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歷史上中國一共賠了多少錢給日本,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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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日本的發展,很大程度上是用中國的錢堆出來的。


  • 1874年,日本藉口琉球漁民事件,挑起事端,清政府不得不派人去跟日本談判,結果是在1874年10月31日,跟日本簽訂了《中日北京專約》,規定中國要賠給日本恤撫金白銀10萬兩以瞭解此事。1874年12月16日,清政府一次交清了這筆賠款。


  • 日本從中國弄到了最大的一筆賠款當然是甲午戰爭,《馬關條約》規定,清政府要向日本賠償軍費白銀2億兩,這筆錢清政府在三年之內全部還清,但當時清朝實際沒有這麼多錢,只得向俄國、英國、德國和法國借錢,最後是支付了日本3164萬英鎊還清的這筆賠款,但因為是借的錢來還的,最後清末以及民國時代,為了這筆借款,總共償還了差不多3.5億兩白銀的利息!


《馬關條約》關於賠款的規定


同時,《馬關條約》之外,因為甲午戰爭期間日本海軍佔領了我威海衛軍港,清政府又出錢支付了日本在威海衛的駐軍費,相當於花錢買回了威海衛,花了150萬兩。


威海衛的劉公島


此外,《馬關條約》本來還規定割讓遼東半島給日本,後來英俄等國干涉,不準日本獨吞遼東,日本最後放棄割佔我遼東半島的企圖,但又讓清政府出了3000萬兩白銀買回了遼東半島。


所以,光甲午戰爭之後,清政府給日本的賠款總額就高達2億3千1百50萬兩白銀,簡直是天價數字啊!


  • 日本從中國獲得的最生一次賠款,是八國聯軍侵華後,清政府在《辛丑條約》中籤訂了給各國的賠款數額共計高達4.5億兩白銀,即所謂的庚子賠款。其中日本獲得的數額是賠款本金3500萬兩白銀,利息4100萬兩白銀,合計高達7600萬兩白銀。


《辛丑條約》的賠款後來以“銀元”支付,到1937年抗日戰爭全面爆發時為止,一共支付了9154萬元,還剩了2600萬元沒還清,抗戰全面開始後,中國才停止了支付這筆賠款。

所以整個近代,按民國時代的“銀元”為單位來計算的話,琉球事件,日本獲得了64萬元的賠款,甲午戰爭日本實際獲利6億1千萬元,最後是庚子賠款實際支付9100多萬元,這三筆錢加起來總共超過7個億,按當時的英鎊折算,高達7000多萬英鎊。


日本拿到這些賠款主要乾了些什麼呢?


以《馬關條約》的2億兩白銀為例,共折算成日元是3億多,這筆錢除了1000萬成立教育基金,1000萬成立救災準備金,2000成立天皇私人基金外,其餘的2.6億的鉅款都拿去開辦軍事工業和工礦企業了,奠定了日本近代工業的基礎。


明治時期日本的紡織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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