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案件责任 提升群众满意度

为提升信访群众满意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县信访局加强督查督办,落实案件责任。对来访案件实行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包案制度,重点疑难案件提交县领导包案,进一步加强案件的督办力度,及时调度案件情况。推动案件承办单位对信访工作的自我剖析、自我批评、自我整改,加强案件办理责任的落实,确定承办单位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信访部门案件转办交办、督办监督职能,10月份,县信访局工作人员分为5个组到各镇、街道办,县直各单位督导重点信访案件和信访工作。同时要求承办单位明确,必须在政策规定、法律条例框架内解决问题、做出答复。实现了承办单位处访行为的进一步规范,群众满意度的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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