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上杭一农妇学习驾驶电动三轮车酿祸,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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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三轮车

机动灵活、低碳环保、性价比高

颇受中老年人青睐

成为流行代步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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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电动车还被认为是最简单易学的交通工具

但是,易学并不是真的这么简单

学习方法、练习场地也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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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上杭一名近六旬妇女

学车心切

选择在窄巷学驾三轮电动车

技术不熟,操作不当

碰撞行人致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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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7日,59岁的陈某在上杭县南阳镇新联村黄坊路一条死胡同内学习驾驶三轮电动车,因操作不当,致使所驾驶的电动车碰撞到胡同住宅门口的行人刘某,造成刘某腹部肝脾等破裂。经鉴定,刘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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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上杭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驾驶三轮电动车,过失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鉴于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遂依法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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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学习机动车驾驶要到正规、专业的驾校学习;学习非机动车驾驶要在他人的指导下,在宽阔、人少的场地上练习。切忌忽视公共安全和他人安全,避免酿成惨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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