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首付款时不能立马签购房合同(几天后才能签)正常吗?

贺宇宇


购买新房的时候,很多人都遇到过,我们交了定金,接下来要交纳首付款,交纳完毕首付款,可能要签订正式合同,签订正式合同之后,准备按揭资料,提交到银行,之后去银行面签,等待银行贷款的审批,审批完毕,开始交税,等待放款,放款以后相当于这个房子,你就买定了,就这么简单,但是在操作过程当中,肯定你会有很多疑虑。



比如说,交完首付款,不能立马签合同,为什么不能马立签合同,其实很简单,开发商开盘,一定是拿到了预售许可证,拿到预售许可证,才可以进行开盘销售,公开销售,这个时候你交了首付款,可能开发商的资金,并不能解决,这个时候,开发商又会把在建楼盘,做抵押贷款,之后,再把房子一套一套解封,你才能签合同,才能做按揭,否则和你签订这个正是购房合同,理论上,开发商是属于违规的,会遭到银行的起诉,这个时候,个人买房子的风险,几乎没有,在建工程抵押,是属于很正常的一种获取资金的方式,这取决于,开发商并没有想跑,他就是安全的,就这么简单。

不能签合同,你再去房管局网站,查一查,直接就能看到你所购买的房子,楼号,一定抵押了,就是所谓的在建工程抵押,不用担心,很快,开发商会一一解封,给你们办理按揭,办理签合同,这样开发商就可以最大程度的,拿到你的首付款,同时也能拿到银行的贷款,保证房屋建设的正常进行,这同城只是一种融资方式,手段,仅此而已,所以买房者也不用担心,可以放心的等待几天,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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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上,付款是要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办理,因此说“合同在先、付款在后”也有道理。

但在实际操作上,你去100个售楼部,100个会要求你先付足首付款、再签合同。原因何在,可能有人会指责开发商强势或者怀疑内有猫腻,实则绝大多数情况并非如此。

其一,我国商品房销售目前基本上都普及了网签制度,虽然各地方的操作流程不尽一致,但就我所见到的情形,基本上都是先要根据具体客户交易情况登录网签系统、输入电子合同并确认上传,经当地房管部门专人在系统后台审核通过后,售楼部才可以下载和打印纸质合同,然后请客户签字确认。这个后台审核周期,有长有短。快的也要数小时、慢的一两天也很正常。这也就意味着,一般而言很难实现缴款当场就能打印出具全套纸质合同并完成签约。

其二,网签电子合同一旦上传系统,如果后期交易情形发生变更,则申请合同内容变更或者撤销的手续是相当麻烦的,从防止炒房角度房管部门对开发商此类限制还是比较严的,如果变更或撤销次数多了,甚至还会影响开发商的诚信档案积分,造成后期经营诸多不便。所以,开发商对系统上传合同也很慎重,说白了,假如有个别客户未及时交足首付款(即合同交易条件有可能会不成立),而电子合同已经上传了系统(先不说已经签掉),后期开发商与房管部门沟通时会很被动很麻烦的。因此,往往只要是客户首付款没交齐,开发商一般是不会与客户启动正式签约手续的。

开发商有开发商的顾虑,而作为购房者,如何规避风险呢?四点建议供参考。

一是在缴纳定金前,要认真考察结合确认开发商的合法销售资格,确定所购房源的详细信息和交易条件;二是缴纳首付款前,认真阅读开发商提供的全套购房合同样本,如确有不认可的,此时仍有机会终止购房行为;三是缴纳首付款后,要认真检查和妥善保管开发商所开具的收款收据或发票,重点是项目及房号、款项名称用途和收款人盖章,即使后期合同出现波折,可能会造成交易不能达成,但索回首付款还是有保障的;四是及时跟进催促开发商合同签约,一般而言三天以内、最迟一周内应该可以完成签约,正常而言作为开发商也希望与客户尽快签约,否则取得不了备案合同,后续银行按揭手续也无法办理,从开发商销售回款角度也不利于其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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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常的!办理程序倒置了。

1、正常程序。

一般情况下,先签购房合同,再交首付款,而不应该先交钱,后签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先有双方的合同约定,再去履行合同条款。没有合同在,付款有什么依据和理由呢?万一出现其他情况,你交进去的款,是认定为定金呢,还是什么款项?开发商将占据主动,容易出现争议。

2、其他情况。

合同法也有规定,先事实上履行合同,后期再补书面合同,也是可以的;因为现实生活,什么情况都有,出现了不正常情况,双方认可,并且事实合法,法律也应该给予认可。但是,这样程序倒置的做法,对购房人风险就会加大。

所以,建议你不要急,先签署完合同,再付首付款,这样更有保障一些。房产无小事,律师维权中,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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