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個戰鬥者——以魯迅談劉半農爲中心


一個多世紀之前,江蘇江陰有一位善良的年輕寡婦,從遠房本家中收養了一個嗣子,又在寒冬抱養了一個瀕臨死亡的女嬰。這位嗣子和女嬰成年之後喜結連理,奇蹟般地培養了三個不平凡的兒子:長子劉半農,新文學家兼語言學家;次子劉天華,著名作曲家和民族樂器演奏家;三子劉北茂,翻譯家及音樂教育家。人們習慣於把他們合稱為“劉氏三傑”。


奇 才


他是一個戰鬥者——以魯迅談劉半農為中心

劉半農



關於劉半農的外貌、愛好和性格特徵,周作人在《劉半農墓誌》中描寫得最生動、最全面:“君狀貌英特,頭大,眼有芒角,生氣勃勃,至中年不少衰。性果毅,耐勞苦,專治語音學,多所發明。又愛好文學,美術,以餘力照相,寫字,作詩文,皆精妙。與人交遊,和易可愛,善詼諧,老友或與戲謔以為笑。”

劉半農是蔡元培、陳獨秀髮現的一位奇才。他雖然連中學畢業的學歷都沒有,但26歲就被北京大學聘為預科教授。劉半農是以翻譯外國文學名著初登文壇的,其學術成就主要是在音韻學方面。因《漢語字聲實驗錄》一書,劉半農獲得了法國國家文學博士學位,並榮獲1925年度康士坦丁·伏爾內語言學專獎(Prix Volney)。他的研究成果,奠定了我國實驗語音學的基石。在應用文研究和民俗學研究諸方面,劉半農同樣取得了學術碩果。

劉半農又是一位音樂家。他作詞、趙元任譜曲的《教我如何不想她》是民國時代的流行金曲。趙元任說:“半農的詞調往往好像已經帶了音樂的‘swing’(搖擺)在這裡頭,這些年來跟他編曲和討論樂律問題也都像成了一種習慣似的。”劉半農為支持弟弟劉天華的古樂器改革,特寫了一篇《琵琶及他種絃樂器之等律品法》,表明他本人對絃樂器和樂律有著深湛的研究。

劉半農還是中國攝影界的前驅。他十七八歲便愛好攝影,留學巴黎時繼續練習,有意興就拍,無意興就歇,尊崇個性,不以參賽為目的。1927年他正式參加了中國第一個非職業的攝影團體——光社,多次參加光社舉辦的攝影展覽,編輯過兩本《光社年鑑》,還出版了一部專著《半農談影》。

戰 士

魯迅稱頌劉半農是五四文學革命的戰士、戰鬥者,說他活潑、勇敢,很打了幾次大仗。第一個戰例就是答王敬軒的雙簧信。

《奉答王敬軒先生》是五四文學革命初期的一篇重要的理論文章:由錢玄同化名王敬軒,彙集了守舊派攻擊新文化運動的種種論點,作為致“新青年諸君子”的一封信件,而後由劉半農以《新青年》記者的身份從八個方面條分縷析,逐段批駁。

客觀地說,林琴南不僅古文根底深厚,受到桐城派大師吳汝綸的推崇,而且在中國近代翻譯史上佔有一席重要地位。他雖不諳外文,卻與留學海外的人才一起“意譯”了近200種西洋小說,在當時影響了包括周氏兄弟在內的廣大讀者。除此之外,林琴南還擅國畫。魯迅1912年曾購買過他的單幅國畫,並將其箋畫編入《北平箋譜》,稱讚他“為當代文人特作畫箋之始”。

然而,辛亥革命之後,林琴南日趨保守。他十謁光緒陵,表明他的保皇立場,反對新文化運動。

劉半農尖銳指出了林譯小說的三大弊病:一是選材不精。林琴南的確翻譯了哈葛德、笛福的一些名著,但大部分譯書並無文學價值,確是“棄周鼎而寶康瓠”。二是譯文謬誤太多。林琴南不懂外文,翻譯時又信筆刪改,有失原著精神面目必不可免。三是譯書應以原著為依據,如鳩摩羅什譯《金剛經》,玄奘譯《心經》,決不能犧牲外文的意義神韻,遷就中國古文筆法,即所謂“以唐代小說之神韻,移譯外洋小說”。劉半農指出的這三點,可以說每一點都擊中了林譯小說的要害。

在魯迅心目中,“她”字和“它”字的創造,也是劉半農在五四新文化運動中的另一項戰績。為什麼要創造“她”和“它”字呢?因為中國文字中只有一個第三人稱代詞“他”。但是,第三人稱所指對象中,除開男性,還有女性和物類。外文則比較嚴密,第三人稱是有陰性和陽性區別的,如果通用一個“他”字作為第三人稱代詞,翻譯文字就不能準確傳情達意。周作人建議用“伊”指代第三人稱中的女性,這樣雖然可以跟陽性的“他”在語音上清晰地加以區分,但只有在某些方言才用“伊”作為第三人稱代稱,而且“伊”近於文言,在白話文中出現顯得不甚調和。胡適則建議用“那個女人”四個字來指代第三人稱中的女性。無論在口語或文章中,這樣使用不僅累贅,而且滑稽。只有劉半農創造的“她”和“它”字跟“他”字容易區別,又極簡明,所以至今得到普遍使用。

合 作

在20世紀20年代,魯迅跟劉半農還有其他兩次合作:一次是出版《何典》,另一次是批評徐志摩。


他是一個戰鬥者——以魯迅談劉半農為中心


吳稚暉先生講演時,幾次三番提到他寫文章,得益於一部叫《豈有此理》的小書,書開場兩句就是:“放屁放屁,真正豈有此理!”錢玄同聽到此言,立即到舊書肆訪書,買了一部《豈有此理》和另一部《更豈有此理》,但均無這句話。1926年初,劉半農逛廠甸,無意中購得一部清人張南莊所作的章回體小說《何典》,又名《十一才子鬼話連篇錄》,1818年(光緒四年)由上海申報館出版。吳稚暉引用的那句話赫然在目。鑑於這本書善用蘇南俚言土語,並且在貌似荒唐的言辭下,將人情世故痛切陳述,讀起來別有風趣,故劉半農略加校注,翻印出版,並請魯迅作序。

關於這次作序,有一件長期為研究者忽略的事情,那就是魯迅其實為此撰寫了兩篇序言。1926年6月,印入北新書局版《何典》一書的是魯迅撰寫的《〈何典〉題記》,寫作日期是:1926年5月25日。該文對《何典》的藝術特色進行了精到的評析:“談鬼物正像人間,用新典一如古典”,“便是信口開河的比方,也常能令人彷彿有會於心,禁不住不很為難的苦笑。”但魯迅也以老朋友自居,坦率批評了劉半農校點的缺點——主要是刪掉了原著中一些粗俗的語句,以空格取代。魯迅說:“我看了樣本,以為校勘有時稍迂,空格令人氣悶,半農的士大夫氣似乎還太多。”這一批評讓劉半農頗不高興,不過《何典》再版時,劉半農還是根據魯迅的意見,將刪去的文字補足了,恢復了《何典》的原貌。但是,魯迅卻沒有將此文收進自編文集,現在只能在《集外集拾遺》中才能看到。

魯迅選進自編雜文《華蓋集續編》的是《為半農題記〈何典〉後,作》。《〈何典〉題記》的寫作時間是1926年5月25日,《為半農題記〈何典〉後,作》的寫作時間是“5月25日之夜”。這就是說,魯迅在寫完“題記”之後立即又寫了那篇“題記”的續篇。這在魯迅撰寫題跋的經歷上絕無僅有。既然同一天寫同一題材的文章,為什麼不將兩篇合二為一呢?魯迅既然將《〈何典〉題記》交給了劉半農,而且正式印入了《何典》,為什麼又不收入自編文集呢?這些疑點,筆者至今也沒有解開。

第二次協同作戰是對徐志摩的批評。1924年12月1日,徐志摩在《語絲》週刊第3期發表了他翻譯的《死屍》一詩,譯自波德萊爾的詩集《惡之華》。徐志摩在譯詩前發表長篇議論,借談音樂理論來談詩歌原理。他認為“詩的真妙處不在他的字義裡,卻在他的不可捉摸的音節裡;他刺戟著也不是你的皮膚(那本來就太粗太厚!)卻是你自己一樣不可捉摸的魂靈。”詩歌的樂感跟音節有關這是對的,但完全拋開字義中所蘊含的思想內容這就走火入魔了。魯迅和劉半農都不滿意這種神秘主義的文藝論,分別撰文予以批駁譏刺。

魯迅撰寫的雜文題為《“音樂”?》,發表於同年《語絲》週刊第5期。魯迅指出徐志摩揚言他不僅能聽到“有音的樂”,也會聽到“無音的樂”。“天上的星,水裡泅的乳白鴨,樹林裡冒的煙,朋友的信,戰場上的炮,墳堆裡的鬼燐,巷口那隻石獅子,我昨夜的夢……無一不是音樂。”如果有人聽不著,那“就該怨自己的耳輪太笨或是皮粗”,這難道不是故弄玄虛嗎?魯迅戲擬了一段徐志摩的譯詩,文白夾雜,中文外文夾雜,充斥著生造詞和自以為深奧而其實不通的文句,從而批駁徐志摩。

劉半農當時在巴黎留學,他收到周作人寄來的《語絲》第7期之後,也於1925年1月23日寫了一篇《徐志摩先生的耳朵》。劉半農諷刺徐志摩能聽到凡人所聽不到的聲音,是因為他耳朵有特異功能,或耳朵上安裝了“無線電受音器”,再或者是有一種道地的雙料耳鼓膜。劉半農以四兩撥千斤的筆力,指出了徐志摩文章中兩處常識性錯誤,因為接受聲音的是耳鼓膜,而不是徐志摩所說的“耳輪”,至於徐志摩所說的皮膚,無論厚薄粗細,都是不能接受聲音的。經過魯迅、劉半農的雙重夾擊,徐志摩從此再也不敢在《語絲》上發聲了。

隔 閡

1926年8月之後,魯迅先後赴廈門、廣州任教;1927年10月在上海定居。劉半農在北平執教,與魯迅南北暌離,雙方曾產生了一些隔閡和誤會。這首先表現在《語絲》週刊南遷問題上。

魯迅和劉半農都是《語絲》週刊的同人。該刊由北平北新書局印行,編輯的方法極為簡單:凡社員的來稿必登,編輯並無取捨之權;只有外來投稿才由編輯者略加選擇,必要時做點刪改。1927年奉系軍閥張作霖入關,北新書局關張,《語絲》週刊被禁,後改在上海出版,一度由魯迅接編。劉半農原反對《語絲》週刊南遷,後來又有一篇文章在《語絲》上受到批評,於是就再也不給《語絲》投稿了。這篇文章就是1928年2月27日《語絲》第4卷第9期發表的《雜覽之十六·林則徐照會英吉利國王公文》。文中說林則徐被英人俘虜,並且“明正了典刑,在印度舁屍遊街”。《語絲》第14期刊登了寧波市讀者洛卿的來信予以更正:“查林則徐在道光二十一年革職,留粵聽勘,至道光三十年十月,因廣西盜劇,詔起林則徐為欽差大臣,兼廣西巡撫,十一月二十七日則徐行至潮州病卒。事見《清朝全史》及李泰棻《新著中國最近百年史》。”事實上,被英人俘虜病死於印度的是葉名琛,並不是林則徐。劉半農一時記錯,張冠李戴,這在行文時本是常見之事,但文人看重面子,這件原本不大的事情,卻令人遺憾地造成了魯迅與劉半農之間的隔膜。

魯迅不滿意劉半農“做爛古文,寫打油詩”,是因為魯迅當時已經成為左翼文壇的盟主,而劉半農卻在《論語》《人間世》等刊物發表《雙鳳凰磚齋小品文》和《桐花芝豆堂詩集》。“桐”指“梧桐子”,“花”指:“落花生”,“芝”指“芝麻”,“豆”指“大豆”,此四物皆可打油,故作為堂名,以示幽默。這些詩作多達63首,有些雖含憤世嫉俗之意,但大多現實意義不大。

劉半農能寫一手漂亮的白話文,古文根底同樣十分深厚。這也是五四新文化運動先驅者的文化共性。魯迅跟劉半農在文言文寫作上的分歧,則跟20世紀30年代的大眾語文論戰相關。當時距離五四文學革命已有十餘年,白話文面臨著兩種選擇:一是革新,二是復古。

魯迅認為,文字改革必須首先面對當時的一個基本現實,那就是在中國人口中文盲佔到80%,文化變成了特權者的專屬物。用文言文寫文章固然能夠減少字數,但含義卻比較含糊,需要讀者用知識去註釋補充,翻成精確的白話之後才能懂得。所以,魯迅反對用文言文來作為寫作的範文,號召繼續為白話文而戰鬥。因此,魯迅反對作“爛古文”,不是不加區別地反對用文言文寫作。事實上,魯迅晚年也寫些舊體詩,甚至用駢文撰寫過《〈淑姿的信〉序》這類文章。他針對的不是劉半農個人,而是當時甚囂塵上的復古逆流。

回顧魯迅和劉半農的交往,雖然出現了相得與疏離的曲折過程,但他們彼此都是十分敬重的。劉半農景仰魯迅自不待言,雖然遷到上海出版的《語絲》令劉半農有些不滿,但他仍推薦魯迅為諾貝爾文學獎的提名人。中國五四新文化運動中湧現的作家很多,比如周作人、林語堂,既是散文作家,跟劉半農的私交又很好,但半農仍然推薦魯迅,可見劉半農舉賢是出於公心。魯迅對劉半農的真情,在《且介亭雜文·憶劉半農君》一文中已表露得一覽無餘:“現在他死去了,我對於他的感情,和他生時也並無變化。”“他的為戰士,即使‘淺’罷,卻於中國更為有益。我願以憤火照出他的戰績,免使一群陷沙鬼將他先前的光榮和死屍一同拖入爛泥的深淵”。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