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義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偏店中隊查獲一起二次酒駕!

孝義市偏店中隊查獲一起二次酒駕嚴重違法行為從2011年5月1日“醉駕入刑”起至今,雖然酒駕處罰越來越嚴但“酒駕” 慘禍仍然在各地不斷上演,充分說明酒後駕駛行為的頑固性、反覆性。如果二次酒駕當事人除了要面臨罰款、拘留、吊銷駕駛證外,且兩年後才可重新考取機動車駕駛證。然而在嚴厲的法律面前,仍有駕駛員無視交通法規,飲酒駕駛被查不思悔改,心存僥倖,再次以身試法。

孝義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偏店中隊查獲一起二次酒駕! 2018年12月29日中午14時左右,偏店中隊民警在轄區重點路段例行違法行為查處,民警在對一輛晉J*C**5轎車例行檢查時,駕駛員存在酒駕嫌疑,經酒精檢測儀檢測,駕駛員酒精含量為74毫克/100毫升,帶回中隊核查發現,該駕駛員於2016年5月8日,因飲酒駕駛被我中隊予以查處,時隔二年在同一點再次被查。違法行為人張**,男,身份證號14052419******1557,系山西省壺關縣東井嶺鄉**村人,目前因二次酒駕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罰款2000元,駕駛證被依法吊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張某為自己的行為悔嘆一生。偏店中隊呼籲廣大駕駛員拒酒駕於千里之外,交警部門始終堅持嚴格查處力度,讓酒後駕駛成為駕駛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壓線,真正形成嚴管、嚴查、嚴懲的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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