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該不該和前夫再保持聯絡?


離婚了,要不要和前夫保持聯絡呢?我認為,關鍵要看是在哪一方面的聯絡。一般來說,不到萬不得已,誰都不會選擇離婚,離婚了說明兩人間確實有不可調和的矛盾,也在婚姻裡傷透了心。那種一拍腦袋就衝動離婚的情況,不在我們討論的範圍裡。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要不要再聯絡。

首先,個人生活、工作、感情上的聯絡不要有!離婚是個結束,也是對新生活的開始。已經選擇離婚了,已經受傷了,而且已經收拾不了婚姻的殘局,就給自己一個新生的機會!再有聯絡,勢必還會陷在已經千瘡百孔的關係裡,還會再有矛盾,牽絆,傷心。在婚姻裡,沒辦法,再痛苦,也必須面對他,已經離婚了,何必再為難自己!離婚不離家的那種情況對女人傷害最大,離了婚,還受著苦,沒有片刻寧靜。離婚,就要放下,放下了,才有自由。

第二,針對孩子的溝通,必須有!這是一份沉甸甸的責任。婚姻自由,然而孩子沒有過錯,他本應獲得父母雙方的愛。離婚了,不再是夫妻,卻永遠是母子、父子。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需要和前夫定期溝通孩子的近況,身體發育、心理狀況、教育問題,為孩子的成長儘自己的一份力。況且,孩子在自己這,前夫會聯繫來看孩子,孩子跟著前夫,自己會聯繫好時間去看孩子。所以針對孩子的聯繫一定要有,這無關兩人的關係,是對孩子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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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知道答案


離婚後,該不該和前夫再保持聯絡?這個問題提的有點兒尖銳,究竟離婚以後該不該和前夫在保持聯絡呢?這要根據每個人的家庭狀況,每個人的現實情況來定論。離婚讓彼此,可以說都非常痛苦,那離婚以後,兩個人還有沒有再聯繫的必要呢?下面我們來具體詳細的分析一下。

第一種,就是可以保持聯絡。如果孩子在他父親那裡,那麼你和他父親的聯絡,那是必不可少的,因為有孩子的關係,還有各種事情,很多時候都需要你們,相互的去交流一下,也需要你們去處理孩子的事情。而且如果孩子在他父親那裡,你去見孩子的話,你也需要跟他父親打個招呼,這種聯絡是必不可少的。再者說,孩子生日的那一天,你們夫妻兩個人肯定是需要跟他在一起過生日的,那麼也需要聯絡,不為別的主要是為孩子。哪個孩子不希望跟自己的父母在一起過生日,不希望跟自己的父母在一起,開開心心的去玩兒。所以說像這種狀況,離婚後和前夫保持聯絡是必不可少的。

第二種,就是不保持聯絡。如果你和孩子的父親,關係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相互憎恨對方的地步,就不要再聯繫。不再聯繫,就是防止孩子的父親再來騷擾你,再來打擾你的生活,這樣的話對你自己比較有好處。

第三種,如果孩子在你那裡,你也是必須要和前夫聯繫的。孩子的父親看孩子去,得跟你聯繫,孩子在學校遇到什麼事情,也是需要跟你聯繫。有了這個孩子,你和前夫的關係一輩子都無法扯清。

四種,如果你們沒有孩子,就不用再聯繫了。畢竟曾經都互相傷害過,如果再聯絡的話,只會讓自己,重溫被傷害的過程,讓自己的日子過不好,過不痛快,過不開心,而且讓自己現在的老公也心裡不舒服,影響你現在的家庭,影響夫妻關係。

綜上所述,該不該和你的前夫聯絡,要看你自己的實際情況而定,沒有固定的答案。就是不得已和前夫聯繫,也要注意尺度,注意分寸,也要徵求你現任老公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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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離婚的人越來越多了,但是許多人都在考慮離婚後該不該和前夫保持聯繫呢!


首先離婚後你們如果沒有孩子那你們就沒有必要聯繫了,畢竟沒有孩子你們可以當作陌生人了,雖然以前在一起生活過,但是沒有孩子還聯繫不僅互相傷心而且有可能對雙方的生活造成影響,所以離婚後沒有孩子就不要聯繫了。

如果離婚後你們還有孩子,這個是出於孩子的原因那還是聯繫一下,並不是你們之間聯繫,而是為了孩子才聯繫,畢竟離婚後她永遠是孩子的母親,所以才聯繫,但是你們私下就沒有必要聯繫,因為私下聯繫對互相家庭都有影響。



我覺得只要離婚了,沒有孩子就完全不要聯繫,因為這樣對互相都非常好,如果有孩子為了孩子才聯繫一下,因為一切為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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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關注


很多人都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才走到離婚這一步。離婚是讓人傷心的,是讓人難過的。但也有一部分人說離婚是一種解脫。不管怎麼樣,離婚的滋味肯定是不好受的。能不離婚就不離婚,我們很多時候這樣勸身邊的朋友,甚至是勸自己。離婚對兩個人的影響非常大,對孩子的影響也有。有人說離婚是對孩子最大的傷害,其實我個人不太贊成這個觀點。我個人覺得離婚是對男女主人公最大的傷害,尤其是被離婚的那個人。


我們再來看一下題中的這個問題。離婚之後,女人還要和前夫保持聯繫嗎?這裡邊應該分情況來說。如果說是男人和女人離婚的。那這個時候最好不要再和前夫有任何的往來。女人有的時候一定要活出自我,不是說離開你的前夫,你就不活了,其實你應該活的更好。這個活得更好,指的是一定要活出尊嚴,活出自我。為什麼要和他在保持聯絡呢?除非你們是因為孩子。的確離婚之後因為孩子可能會讓你們還會有再見面,或者是聯繫的可能。但其實是因為孩子也不能夠經常聯絡,更不能在經濟上依附於他。當然了,如果說是男的離婚,那這個時候男的通常情況下會給女方有一定的補償。其實這個時候的女人要這個補償又有什麼用呢?當你花他這些錢的時候,你一定還是很傷心難過的。所以說有自強自立自愛的女人,沒必要要男人的這些錢。


第二個情況就是女人自己提出的離婚。女人是情感動物,往往動不動就把離婚掛在嘴邊。而且女人做事比較感性。當女人把離婚提在嘴邊太多的時候,就有可能會真的離婚。女人一般情況下提出離婚,也是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就是對自己的婚姻十分的不滿意。所以說提出離婚是一種解脫,那這個時候既然已經解脫了,就不要再聯繫前夫了。第二種情況就是女人有了婚外情,有了自己喜歡的男人了。這個時候女人更不會聯繫前夫。除非是他喜歡上的這個男人相比之下沒有前夫對她好。所以說她心理上有一定的落差。這種情況下,她的前夫還沒有再婚,這個時候,她可能往往會想起前夫對她的好。

其實這個時候所有的事情都已經晚了。女人一定活出出尊嚴,既然是自己提出的離婚,那就不要再去走回頭路。所以說,也就不要再和前夫有任何上的往來了。因為你總牽扯不斷藕斷絲連的話,不僅自己過得不好,你的前夫過得也不會太好。


文史大世界


這個問題就像是分手後是否需要刪除前任的聯繫方式,這其實這些問題本質上都是在問:分手後能否繼續和前任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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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我心理學


我認為應該分為兩種情況;

一、你們倆有共同的孩子!因為孩子是你們倆的,那麼養孩子,教育孩子就和你們兩個有關係了!如果這個男人還有對孩子還有責任心,願意適當的和孩子相處!那麼你可以讓孩子自己選擇節假日跟誰一起度過!畢竟他是孩子的爸爸!養孩子的教育費用,他想擔就讓他擔一些!但除此之外你兩人再無聯絡必要!不管是你們兩個有沒有另找,另成家!女人要自重,自愛,已經選擇離開在無必要相處!

二、你們之間沒有孩子!說實話真心沒有聯絡的必要!不管曾經感情有多深,既然已經選擇離婚分開就應該徹底斷開!讓彼此放下過去才能開始新的生活!如果經常聯絡不光給自己,也會給產生錯覺,對你們以後的生活並沒有什麼好處,對你或他的追求者來說也會望而生怯!分開了就是分開了,既然分開就不要再想著複合之類的!斷了後路才能走出新路!

一時分開也許會有依賴和留戀,孤單感和無力感加重!但是姑娘,你的新人生才剛剛開始,眼睛向前看,明天更美好的不是嗎?


小斯可愛多_975


儘量避免聯絡!

既然已經放棄,沒必要藕斷絲連,要徹底訣別過去,於雙方都有好處。

如果有孩子,那也僅僅是就事論事,不要牽扯其他問題。

如果沒有孩子,那就最好是再見,再也不見,再也不聯繫。過去的就是曾經的故事,對與錯,好與壞,沒必要糾纏,沒必要在意,各自安好!


然則然則


離婚的男女,如果有孩子的話:是應該看看孩子。在這一點上也不算過分,是一層血緣關係的加帶,使人都有一個良心感。至於前夫那是變成另一層關係,是不應該情絲不斷的。因為你有了一個新的家,標緻新生活的開始。人都是日久生情,看望前夫多了,也怕自己再續情緣,卻把現任丈夫害慘了。現在寧找寡婦不找二婚的想法越來越多。但離婚再婚,最好找個單身男人,或找一個子女都工作成家的男人。因為他們也都等於自已沒負擔,年輕可以再添一個孩子,年老的話:也把他們當成自己的孩子。如果雙方孩子一樣大,這樣是過不好的。人的自私自利不消除,永遠是各打算盤,最後婚姻以失敗而告終。從當前情況看:半路夫妻也稱露水夫妻,經不住陽光的考驗。都是雙方為人的自私,才使二婚不合的原因。為什麼男人都願意找死過男人的寡婦泥?因為寡婦也沒什麼指望了,只有死心踏地跟現任丈夫過日子。而內心有自卑自傷自女人,條件要求並不高,而是在無靠傷不起的情況下,會把心血注入這個新建的家庭。而二婚女人想法卻不一樣,即吃到碗裡又看到鍋裡的憶舊,使對前夫念不忘。這樣不僅傷害了兩個男人,有時第一個男人,還會找第二個男人的麻煩,這也是二婚男人所擔心的問題。離婚女人想過好二次婚姻生活,必須下定決心忘記前夫。腳踏兩隻船的做法:只能最後什麼也得不到,而且讓你走向不能的歸路。想看孩子應該同現任丈夫一起去,同時也防止前夫對你二次傷害。給孩子買點東西也挺屬正常,就是現任丈夫也沒閒話可說。如果你私自存錢單獨為你子女,被二任老公發現,放在誰身上更行不通。所以二婚女人再婚,就怕同前夫染不清。也怕自私自利只考慮自己子女,而不考慮他人子女。這也是繼母的一碗水端平,應該用天秤衡量自己心的考驗。那就是用尺碼量別人的時候,自己的眼光與心不要傾斜。這樣才能家長久,愛的世界才屬於你和孩子的容身之地。





北極寒冰16


曾經的兩個人走進婚姻,愛前山盟海誓,如膠似漆,隨著時間的流逝,日子漸漸淡了顏色,愛情毫無生動可言,慢慢地婚姻生活像一幅退了色的畫,夫妻間開始出現了嫌隙,甚至有了背叛,最後走到無可奈何路一一離婚。

離婚之後,其實沒有誰比誰更好,特別是帶著孩子的一方多數生活不易,生活飽經風霜,女人一般對前夫殘餘留戀在悔恨中已消磨殆盡,說實話,真正沒了感情見不見面都無所謂?真正的放下是從心底裡不在意。

至於要不要跟前夫見面?按道理來說,既然當初選擇離婚,就應各自安好天涯陌路,因為成年人沒有誰離了不行的,但是對於孩子來說,帶來傷害是肯定的,所以為了孩子跟前夫肯定要聯繫的,聯繫的目的就是為了孩子,其它應沒必要再續,因為不能再去剝奪孩子亨有的父愛或母愛權。

在國外夫妻離婚,有明文規定,沒帶孩子的一方,居住地不能相距太遠,而且要居住在一定區域內,以便孩子得到更多的關心和照顧。所以離了婚的夫妻應該冰釋前嫌,不要把大人的恩怨帶到孩子身上,對於女人而言,即使孩子不在身邊,也要正常的給與孩子的關愛和照顧,這一點是不能丟失的,所以聯繫是必不可少的,聯繫只不過是一種聯繫方式,聯繫目的肯定是有別的,兩人既使有了各自的生活,孩子也應該不失成長中所缺少的任何東西。

不管當初什麼緣故離婚,也許永遠不會再續前緣了,既便如此,你如果真心為了孩子好,就不要讓孩子失去父愛,父愛缺失,會讓兒子缺少陽剛之氣,會讓女兒缺少自信和堅強,你有必要與前夫聯繫,這也是雙方義務,請在孩子需要時就打個電話,孩子不需要時就不接電話,永遠保持好距離。



一笑奈何swag


離婚後,子女財產歸屬已由人民法院判決生效,結婚證變成了離婚證,夫妻感情蕩然無存了。女人就不應該和前夫保持聯絡。我發現社會上有不少男女離婚後仍藕斷絲蓮,舊情復燃,與男方聯絡。我認為這種女人對自己人格不尊重,如果她和男人重新建立了家庭,丈夫發現她再和前夫聯繫,會引發家庭矛盾,給自己幸福的家庭帶來沉重的打擊。好馬不吃回頭草,離婚的女人,望你不要再和前夫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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