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讓生活更美好(六)

1.保險賠款不被非法干預:《保險法》第二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保險人履行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義務,也不得限制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險金的權利。

2.保險受益人指定權的作用:《保險法》第三十九條:人身保險的受益人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人身保險的賠款一定屬於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有。

3.保險賠款不交個人所得稅

4.指定受益人之後保險金不會作為遺產處理不會用來還債也不會產生遺產稅這就是保險自動把被保人的錢轉移給受益人

5.保險公司不準解散

保險合同看不懂很正常,這一輩子搞懂的事也不多,你不是保險沒搞懂手機你也沒搞懂,汽車也沒搞懂,你也都玩的挺好,大夫給你開的藥也沒搞懂你都敢吃,買個保險不含蘇丹紅,不含甲醛沒有三聚氰胺,又不會爆炸也不會燃燒你就特別緊張為什麼?因為你不知道保險也是錢,是合法的錢,是安全的錢,是你的錢,你總是害怕所以你才緊張。

保險不僅給自己保險還會給銀行保險,如果銀行破產由保險公司善後,金融業裡保險最安全,銀行其次,最不靠譜的是股票。

6.人壽保險是安全的錢也是制度上的慈善既保自己也幫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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