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与业主签订了草签合同,全款支付,开发商出具了购房发票,但是一直没有网签,有法律效应吗?为什么?

AA幸福小喵


这是一个关于房地产买卖合同效力的问题。

一、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效力与该房地产买卖合同是否网签无关

所谓的网签,是指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实施的网络化管理行为。

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为现售商品房申请新建商品房所有权设定登记前,必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项目入网手续,并报送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市民可随时上网查询。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约后,该合同的具体合同号将反馈至管理部门,如该房已销售或抵押,合同将不能生效。

同一套房只要有一家中介"网签",其他中介就不能再介入成交

对于购房者来说,网签的主要法律后果就是以公示的方式来杜绝开发商"一房多卖"。


二、房地产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合同的具体内容

1、开发商和业主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一是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是开发商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取得相依的资质证书,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在商品房预售中,开发商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就会被认为不具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资格,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2、开发商与业主签订合同的内容应当意思表示真实。

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等,都不是房屋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思,这样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自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3、房屋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国家的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否则,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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