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監管只查司機不查平台,就如只抓G女不封G院

各位盟友大家好,近日在我們“網約車司機聯盟”微信群中,聊的最多是近期打擊非法網約車的話題了,6月5日還提出“國家六部委聯手查處“緊箍咒政策,不是這裡抓了幾千臺,就是哪裡罰款了多少,網約車司機好像到了“老鼠過街,人人喊打”的地步!須不知,最底層的網約車司機才是被坑的最慘的那一部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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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一起來看看網約車車友們都有什麼要說的,雖然沒有什麼用,就當是過過嘴癮吧!還沒有關注的盟友點擊下方”關注“我們網約司機自己的公眾平臺

網約車司機A:一個很簡單的問題,在全國鬧騰的翻天覆地,我就不明白了,比如某家網約車平臺在當地沒有拿到公司經營許可證,為什麼會允許公司在當地開通平臺?凡是沒有合法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平臺,一律查處,問題源頭不去整治,成天就知道盯著起早貪黑的司機罰款。鬧得廣大司機付出輕則罰款,重則要命的慘痛代價,願悲劇不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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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司機B:不要說那麼多廢話,反正我感覺網約車方便,兩分鐘就到。不要昧著良心說話,我挺網約車。

網約車司機C:運管天天在路上攔滴滴,為什麼國家不直接封平臺,免得浪費人力和時間。全國現在十個有八,九個沒證的,隨便發個單,十個有九個半是沒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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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司機D:沒有滴滴的日子真的好麼,趕上下雨打個出租半天工資沒了,原本十幾元的路費,一下雨就得五六十元,這是要滅小百姓的節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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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司機F:如果全部要具備三證,百份之九十九都沒有,滴滴還可以運營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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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司機G:

1、證辦好了,車轉營運了.號被封了!

2、證辦好了,車轉營運了.平臺被下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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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最後:查網約車,最應該嚴查平臺,如果平臺都能按照國家的規定來操作,哪裡會有這麼多事,司機也不會抱著僥倖而又提心吊膽的心情上路,只要平臺不給不合規的網約車派單,不就什麼都解決了嗎,司機沒有訂單,沒有收入了,也能正正經經的去找個合適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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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證網約車死期將至!國家7部委聯手,違規平臺恐面臨App下架停網

據交通運輸部網站消息,近日,交通運輸部、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國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行業事中事後聯合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交辦運〔2018〕68號,簡稱《通知》),明確了網約車行業事中事後聯合監管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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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各級交通運輸、網信、通信、公安、人民銀行、稅務、工商和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建立網約車行業聯合監管機制。針對未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從事網約車經營、線上線下車輛人員不一致、信息洩露、不依法納稅、不正當競爭、非法經營資金支付結算等違法違規行為,各相關管理部門可開展聯合約談。

約談後仍拒不改正的,相關管理部門可根據網約車平臺公司違法行為嚴重程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規規定,對網約車平臺公司相應採取暫停發佈、下架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停止互聯網服務、6個月內停止聯網或停機整頓等處置措施。

《通知》還明確了分級分類的處置方式:根據平臺公司違法違規行為嚴重程度和整改情況,綜合運用約談、暫停發佈、下架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以及停止互聯網服務、6個月內停止聯網或停機整頓等措施

。是否恢復互聯網服務,則需要聯合監管發起部門根據整改情況提出處置意見,在按照流程處理。

《通知》指出,未來,還將在監管模式上進一步探索:各部門對網約車平臺實施行政處罰,將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系統、“信用交通”等網站公示。還要探索建立政府部門、企業、從業人員、乘客及行業協會共同參與的多方協同治理機制,共同推動網約車行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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