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祕孫中山請美國監管中國五年的歷史真相

這個說法,經斯諾廣為傳播,源頭是美國駐廣州總領事詹金斯

孫中山“建議列強佔領、監管中國五年”之說廣為國人所知,與埃德加·斯諾的回憶錄《復始之旅》被翻譯進中國有關。斯諾在該書中寫道:

“孫博士甚至在同俄國人達成了協議之後,(1924年)還向美國駐華公使雅各布·吉爾德·舒爾曼發出最後一次呼籲,要求他促成大規模的國際干預,這種規模的干預甚至連俄國也從未試圖進行過。他建議英、法、美三國佔領中國五年,消滅軍閥,跟國民黨合作,建立一個公正的政府,幫助中國實現工業化和現代化,使人民做好民主選舉的準備。舒爾曼先生並沒有認真地對待他的夢想。然而,俄國人卻採取了認真的態度。”①

宋慶齡晚年,則對斯諾的這種說法持否定態度,曾辯駁道:“孫博士從沒提議讓外國列強佔領中國,而是主張幫助國家的發展。”②

那麼,孫中山究竟有沒有“建議英、法、美三國佔領中國五年”呢?

舒爾曼(Jacob Gould Schurman)自1921年至1925年間,出任美國駐華公使。1924年1月6日,曾赴廣州大元帥府,與孫中山有過一次密談。在場者,還有美國駐廣州總領事詹金斯(Douglas Jenkins)、宋慶齡、陳友仁、伍朝樞以及孫的美籍顧問諾曼(Robert Norman)。據詹金斯在1927年披露,此次密談中:


揭秘孫中山請美國監管中國五年的歷史真相

美國駐華公使Jacob Gould Schurman。Schurman對孫中山觀感不佳,曾對柯立芝總統形容其談話態度瘋狂,可能有精神疾病

“孫逸仙所提出的計劃要點包括商請列強組織聯軍進駐各省省城,以及軍隊控管所有的鐵路、河川、港口與電信。聘請美國與歐洲的專家前來中國擔任中央與各省之軍事、財政、防汛、公共衛生、教育等方面的顧問,為期五年。在這列強共同監護的五年期間,應舉辦全國性與各省的選舉,將控制權逐漸轉移給民選的領袖。……華府曾經就此計劃探尋過歐洲各國的意見,但均未獲得正視。”③

美國作家Lyon Sharman在1934年出版了“美國第一部認真研究孫中山的著作”《Sun Yat-sen,His Life and Its Meaning,A Critical Biography》。該書利用詹金斯所披露的資料,“指出中山先生曾有請列強各國對中國作五年干預,以便實行選舉的提議”。④

斯諾的回憶錄《復始之旅》1958年在美國出版,他說孫中山“建議英、法、美三國佔領中國五年”,史料源頭應該同樣是詹金斯。那麼,美國駐廣州總領事詹金斯的披露,是否真實呢?

不過,該說法不見於美方檔案,也不見於中方資料

1924年1月13日,《民國日報》(國民黨機關報)對孫中山與舒爾曼的密談內容作了公開報道。該報道無一字提及“建議英、法、美三國佔領中國五年”,但卻披露孫中山非常希望由美國牽頭,聯合列強支持何東的“和平會議計劃”。⑤

何東是香港富商,與港英政府關係密切,與孫中山也頗有交情。1923年7月,何東致電全國實力派人物及各省長官,提議召開“國內領袖聯席會議”,用和談的方式來結束軍閥割據,並“延請列國公使,贊助良謨,陪席與議”。⑥孫中山率先表態贊成。9月,何東親自北上推動此事。不過,這一倡議,遭到了國內左翼政治力量的極力抵制,蔡和森、張太雷、向警予等,均多次刊文駁斥,指責何東請列強參加會議,是讓外國來做“監督和仲裁”,是在干涉中國內政。⑦

舒爾曼在1924年1月29日給美國國務院提交的正式報告中,也提到:在1月6日的密談中,孫中山“以殷切的態度大略地提出邀集中國各方領袖舉行會談商討中國統一與裁軍問題的計劃。孫渴望由美國政府出面與列強協調後召開。”⑧但沒有提及及“建議英、法、美三國佔領、監管中國五年”之事。

簡言之,“建議英、法、美三國佔領、監管中國五年”之說,見於美國駐廣州總領事詹金斯之披露,但不見於美方檔案,也不見於中方資料。詹金斯之言,是否存在斷章取義或者誇大其辭,尚未可知——注意,斯諾說的是“佔領”,詹金斯所說則是“監護”,此中區別已然很大。唯一確定的是,孫中山確曾請求美國出面,邀集列強促成中國的“和平會議”。這一建議,被當時的左翼力量解讀為邀請列強來“干涉中國內政”。孫中山自己的解釋則是:“為今之計,只可利用列強之勢力,……如列強不即加以助力,遲至明春,中國又將見戰事,且不止一處。”⑨

至於左翼力量針對“和平會議”的反對浪潮,實是一次有組織的集體行為。⑩孫中山雖已於1923年初開始運作“聯俄容共”,但左翼力量這一次完全站在了孫中山的對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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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和森撰文諷刺孫中山所倡導的“和平會議”,是“唯恐外人不干涉內政”、“只想建立洋大人統治之下的和平”

註釋

①埃德加·斯諾,《斯諾文集1》,新華出版社,1984,P110。②鄧廣殷/口述,鄭培燕/撰文,《永不飄逝的記憶 我家與宋慶齡事業的情緣》,東方出版中心,2013,P103。③張忠正,《孫逸仙博士與美國 1894-1925》,(臺)廣達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04,P467-468。④李雲漢,《中山先生護法時期的對美交涉(1917-1923)》。收錄於《中國現代史論集 第七輯 護法與北伐》,1982,P246。⑤與美使舒爾曼的談話,1924年1月6日。收錄於《孫中山全集 第9卷》,中華書局,1986,P24-26。⑥《何東提倡聯席和平會議的討論》,《東方雜誌》1923 第17號。⑦蔡和森,《由華盛頓會議到何東的和平會議》,1923年12月1日,收錄於《蔡和森文集》,1980。⑧張忠正,《孫逸仙博士與美國 1894-1925》,(臺)廣達文化事業有限公司,2004,P452-453。⑨與胡特的談話,1924年1月13日,收錄於《孫中山全集 第9卷》,中華書局,1986,P55-56。⑩參見:《團香港地委報告(第二號)——反對何東和平會議事》,1923年10月29日。收錄於《廣東革命歷史文件彙集 1922-1924 甲》,P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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