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能查到視同繳費年限,擋案找不到視同繳費年限還能計算退休工資嗎?

老虎1470906


這種情況確實很多人有可能遇到,明明以前做過視同繳費年限認定,退休時檔案找不到了,這時候退休能不能將視同繳費年限視為計算退休養老金的繳費年限呢?

正確答案是,不可以。

其實社保部門的理由,也非常簡單,那就是我們雖然以前審核過資料。但是,之前的檔案資料並不一定準確,必須以退休時檔案為準,退休後檔案將由社保部門統一管理,方便備查。

視同繳費年限,屬於僅憑職工檔案就可以認定繳費年限的,是非常合算的。而且很多地區對視同繳費年限,還額外發放過渡性養老金,比正常繳費要好很多。


不過實際上視同繳費年限,並不是無人交錢。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視同繳費年限期間的社會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所以,相關部門還是會對社保辦理退休的職工檔案開啟抽檢查等方式,防止以權謀私的行為出現的。

社保部門這種做法確實沒有從便利勞動者的角度出發。更好的做法是將視同繳費年限的檔案直接留存,退休時不再審核就可以了。不過相對而言,其他部門如果再用這些檔案,特別是入伍參軍的檔案,又會給檔案管理部門造成麻煩。


或許檔案審核一遍之後,相關業務部門直接形成電子業務檔案,作為永久留存對象,會更簡單有效。希望相關部門能夠真正從便民角度出發,完善這樣的流程。


暖心人社


視同繳費,是指實行社保制度前的工齡。也就是繳納社保前的那些年的工齡。一般說,實行社保制度是從1992年或1993年開始。只要在1992年,或1993年前參加工作的,就有視同繳費。比如張三,1972年由某企業招進工作。張三的視同繳費,就從1992年前的工齡。即1972年到1992年這段工齡,就是張三的視同繳費。個人檔案的參加工作時間,就可看出有沒有視同繳費。不存在社保局,可查到視同繳費,個人檔案查不到。一句話,1992年後,或,1993年後進入企業,單位工作的,才不存在視同繳費。


清碧閒人


題主的問題邏輯上是不存在的,社保部門記錄的是,在1993年開始強制執行繳納養老保險後的單位與個人的繳費情況,是沒有權限管理勞動檔案的,所以題主說的社保部門能查到的視同繳費年限情況現象不符合實際,如果能查到視同繳費年限就不存在檔案丟失的情況,二者是相輔相成的存在。勞動檔案找不到仍然可以計算養老金,因為養老金的取得由以下因素決定;

1. 參保時間。

2. 繳費基數。

3. 繳費年限。

繳費年限是由兩部分組成,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在這裡重點說一下視同繳費年限與勞動檔案的關係,一個人視同繳費年限有多少年,就得看他的檔案裡面記錄,包括確定他的參保時間,因此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如果參保人有視同繳費年限,他辦理退休時就需要提供檔案,如果提供不了檔案也可以辦理退休,但是他的養老金會從1993年強制繳納時算起,過渡性養老金就損失了,也就意味著其視同繳費年限不能計算退休金,而且參保時間也將推後,這都會導致退休金嚴重縮水,所以每一個人都要關心自己的養老保險繳納情況,特別是工作發生變動的,更要注意,以免個人利益受損失。





醉美395


我是一名基層什麼工作者,在我的工作中,的確會遇到這種情況,個人的職工檔案找不到,但是個人有養老保險手冊上會寫明有視同繳費年限多少年?

一般來說,保險手冊的說明也都是人為書寫,並不是當時的機器打印,這不可避免的會出現一些人在辦手冊上進行後添加一些內容,這一點也是不足為奇的。

最終在確定個人的繳費年限,尤其是視同繳費還需要查看個人檔案,在檔案中,才可以看出個人是否有視同年限,個人參加工作時間的具體情況,如果沒有檔案,那麼我們無法認定個人的具體參加工作的時間,也就無法認定個人是否有視同繳費年限,僅僅依據養老手冊是不能完全說明這個問題。

如果個人檔案丟失,對於上世紀70.80年代參加工作的勞動者來說,如果檔案丟失,基本上是無法補辦的,因為隨著歷史的發展,很多單位已經破產倒閉,很多機構應改革公章也不復存在,也沒有相關證據可以證明個人就是在當時就是在那個時間參加的工作,所以對於認定個人的視同繳費年限是一個非常大的困難。

如果個人的視同繳費年限無法承認,那麼只能會計算時實際繳費年限,如果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不足15年,那麼只能繼續繳納至15年時的才可以辦理退休。

我是一名基層社保工作者,歡迎大家關注我,我會每天分享關於社保方面的文章。


社保分享專業戶


視同繳費年限主要是靠“個人檔案”而論證。沒有個人“勞動招工審批表”來證明,根本沒有辦法證明這段參加工作的時間,為什麼增加“視同繳費年限”呢?主要是給1993年以前參加工作的國營和集體企業的“固定工”一份補償,這些職工是打破“鐵飯碗”和改革用工制度的先軀。他們這段勞動時間是國家承認的。因此在辦理退休手續時,必須有提供檔案資料來證明本人就是“固定工”這段歷史——“視同繳費年限”。找不到個人檔案沒有辦法證明你在什麼時間參加工作的。



老頑童1686666


一般來講,視同繳費年限社保局是查不到的。因為視同繳費年限只是你在工作期間的一些工齡。而這些工齡都是在1992年,全國正式繳納養老保險之前的一些工齡。

所以我相信即使社保局查到你這部分工齡,但是如果你不提供相應的個人檔案。你這部分的工齡也很難認定的。因為沒有檔案去證明你這部分工齡。即使在社保局有記錄。那麼,社保局也不一定認定你的這部分視同繳費年限。

所以最好的辦法還是要找到你的個人檔案。這樣你的視同繳費年限就沒有問題了。


社保小達人


目前來說,社保局作為經辦機構,是確定不了視同繳費年限的,視同繳費年限是各地社保建立個人賬戶之前的工作年限,包括參軍,下鄉,工作等,目前來說是以退休審批行政部門來確定,全國各地不太一致,但是都會以檔案記載為準,因為社保系統記錄的只是開始繳費的賬號。


潘國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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