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與業主簽訂了草簽合同,全款支付,開發商出具了購房發票,但是一直沒有網籤,有法律效應嗎?為什麼?

AA幸福小喵


這是一個關於房地產買賣合同效力的問題。

一、房地產買賣合同的效力與該房地產買賣合同是否網籤無關

所謂的網籤,是指房地產管理部門為規範房地產企業銷售房屋,防止開發企業捂盤以及一房多賣而實施的網絡化管理行為。

根據相關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或為現售商品房申請新建商品房所有權設定登記前,必須向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項目入網手續,並報送相關信息和證明材料,市民可隨時上網查詢。
購房者與開發商簽約後,該合同的具體合同號將反饋至管理部門,如該房已銷售或抵押,合同將不能生效。

同一套房只要有一家中介"網籤",其他中介就不能再介入成交

對於購房者來說,網籤的主要法律後果就是以公示的方式來杜絕開發商"一房多賣"。


二、房地產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合同的具體內容

1、開發商和業主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主體資格。

一是雙方當事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是開發商必須具有法人營業執照,取得相依的資質證書,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等。在商品房預售中,開發商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應當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發商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就會被認為不具有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主體資格,合同就會被認定為無效合同。

2、開發商與業主簽訂合同的內容應當意思表示真實。

因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無權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所籤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房屋買賣合同等,都不是房屋買賣雙方的真實意思,這樣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

無效的房屋買賣合同自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3、房屋買賣合同不得違反政策、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共利益。房屋買賣行為應當符合國家的房地產政策,遵守法律法規的強行性規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社會公共道德。否則,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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