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流程

註冊商標流程

商標註冊程序1、表格審查

正式審查後,如果申請程序齊全,申請文件按規定完成,商標局應當發出受理通知書。

如果申請程序不完整或申請文件未按規定填寫,則應發出並退回不接受通知,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如果申請程序基本完成或申請文件基本符合規定,但申請需要更正,商標局出具商標註冊申請更正通知書。申請人如果在規定期限內予以糾正並退回商標局的,應當保留申請日期;如果申請未得到糾正或時間限制得到糾正,商標局不予受理並予以退回,申請日期不予保留。

商標註冊程序2、實質性審查

商標申請通過正式審查後,將進入實質審查。經實質審查,符合《商標法》有關規定的商標申請,應當經商標局初步審批。

如果申請被駁回,應通知申請人拒絕申請。

如果商標局認為可以修改商標註冊申請的內容,將發佈審查意見。如果申請人在限期內回覆,商標局將繼續審查。

最初由中國商標局審查並批准的商標在《商標公告》上公佈。

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可以反對中國商標局最初批准的商標。

如果沒有異議或者反對意見不成立,則由中國商標局登記註冊,商標註冊證書在《商標公告》上發佈。如果異議成立,則不得批准註冊。

複審請求

如果申請人對商標局在商標註冊過程中拒絕商標註冊申請不滿意,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審查。商標評審委員會將做出最終決定,是否以書面形式註冊並通知申請人。如果雙方對商標局的異議不滿意,可以要求商標評審委員會進行審查。商標評審委員會將作出最終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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