2018年5月份接替孔令勇成為*ST 毅達的職工監事,同時2018年4月份開始擔任證券事務專員。公告資料顯示,黃新浩1996年出生,畢業於新疆工程職業技術學院生產過程自動化專業,大專學歷。

張培於2018年12月27日開始履任*ST 毅達董事長一職。公告顯示,張培1989年出生,大專學歷。按照交易所公佈*ST 毅達實控人失聯的時間來算,張培履職董事長一位不到1個月便失去聯繫。

《證券日報》記者就此致電*ST 毅達董辦,但截至發稿並未有人接聽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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