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法律監督,規範執法行爲

強化法律監督,規範執法行為

2018322日,太和區人民檢察院執檢部門在市院執檢部門的支持下,對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偵查的一起電信詐騙案件中的三名犯罪嫌疑人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場所進行了現場監督檢查,在檢查中發現被指定的場所分別在賓館的二樓和四樓,存在安全隱患,不符合監視居住的有關規定。太和區人民檢察院當即指出糾正意見,並於2018326日向太和公安分局發出檢察建議書一份,建議他們立即進行整改,公安機關收到檢察建議後,十分重視,認真落實,積極整改。於

2018413日給太和區人民檢察院回覆函一份以及整改報告一份,對存在的問題逐條進行了整改,共落實執行了十項具體措施,太和區人民檢察院執檢部門又於2018417日到新的指定居所進行監督檢查,公安機關已經按照太和區人民檢察院提出的意見進行了認真整改,落實了太和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建議,消除了安全隱患,進一步規範了執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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