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的“三家分晉”是怎麼回事?

歷史的荒野


歷史上發生的“三家分晉”,指的是我國古代春秋末期,晉國被魏﹑韓、趙三家所瓜分的歷史事件。

晉國是春秋時期的一個諸侯國,在其鼎盛時期,晉國的統治範圍包含了現今山西省、陝西省的北部與東部、河北省的中部與南部、河南省的北部與西部、山東省的西北部以及內蒙古的一少部分。

晉國起於周武王之子--唐叔虞受封的封國,起初國號為“唐”,後改為“晉”。到晉獻公時期,晉國開始崛起,晉文公繼位之後打敗楚國繼而稱霸。

“三家分晉”發生在春秋末期,但是其之所以會發生則是因為晉國在稱霸之後,公卿貴族之間相互的爭權,導致了晉公室的勢弱從而大權旁落。至春秋末期,晉國只剩下了智、趙、韓以及魏四家的卿大夫。在此期間,智氏與趙、韓、魏三家爆發了晉陽之戰,智氏戰敗被趙、韓、魏三家所滅,其封地被趙、韓、魏三家所瓜分,這為之後“三家分晉”埋下了伏筆。

到晉幽公繼位的時候,晉國已經被魏﹑韓、趙三家瓜分的所剩無幾,僅留下曲沃和絳兩地給晉幽公。前375年魏﹑韓、趙瓜分了剩下的土地,晉國滅亡。

值得補充的是,在大多數史學觀點中,“三家分晉”這一歷史事件被視作是春秋時期與戰國時期的分水嶺。而北宋史學家司馬光編撰的編年體史書--《資治通鑑》中,開篇第一卷就介紹了“三家分晉”這一歷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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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分晉是指春秋末期,晉國分裂為韓國,趙國和魏國。

具體情況如下:

周初,周成王封他的弟弟,也就是周武王之子叔虞為侯爵,最初國號唐;在傳至第二代時改名為晉。

春秋時期,晉國曾經是一個很拉風的強國。極盛時,佔有今天的山西全部,陝西東部和北部,以及河北、河南和山東及內蒙各一部。春秋五霸中的晉文公就是晉國國君。在晉文公之後,晉悼公也曾打敗秦國,楚國,齊國,稱霸一時。

但是,隨著時勢轉移,到了春秋末期,晉國國君大權旁落,實權由六家大夫——即韓,趙,魏,智,範和中行把持。這六家大夫之間也在互撕。到了後來,六家只餘下三家,也就是韓,趙,魏。

到公元前433年,晉國國君手裡只有可憐巴巴的兩座城池,其餘領土均被三家大夫瓜分。又過了三十年,三家大夫找到周天子,要求承認他們的諸侯地位。周天子也是有名無實的擺設,沒法不答應,於是封三家大夫為諸侯。這就是戰國七雄中韓,趙,魏三國的由來。

但晉國還沒有滅亡,還在巴掌大的地盤上繼續存在。直到半個世紀後,最後一個晉國國君晉靜公被韓國所弒,晉國才算徹底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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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所謂“三家分晉”指的是,公元前403年,周威烈王正式冊命晉國的三大勢力集團趙、魏、韓為諸侯國。至此,三家分晉的歷史過程完成,晉國正式滅亡。

下面具體來談一談,這一事件的演變過程和背後的深刻原因。

總體來說,春秋新勢力的崛起,以及晉國公室的日漸衰落,是導致大國兌變的重要原因。

晉國公室的衰落

在分封制時代,國君的權力地位依賴兩個方面的根基,其一,國君直領的土地最肥沃,數量也最大,遠遠超過任何臣下。其二,國君族群的人口數量以及權力影響,遠遠超過任何臣下的勢力。一旦喪失了這兩面的根基,公族的衰落與沉淪是必然的。

春秋中期的晉獻公時期,晉國公族權力遭到嚴重損害。晉獻公時期的“驪姬之亂”,導致原太子自殺,兩位成年公子出逃晉國。由此,晉獻公痛恨以公子群為軸心的公族勢力,在太廟立誓並通告諸侯:不容許外邦收留晉國逃亡公子,也不再以公子為執掌公族事務的大臣。

自此,以國君嫡系公子群為軸心的公族勢力,在晉國失去了傳統的權力伸展方式——以國君為雄厚的支撐根基,不受臣下勢力與外邦勢力的制約。自晉獻公晚期起,公子群體的生存方式,只能轉化為依靠臣下的依附、依靠諸侯的援助而決定自己的命運。後來,趙氏當權的晉成公時期,更出現了賜大臣嫡子以公族身份,由趙氏集團成員擔任主管公族事務的“公族大夫”的媚下現象。至此,公室與公族勢力在晉國已經基本喪失了根基。

而晉文公之後的晉國公室,很快便陷入了兩方面一起喪失優勢的境地。新興勢力的土地越來越多,社會根基也越來越雄厚。

新興勢力的崛起

晉國,實際上是一個老世族林立的王族諸侯大國。狐氏、郤氏、先氏、荀氏(也就是中行氏)、範氏(也就是士氏)、欒氏、知氏、叔氏、顛氏、桓氏、莊氏、司空氏等,都是晉國很有根基的老貴族。晉國新勢力的崛起,有直接誕生於當時軍功的新階層,也有從這些老世族中衍生出來的新階層。他們的共同點,在於他們都是從當時的社會危機與國家的動盪中嶄露頭角的。

趙、魏兩大族群的軍功崛起

晉獻公十六年,晉軍以趙夙、畢萬為統帥,吞滅了相鄰的霍、魏、耿三個小國。晉獻公封兩人為大夫,將耿國之地分封給趙夙,將魏國之地分封給畢萬。畢氏族群后來在魏地不斷壯大,遂以封地為姓,改性魏氏。

韓氏族群的道義崛起

論族群根源,韓氏原本是晉國公室族群的分支,為姬姓。其可考的祖先,是封於曲沃之地的桓氏。後來,桓氏一個叫做桓萬的,因功被分封在韓原,於是便以封地為姓,改姓韓氏。

確切地說,韓氏崛起於晉國的一場重大的政治事變,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趙氏孤兒案”。在這一重大政治事變中,當時的韓氏主導者韓闕明確地站在趙氏一方,先力主趙盾無罪,後來又保護了趙氏僅存的嫡系後裔。再後來,進而力保趙氏後裔重新得封而恢復生機。至此,韓闕成為天下聞名的忠義之臣。

這個事變,在改變晉國政治勢力結構的進程中,具有樞紐的意義。其結局是趙氏復出,屠岸氏滅亡,韓闕擢升晉國“六卿”之一,並與趙氏、魏氏結成了堅實的政治同盟。

於是晉國形成了六大實力族群,分別為:知氏、範氏、中行氏、趙氏、魏氏、韓氏。從性質上說,這六家都是叛逆於舊權力體制的社會自治勢力,都是當時社會的新興勢力。

接下來的歷史法則就是:一方面,是新興勢力對舊貴族勢力與舊有體制的全面較量;另一方面,是新興勢力之間在改革競爭、利益分配方面的全面較量。這兩方面的較量,最終都是通過政治決戰的方式完成的,都是要付出沉重的血的代價的。

這一進程,大概經歷了以下重要階段:

  • 六卿聯手擴張,公元前514年,六卿以“行法”為依據,吞滅了晉國兩大公族勢力——祁氏和羊舍氏。值得注意的是,這次行動,是大臣集團以“公族違法”為依據而發動的“下克上”的誅滅。其意義在於,新興集團第一次打出了法的旗號,而不是國君人治的旗號。

  • 公元前513年,晉國六大集團達成盟約:以“鑄刑鼎”的方式,頒佈了範宣子制定的刑書,向社會公佈了歷來不公開的法律文本。與此同時,六大集團紛紛在自己的封地實行了新的土地政策,改小畝製為大畝制。大畝制有利於農民利益。

  • 公元前497年,範式、中行氏,在鄭國的支持下,聯合攻打趙氏。趙鞅兵敗,逃奔晉陽,趙氏勢力一時衰減。

  • 公元前493年到公元前490年,趙氏集團與範氏、中行氏集團展開決戰,最終攻滅了範式、中行氏兩大集團,其土地人口,由剩餘的四大集團分割。

  • 公元前453年,知氏集團主政專權,向趙、魏、韓三大集團索取土地,最終導致三大集團聯合,一舉吞滅了當時勢力最大的知氏集團。

至此,晉國新興集團唯餘趙、魏、韓三家,於是公元前403年便發生了文章開頭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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